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科學探討信仰的範圍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1-03 23:08:14
※ 引述《pinjose (jose)》之銘言:
: wayne,問題你搞錯方向了
: 基督徒並沒有要強制立法不能同性性行為
: 或是拜偶像阿
: 但當然管他是什麼徒他都可以有他的立場反對。
: 比如基督徒沒有要強制立法反對公共場所抽煙,
: 但基督徒當然可以贊同或反對這個議題
: 甚至他要不要引用聖經,
: 也是他的自由
^^^^^^^^^^^^^^^^^^^^^^^^^^^^
對,引用聖經是你的自由
但,引用聖經並無法說服大部分非基督徒這是不爭的事實
另外,現在不是在討論同性性行為而是同志婚姻不是嘛@@
: 這不是很簡單的事嗎
: 為何你論述半天會一直打轉出不來呢?
繞太遠了,回到同性戀那一個標題
【基督徒以聖經為名反對同性戀婚姻】
當然有引用聖經反對的自由
但要是立法或廢法的成功,是因為這個理由,我第一個開頭抗議
我換個方式比喻,我今天創了一個宗教,姑且叫做隨便教
我的宗教認為【基督徒是一種罪】
所以,我要求立法【基督徒不得結婚不得組成正常家庭以及所有婚姻權益】
請問,你覺得這個法案合理與否?
妳先不要管這不可能會過的問題,你就單就看到這串文字你的感想是什麼?
我個人覺得可笑,腦殘、兼且不尊重他人
但基督徒以【聖經立場】反對同性婚姻
在外人如我看來就差不多是這樣的意思
當然我指的是,【聖經說不可以搞同性戀所以我反對同性婚姻】這個部分
如果你們引用的是其他數據、或某些社會族群反對,小孩難教等等
那就是再議評估
我並沒有繞不出來,而是你始終不知道我在講什麼,
我用這麼白話的比喻再看不懂我真的也沒辦法了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11-04 00:16:00
不知道一個基督徒引用非聖經的論述來論戰是怎麼回事,一個不看重聖經的基督徒我不知道是怎麼回事,我想對他而言聖經跟西遊記大概沒兩樣,上帝也不再是上帝,單單只是兩個字。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4 01:17:00
因為聖經這樣說, 基督徒的立場就是這樣. 很合理吧? 不合理的是用聖經當直接唯一的理由來論證立法問題. 但相同的, 直接用[同性是天生, 沒有直接礙到人, 我覺得根本與道德無關,法律要保障, 增加自由], 也一樣是一種[信仰], 當做唯一的理由要修法, 同樣也不合理.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04 08:21:00
民主社會就是「支持率」的問題,若有人引經典造成大多數人支持,那就可能會通過;說服力低/支持者少,那就不會通過。所以引經不引經不是問題,問題是說服力的部份。說服力的問題就卡在這塊土地人民的價值觀的部份,而不是表面的抽象邏輯(理性)而已。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1-04 09:39:00
呵呵,好笑,自己的信仰毫無說服力就只好說別人也是信仰。只能玩「你也一樣」的遊戲嗎?那基督教以後在其他地方被迫害就不要哭反正多數暴力來壓迫你們,你能怎樣?連愛爾蘭這種天主教國家都知道要找非宗教專家來背書你們難道派不出個類似的人嗎?沒人才了嗎?在世俗社會,你沒辦法跟夾著尾巴非教徒一起生活那你就滾,自己去創個宗教國,像沙烏地之類的垃圾國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4 10:03:00
這不是在玩遊戲, 而是呈述雙方在做的事, 核心理由都是根據自己所相信的價值觀. 如果你要說夾著尾巴不出聲, 為了跟價值觀不同的人生活, 否則就滾, 那就是不看重言論的自由.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1-04 10:30:00
世俗社會本來就不能偏袒某個宗教,有問題嗎?你的信仰不能應用在不同信仰的人身上,我幹嘛要用而且誰阻止你們發言了?阻止的是你們以宗教立法好嗎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4 11:12:00
以自己相信的價值觀參與政治, 參與法律的制定討論. 這樣而已. 偏坦在哪?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1-04 12:04:00
所以你們除了宗教經典,難道沒有能說服非教徒的觀點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4 14:03:00
我沒有要說服人同婚不該立法. 另外根據之前討論, 我目前認為此例舉證責任在修法方. 目前還沒能說服我該修法, 這樣而已.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6-11-04 23:26:00
要舉什麼證啊 同性戀又不是什麼稀奇的事 還舉證咧事實的存在沒有什麼好需要舉證的 教徒需要的是學習不能等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5 00:26:00
這跟稀奇不稀奇沒有直接了當的關係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6-11-05 09:01:00
教徒就是廢話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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