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次有教會沒主動公開支持反同婚的嗎?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6-11-18 09:54:11
我在長老教會,主任牧師其實是持開放態度,接納包容同志。
反而底下信眾一個比一個還激動。
有的在LINE群要大家去打電話給立委要他們反對修法。
有的直接在FB或LINE開罵。
我家人當中受洗過的,除了我老婆以外,一致反對這項修法。
問理由: 我認為同性戀是錯的。
這前提一日沒解,基督教反同志聲音就一日不會消除。
※ 引述《NightWind (Jevener Yokaze)》之銘言:
: 前幾年同志遊行都有教會抗議
: 我固定聚會的教會有提到
: 但沒有很明確的表態也沒有動員支持
: 這一次11/17反同婚的遊行就很反常
: 幾天前就開始在群組號招同工信徒站出來
: 貼一堆反同婚的資訊連結(谷阿狗之流...)
: 昨天晚上開始到今天早上群組連結也是不停更新一些什麼小提醒
: 一直到剛剛牧師在群組上要我們到蘋果新聞的臉書直播按怒
: http://imgur.com/a/7eIdS
: 實在是覺得越來越超過了
: 一直以來我都覺得神的教導是愛、仁慈、忍耐與等候
: 神不允許的事自然不會發生
: 事情發生了有祂的用意
: 只是我們不明白
: 這次教會的牧師、同工、小組長們全員出動去參加這個活動
: 實在很動搖我的信心,有必要這麼激進去反對嗎?
: 甚至現在現場有人要衝進立法院?
: 如果有士林北投區的教會對這件事沒有那麼狂熱的
: 請跟我說,我會好好考慮
: 謝謝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1-18 10:17:00
依教義的確是錯的啊,會贊成的基督徒我其實都覺得偏離最傳統教義,再依教義不得隨時代更改解釋理論那就得正基督徒挺同其實也很怪
作者: Hornet7 (上帝與我們同在)   2016-11-18 10:20:00
W 對於"傳統"的定義你可能要再多了解再下結論也是有一票學者宗教家認為基督教應該是與時俱進的個人認為"自認傳統的基要派"在護教論述時往往顧此失彼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1-18 10:27:00
不過你說的與時俱進派,似乎地位較低?外人看來是這樣這也是我為什麼始終認為教義不變派應為基督教主流而且能與時俱進,基督教還能算基督教嗎?真理就是只有一個,才叫真理,能改的真理,那不算真理這是很客觀的評論與時俱進派的盲點,因為聖經號稱真理既為真理,則理無論如何沒有的改所以不該有彈性,有彈性的就變質了,大概這樣
作者: Hornet7 (上帝與我們同在)   2016-11-18 10:31:00
我的想法是 真理其實很簡單,但是環境變遷後變得複雜神的兒女應該掌握核心價值 去思考應用在各種複雜的情境不同狀況下會有不同規則,你的意思是把規則凌駕於精神版上其他前輩比如TH大講得比我更好,你可以看看
作者: auron4041 (雷電)   2016-11-18 10:43:00
好險我教會這邊還沒有人來鬧這個 不然又要吵翻天基督教在台灣也是少數派 甚麼時候代表了多數的聲音了..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16-11-18 10:44:00
W講的不錯,所以基督教會反是很正常的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1-18 10:45:00
精神可以是模稜兩可的,是故規則的確應當大於精神
作者: auron4041 (雷電)   2016-11-18 10:46:00
反正教會搶當出頭鳥 我覺得只會造成大家惡感 沒有幫助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1-18 10:47:00
所以就算有人掛基督徒也挺同,我會認為那是你個人挺同而非基督徒,因為真正的基督徒不該挺同不過我從來不贊成基督教是真理就是了,我只是依論理講
作者: Hornet7 (上帝與我們同在)   2016-11-18 10:49:00
除了挺或不挺之外 還有更仔細的分別啊 比如存而不論敵基督的很多就是拿基督世界昨日的規則來質疑現況硬要拿規則去當真理 就變成法利賽人了以人類學的研究 現在沒有真正的"傳統"文化信仰聖誕節也不見得是耶穌生日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1-18 10:59:00
存而不論不就是逃避?真理可以逃避嗎?普通人存而不論OK,基督真理可以存而不論嗎?即便存而不論者,也一定有偏贊成或偏反對而且所謂存而不論,通常只不過是風向不對不敢發表的託
