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ndcanblow (戲謔人生)》之銘言:
: ※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降臨!)》之銘言:
: : 支持同性婚姻方要拿出什麼論據來主張
: : "同性結合與異性結合是相等的,且應該由法律名之保障",
: : 以及提出什麼手段來預防後續邏輯的推演--
: : 如果同性結合跟異性結合沒有差別,性別差異還是真實的嗎?
: : 事實上美國今年在吵的廁所就是如此。
: : 美國有地可以多蓋廁所,台灣呢?
: : 這些社會成本考量全都不談,拿著"平等"口號,就搶佔道德高地嘲笑他人無知反智,
: : 這是迴避論述責任的取巧,我認為那很惡質。
: : 這跟教會不教會無關,基督徒是被推上火線的靶子。
: : 我自己的立場是支持民事結合;不贊成,甚至考慮反對同性婚姻。
: : (在本板,我好像之前還沒表態過)
: 回到這篇,我覺得戰線先排定出來,才有合理的討論方向
: 1. 火流星預告要談教會的傲慢
: 麻煩快談吧(?)
我已經談了啊
就是教會自以為代表上帝,要得勢坐大,派發恩典(不論是永生、神蹟或正義)
這就是教會的傲慢。
: 2. 為什麼民事結合會較同婚可以被接受,兩者後續的邏輯推演有何不同?
: 社會成本為什麼會比較低?有民事結合,跨性別者就比較不會想上廁所嗎?
: 請火流星進一步敘述自己的立場跟邏輯推演,究竟與支持同婚者有何不同。
我不用進一步論述,是你自己要去看懂我之前寫的文章
不要一再的把我沒講的話硬栽贓到我嘴裡,替我製造刻板印象
我認為這種"溝通"手段非常惡質
: 3. 為什麼捨民事結合而訴諸同婚?
: 其實這幾年板上已經有不少討論了,但我沒有整理意願一次又一次複述,
: 請有心人士補充,讓火流星去破解。不然我很想請他自己去爬文或google。
: 4. 廁所戰爭(House Bill 2)之於LGBT及同志族群的社會成本關連性
: 前情提要任意門:https://read01.com/8xMM7O.html
: 很明顯這個議題本身並沒有與同婚議題有直接相關。
: 即使有,彼此間也沒有因果,你只能說「同一群人之前推動同婚,
: 現在他們推動LGBT友善環境,得寸進尺」。滑坡得在這前提下才能成立。
: 所以,火流星選擇在同婚議題上置入LGBT族群權益其實是很不智的一件事,
: 單就同婚及廁所本身而言,人們會需要更多廁所滿足跨性別者,以免造成資源排擠,
: 但是同婚會造成什麼資源排擠?土地嗎?顯然不是。婚配市場嗎?
: 同/異性戀並不分享同樣的伴侶喜好,沒有互搶配偶的問題。
: 因此,火流星的邏輯推演並不在此。而是在於今天同婚合法等同LGBT族群
: 權益的大幅提升,未來台灣就會面臨更多LGBT的合理訴求,並付出更多社
: 會成本,這都是目前支持同婚者刻意忽略的盲點。
: 先講到這,火流星你的邏輯推演無論是否如此,都請回應一下,這樣有助
: 於議題聚焦。
我本來就沒有說這是因果關係
是你要對"沒有直接相關"負舉證責任
因為美國頒布的命令就明著寫
"依自己所認定的性別來使用公廁,而不需要依照出生時的生理性別來選用廁所"
性別的生理差異被忽視了,人"依自己所認定的性別"來決定。
而此命令的時間點,跟裁定DOMA違反美國憲法,誰先誰後?
裁定DOMA違憲是2013年,美國教育部和司法部頒布命令在2016年
而,裁定DOMA違憲,同性婚姻合法化,否定生理性別差異在"婚姻權"需要有用詞區別
跟選用廁所時不(即是否定)需要以生理性別差異作為區別,僅依自己認定的性別
兩者都有的共同元素就是--否定以生理性別差異做為區別
發生時間點在前的,影響發生時間點在後的,這應該很合理
所以同性婚姻合法化,影響到對於選用廁所的看法
這樣懂了嗎?
你頂多能說對於選用廁所的時候是"不需要"而非強制忽略
但這並不影響我的論點,
我僅僅強調
"這是有關連的",而且後續關聯的層面很難一一顧及
滑坡是存在的並非謬誤,而且一上了坡會滑得多快滑得多遠,很難說,只能確定會滑
你一直提不出"確定無關連"的證據,空喊觀念錯置
我認為這同樣是不良/惡質的溝通方式
: 我再強調一次,同婚只是LGBT族群運動的一個子項目,在不同子項目裡
: 隨意上綱屬於其他項次的價值,是毫無意義的觀念錯置。
你一直跳針喊話沒什麼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