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仍然延續#1OAxyNbI (Christianity)
我理解的現存台灣人心中多元概念的三個衝突/競爭模式。
推 theologe: 不過單純按我們的脈絡來說(台灣),性別多元的解放論述 11/18 03:55
→ theologe: 是跟性傾向多元的解放論述綁在一起的;對保守主義者來說 11/18 03:56
→ theologe: 這些都是要顛覆其性別明確二分以及由此建立的家庭關係之 11/18 03:56
→ theologe: 基礎。 11/18 03:56
前面uka反諷提到「自由」是一切滑坡的源頭,
但西方的自由概念,一直都是跟「價值」綁在一起,而不是單純的「為所欲為」,
當然你可以說「多元」不也是如此?
但「多元」的後現代脈絡的確混淆或沖淡了其中的價值堅持,
起碼,即便是無關價值的抽象之「多元」概念,
neo談起來還是有幾分的擲地有聲(即便他整套的論述無法說服反對者)。
所以我會區分不同的多元概念...。
故同婚入法的議題,真正或直接與保守/傳統主義者起衝突的,
不是自由權(黑白分明與自由概念無衝突、反而契合,看各種英雄電影就知道了),
而的確是「多元」的概念。
但此「多元」,我認為neo談的與其他價值完全抽離的「多元」過於抽象,
以致於傾向於稻草人,並且有自傷的問題。
火流星談的性別角色認同議題,
則與我跟G討論的聖經字面(或保羅字面)性/性別倫理,
其底層的「逆性」概念連在一起,
故我想或許這就是衝突的核心了吧。
至於k提到的「契兄弟」,或各種古代的同性婚/戀模式,
都還是建立在性別二分,或獨尊男性的傳統主義之中。
故並沒有影響我的論點。
或是古代也有性別多元論述存在之為反論?
當然,獨尊男性,某個角度是說人性=男性(亞當的原意就是「人」),
也可以說,在女性還沒有被尊重到分化獨立出來為第二性之前,
古代是單純思考人之為人該如何行動,乃至於其性與家庭的倫理價值之運作,
故同性戀/婚(嚴格說是男-男,而排除女-女),
只是男人作為完全人的一種自由/主體的展現。
故或許可說問題在於男性主體的被削弱是保守主義在抗拒與不可接受之事,
分化出女性就算了(有點小嚴重),
再分化出其他各種性別就簡直要毀滅男性全部雄風了XD
(過去反跨種族婚,可能問題在於認為「白人男性」才是完全的人...;
這部份漢族男人也有類似的心理...)
所以u提到為什麼天主教友接受伴侶法,而不接受同婚,
或者很多保守主義容許各種外遇偷情在地下豐富多元地活動(新任美國總統為例XD),
因為婚姻制度除了家庭價值外,其源頭的男性價值更是不容褻瀆的。
整理至此,那麼神學課題就來了:
家庭價值必須跟男性價值綁在一起嗎?
到底基督徒在這種聖經字面性倫理與傳統主義的混雜之中,
如何重新認清該堅持的,以及真正的戰場究竟為何呢?
單純談家庭價值,同志當然可以有他們的論述與價值,
故教會在這部份就是拳打棉花、不著邊際;
而若回到要由「純爺們」的男性或男女二分性別建構的家庭觀,
以及其相關的社會人際關係網絡,就會看到保守主義者的真正立場。
但基督徒該如何釐清其中信仰倫理觀的真實與混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