作者: Hornet7 (上帝與我們同在)   2016-11-18 11:01:00
https://www.jw.org/cmn-hant/聖經與生活/聖經問答/耶穌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1-18 11:01:00
辭,普通人也就算了,真理怎麼可以託辭?每個都要論
作者: Hornet7 (上帝與我們同在)   2016-11-18 11:02:00
在甚麼時候出生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1-18 11:02:00
什麼時候出生好像跟同性戀無關,也跟存而不論無關基督徒可以存而不論,因為他不是真理,但真理不可以存而不論,故應該有代表性的人來論
作者: auron4041 (雷電)   2016-11-18 11:04:00
所以在同性戀議題上面有真理嗎?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1-18 11:04:00
雖然你又要挑我語病說沒人可代表真理之類的
作者: Hornet7 (上帝與我們同在)   2016-11-18 11:04:00
這個罪是存在的,但我自己也有罪,不想論斷他人
作者: Hornet7 (上帝與我們同在)   2016-11-18 11:05:00
拿生日舉例,是讓那些自認為"傳統"該怎樣的人看的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1-18 11:05:00
你說罪是存在的已經代表你的立場了啊
作者: auron4041 (雷電)   2016-11-18 11:05:00
那聖經也有提到奴隸制度 那是否那也是真理?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1-18 11:06:00
你並沒有不論,你知道這是有罪的,代表你認為這是錯的
作者: DeFacto (Defecto)   2016-11-18 11:06:00
當初猶太人堅持「傳統」割禮,認為未行割禮不受神所愛,但正因使徒保羅破除此一「傳統」讓眾人接受福音,如今卻反其道而行,將福音排拒於世人,憎恨他人,失了信望愛,這不正是與愛鄰如已相悖離嗎?因結合的性別而失了愛的人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1-18 11:07:00
你知道是錯的,你只是不能審判他,但你認為是錯的
作者: DeFacto (Defecto)   2016-11-18 11:07:00
,又與猶太人因割禮而攻擊他人有何差異?
作者: Hornet7 (上帝與我們同在)   2016-11-18 11:10:00
各位提到的奴隸及割禮變革我也認同,所以才要掌握精神應用在各種不同的文化背景重申我有罪所以不想論斷他人,能力不夠所以把難處交給神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6-11-18 11:24:00
從猶太教-->天主教-->宗教改革後新教, 教義變過很多次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1-18 11:25:00
單一基督徒想存而不論是言論自由,但聖經立場就是反對同性戀是不容逃避的事實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6-11-18 11:25:00
早期教父是這樣沒錯而且也反對自慰, 那也是天主教的傳統
作者: podyroly (別在心裡獨自蓋巴別塔)   2016-11-18 11:26:00
接納同志,不代表承認其婚姻訴求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6-11-18 11:27:00
不承認結婚不拜天地的訴求啦
作者: auron4041 (雷電)   2016-11-18 11:58:00
話說以色列 美國都有同志婚姻法了 實在不知反對甚麼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6-11-18 11:59:00
以色列是宗教婚只能猶太教結婚,其它信仰和同志要到國外結婚,然後以色列政府承認...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18 13:02:00
