Re: [新聞] 教宗方濟各:天主教會應向同志道歉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6-06-29 01:54:15
我剛才看了一下你那幾篇的舉例,但沒有一例算是符合教會「驅趕」同志
的。我的定義下,驅趕同志大概就是比方說 analysis 和 uka有天去拜訪教
會,一坐下來就有人來關切說你們是不是同志,如果答是的話就立刻被類似
保全的人員請出。但想也知道多數教會不會毫無原因、隨意「驅趕」任何
人,不論信仰或性向。你必須要做出一些蓄意的犯規動作才有可能會被
「驅趕」。好好的上教堂怎麼會被驅趕?
平安夜新店行道會那件,如果理解沒錯的話,是有人去舉標語抗議,被
聚會者請離開,抗議者不同意而產生拉扯。你可能可以說這算是「驅趕」,
但在聖誕聚會刻意去舉標語,不被請離也是很奇怪。如果有護家盟的人
跑去 gay bar 舉標語,被要求離開且過程中發生拉扯,我想這個也不算過分
吧?
輔大撕海報事件不算驅趕。同光教會的報導雖然教會方式錯誤,但也沒有
「驅趕」任何人。蔡導那個好像是誤會、最後那篇專訪也沒有提到「驅趕」。
當然,我懂analysis你要表達的是基督徒不認同同性戀。但是問題是你不能
把這個「不認同」包裝成好像基督徒蓄意的把同志從教會趕出、以
「驅趕」這種用詞來形容教義延伸下的不認同。其實情況
沒有那麼複雜,聖經教導就是同性性行為是罪,任何犯罪且不認罪在教會
都是不允許的。相比同性戀,教會對於婚外情的責難可能還要更高。講真的
我從來沒有聽過說有同志在教會認罪,結果教會還是把那位同志踢出來的。
不過我倒是知道有牧師婚外情,認罪了但還是被教會踢出的。
我想多數教會都是會對願意悔改的人敞開大門的,關鍵只是願不願意悔改而
已。不願意悔改,不能怪說教會不接納。而且講真的,團體依照團規而排除
任何不遵守團規的人是很常見的。不是只有教會會這麼做。任何團體都會做
出這種排除,不需要刻意的給教會扣甚麼「驅趕」的帽子。
※ 引述《analysis0813 (人微言輕狂)》之銘言: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6-29 02:49:00
你的意思是驅趕是因為彼此不合????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6-06-29 02:52:00
我的意思是單純不認同不等於也不見得導致「驅趕」
作者: eno4022 (eno)   2016-06-29 05:04:00
雖然我沒真的看過,不過我推測應該比較類似冷暴力就沒有明顯的拒絕的意思表示,但也沒有接納你到最後你受不了那種氛圍自動離開這樣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6-06-29 06:13:00
教會對於任何堅決不悔改的人,態度應該差不多一位堅持婚外情無罪的人應該也會感受到差不多的排斥
作者: 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   2016-06-29 10:52:00
我已經不是教友了 就應該不用拿我當例子了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