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搞不懂為甚麼風可吹一直偷換我的論述,紮個稻草人然後來打,整個就是莫名
其妙。我在討論的是社會對於「多元」和「平等」的理解,並且說明為甚麼同婚
不符合多元與平等。
我的主要論述就只有一個:同婚非關多元與平等。我有給出多元與平等的定義,
並舉證和舉例說明為甚麼同婚不符合多元和平等的定義。 ( #1OAy5M4y )
同志團體為什不支持多妻我不知道,我猜是因為同志也認為多妻婚姻型態會有很多
其他問題,而且事不關己不想挺。當然,這沒甚麼問題,但你不能在宣稱自己是
追求「多元」與「平等」的情況下排除其他婚姻型態 (例如多妻) 的訴求。想要
查多妻案例的網友可以使用這個網址: https://goo.gl/HLriKL。案例從 1866 到現在正
在進行的都有列出。光是在猶他州,多妻其人口就有三萬人。不過重點是,我們不需要論
述多妻的比率、或法律平反。事實就是有這種案例和訴求。你要喊多元與平等當然需要
考慮這些訴求。你說民法不可能採用婚姻制度成全,但你是錯的,因為美國這邊的法院
都有受理,也有在考慮多妻制度的可能性,如果民法不可能採用婚姻制度成全,那法院
根本不會受理案件。
風可吹講的甚麼阿米巴原蟲、民法干涉、民事契約通通都是廢話。非常簡單的論述,根本
不需要丟一堆煙霧彈打模糊仗。而且講阿米巴原蟲是搞笑嗎? 真的有ㄧ系列案例是在訴求
人類與阿米巴原蟲的婚姻? 講廢話稍微打一下草稿好嗎?
我的原論述( #1OAy5M4y )就很清楚,同婚不符合多元與平等,請不要繼續用這些謊言欺
騙社會大眾的支持。請誠實的說,同婚只是為了私利的政治爭奪,不是為了人權、
不是為了多元、也不是為了平等。
※ 引述《windcanblow (戲謔人生)》之銘言:
: 今天最後一篇就以此為標題好了,其他辯論就放在推文吧。
: 不管是neo訴諸「同婚沒有多元也沒有平等」,
: 或是火流星訴諸「同婚合法後將連動導致廁所不足等社會成本提升」
: 這都是在錯誤架構下以錯誤前提討論「LGBT族群追求的多元平等」。
: 同志只是LGBT族群中的一支,他們的權益提升代表LGBT的訴求之一被社會所接受,
: 因為LBGT族群認為婚姻應不受限於性別,沒有性別限制才是較為平等的。
: 我們先論neo的問題
: neo的反論不應只是建立在「為什麼同婚不支持多妻」,
: 因為多妻的議題必須在家庭結構裡解套,
: 民法從未禁止一個人擁有多重伴侶,LGBT族群也沒有反對多妻,
: 他們的多元成家訴求裡,就滿足了希望一個家庭裡可以有諸多不同成員的需求,
: 彼此的責任義務則可以透過民法再行決定。
: 這符不符合多元?當然
: 因為家庭定義會擴大,不再只是夫妻與他們的子女,
: 也不限於同血脈的家族,這還不夠多元嗎?
: 還是就像我在這串裡講的,
: 基督徒要無限上綱到跟阿米巴原蟲結婚也可成為家庭,才叫多元價值?
: 這種詭辯難怪社會毫無共鳴。
: 從家庭制度去推敲「婚姻可否不僅是對象上沒有性別差異,數量定義可否改變?」
: 這又是新的議題。
: 我們先說,過去婚姻限定一夫一妻,這僅僅是道德倫理,
: 而民法不是用來解釋道德倫理的,民法也從未設限性別。
: 多妻制婚姻在民法上的問題是,性別並不妨礙民法去賦予婚約當事人雙方
: 同樣的權益義務,你是男是女,在民法上是平等的,但是數量會造成不平等。
: 因為你只有一個人,你要怎麼替兩個以上的配偶提供同樣的義務?
: 民法並不允許一個平等的結合裡,有不平等的權利義務關係。
: 而婚姻是權利平等的結合,因此多夫多妻不可能採用婚姻制度來成全,
: 而必須由其他私人的民事契約來媒合,民法也不會去干涉或阻止,
: 你要去找多重伴侶,對方也心甘情願,法律不管你。
: 因此今天neo提出的反論就是假議題
: 多夫多妻族群有沒有什麼訴求?他講不出來
: 多夫多妻族群比例佔多少?他根本不知道
: 多夫多妻族群有哪些社會歧視導致的問題需要透過調整法律來平反?
: 他根本沒有討論過
: 一切就只是他的空想。
: 我覺得這就跟討論阿米巴原蟲能不能跟人類結婚,是一樣廢的論點。
: 至於火流星的謬誤就比較單純
: LGBT族群的權益,當然包括平反跨性別者所受的歧視。
: 但是你要說同婚合法了,同志就能任意闖廁所了嗎?這是哪門子的推論?
: 如果認定同婚合法就是某種開關,是潘朵拉的箱子,付出的社會成本無法計算。
: 那我會說,從一開始的平權運動你們就不該支持了,因為這些都是連帶的。
: 如果過去黑人、女人、有色人種繼續被歧視不加平反,數十年後也不會有LGBT
: 族群訴求平權,你們何不去怪那些民權人士丟下的火種呢?
: 總之,多元平等不是你們家基督徒的自助餐,可以挑這不要那,
: 吃這個願意付錢,吃那個就賴帳說你出好嗎,要說自私,這不才是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