難得覺得wayne發言邏輯不錯,聖經立場就是反對那些以為說出事實就是論斷,定罪的,也許沒搞清楚說說謊是罪,跟指著某人罵他說謊是兩回事同性戀是罪,但教會還是接納並以神的愛愛他,並不衝突反而你們(ls,h,th等)紮了一個稻草人,好像我們是要拿石頭砸死同性戀一樣看錯,不是h是deh也大同小異,總之你們描繪的是偏於想像了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6-11-18 13:53:00
剛看完推文,發人省思,謝謝。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1-18 14:13:00
嚴格來說我不討厭基督徒,而是討厭聖經的基本教義理由就是我推斷的那套反對同性戀的邏輯隨便把不妨礙人的行為定為罪<--這點至於存而不論,正是因為基本教義與現實邏輯有所衝突才會不得不存而不論,但實際上聖經立場就是明擺著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18 14:22:00
一個點是是否為罪,另一個點是如何對待。存而不論的是前者。存而不論不代表不是罪。現在問題出在第二點。要出來坦、當傳統主義的代言人是一回事,或是要無視之、地下化之(眼不見為淨),還是要怎麼做...。這部份教會是多元的。但輿論上,教會的多元性,或者真實的關懷以及解決共同生活的遠景的層面,並沒有被突顯出來。故pin說要接納要愛,但這種聲音或是實際可行的聲明/論述,並沒有呈現出來,並被理解。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6-11-18 14:30:00
基本上我認為,基督徒自己要守的律法自己就守了,不要把教義擴展到其它非基督徒身上,再大聲地批判,這是不對的。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18 14:33:00
所以關鍵是教會在當政治保守主義的代言人,因為各種因素導致目前輿論上呈現的是如此,但很多基督徒都未必認同。這一波從信望盟到下一代幸福聯盟,都是有特定政治色彩在後面運作著...。而他們動員的起來,跟華人背後傳統主義的思路有關;我前面已經有分析了。若基督徒沒有辨識清楚這背後操控的思路,就不見得完全是在捍衛信仰。
作者: Hornet7 (上帝與我們同在)   2016-11-18 15:15:00
我記得w跟p針對的點,之前th都回應過了,真是難有共識啊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6-11-19 02:48:00
不管怎麼對待罪就是罪阿,這是基督徒在同志議題上的原罪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19 06:19:00
每個人都有罪、都是罪人,為何要突顯放大同志的罪?有罪的人還是要生活下去,而且我們是同一個國家/社會的人民,所以是「共同生活」的問題。每個人的罪都是他自己與神去面對的事情,除非主動說需要他人協助;或是說影響到他人。前者是信仰的問題、是教會如何對待同志的問題;後者是公共的議題,最近板上討論的,或是社會上對於入法議題的爭議,是這個層面。前者也不是單針對同志啦,是教會如何對待所有人的問題。這邊講的罪是宗教性的sin,跟道德/倫理/法律上的crime不是同一個東西,必須區分清楚。羅1:18-32乃至於第2章談猶太人,都是在談sin的脈絡。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6-11-19 08:02:00
這不是用大家都有原罪就可以呼嚨過去的吧?如果僅是大家都有原罪,就不用列出錯誤行為了,名單上有同性就是沒異性戀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19 09:37:00
對他人有性幻想就是犯姦淫,無論異性戀同性戀有人能逃開這個sin嗎?男生不看A片、不看正妹圖?至於女生,也有其他基本的罪;所有人都會嫉妒、仇恨、苦毒(羅馬書那段列的)。當然天主教要告解,我們新教要認罪;但生活還是一天天過;而公共生活,問題在於crime,不是sin。可以說sin是crime的根源,但違反愛是最大的sin。雅各書2:8 "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雅2:12-13)補充一下,耶穌說恨人就是殺人。不論同性戀異性戀,都會性幻想(姦淫),也會恨人(殺人),我們可以專挑同性戀的罪來大肆攻擊嗎?這樣有全守至尊的律法嗎?不愛人如己/不憐憫人,那上帝也會同樣審判我們。使人自由的律法,就是至尊的律法,就是愛,就是憐憫。基督徒的自由,必須從這裡開始;否則審判他人,就是讓我們自己受審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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