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
我不太懂婚姻跟伴侶法到底差在哪
在很多討論中
都有人提出
反對同性婚姻
但不反對伴侶法
天主教討論群組有這樣的聲音
版上例如火流星也持有這樣的觀點
可以請問
為何前者違反聖經
後者就不違法聖經嗎
如果覺得伴侶法可以
那到底又是為了什麼要去反對同性婚姻
只是改個名詞
就一個誓死反對
一個OK
到底是差在哪裡呢
對了
我指的是實務上的差別
不是精神理念上的差別
稱呼另一半為配偶
跟稱呼另一半為伴侶
實際上都是一樣的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6-11-17 23:53:00ok ?定有什麼誤會wwwww
版上有人表態OK哦我的群組也有人說稱男性為妻子他不能接受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6-11-17 23:55:00去google看看就知道當時鬧多凶wwww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17 23:56:00目前覺得一個是特別照顧同志權益, 另一個是性別多元平等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6-11-17 23:57:00一概被用毀家廢婚推掉擺明不想談
基本上這是美帝策略的一部份。我意思是,這是在美帝英帝一類可由教會證婚的國家可以使用的辯論術。問題是台灣並不容許宗教人員證婚
那看來這個辯論術或話術最後可以拿來滿足只看文字的人的確是蠻有效果的
作者:
speed2 (祝平安.喜樂^_^)
2016-11-18 00:02:00同志獨立建國 就不會有這問題了 要怎樣就怎樣你們要不要有通姦罪 亂倫罪 隨你們定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6-11-18 00:05:00又來牽拖了wwww信徒建國要不要燒毀女巫也是雖便不是 ?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6-11-18 01:00:00
我認為若提的是伴侶法,教會也會像今日一樣招人來反對若有看新聞,會看到主辦方說的是"單點修法"(????)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6-11-18 01:28:00先撇開支不支持同婚啦 我是覺得以同權角度先搞一個伴侶法獲得所需的法律保障 比如繼承權 或是國外那種醫療保險連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6-11-18 01:30:00兩邊都被反,有差嗎 ?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6-11-18 01:30:00帶保障啥的 會比大量修改現行法律各式用詞來的有利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6-11-18 01:31:00當然以爽度而言 婚姻法全修的感覺比較平等啦但是先求偶再求好啊有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6-11-18 01:32:00啊就試過不給過了是要求有個毛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6-11-18 01:32:00當然 這兩種方案以反同婚而言 我都覺得差不多就是了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6-11-18 01:33:00本來策略上就能討論哪個容易過但在反對方眼裡就沒差既然沒差那不如直接全修
作者:
twowugs (Il y a deux wugs.)
2016-11-18 02:57:00以司法資源考量來說其實差很多,單點立法勢必會跟德國一樣造成多年的訴訟、調整,最終還是要面對完全的婚姻平權,一次到位可以少繞一大圈
作者: iiloser (你別來 我無恙) 2016-11-20 17:31:00
單點修法才是真正麻煩的事情而且修完會跟直接修法有87%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