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同志為什麼戰基督徒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6-12-10 07:04:24
我覺得你很奇怪,我一直都是說我同情同志訴求,但我堅決反對同婚,你在
講啥廢話? 開趴本來就是會違反旅館規定,又不是只有同志。你一對情侶去旅館
跟櫃台說你準備找人來房間開趴,你認為櫃檯會怎麼說? 搞不清楚狀況一直講
廢話。
Kim Davis 那個你也是講廢話。我上次就寫過,這是聯邦與州法律的問題。按照
州立法,Kim Davis的回應沒問題。所以最後才會不了了之,因為中央政府也不想
明著和州政府開幹。我也有說過,兩位同志不可能不知道隔壁郡可以註冊結婚,
想紅所已刻意找上基督徒書記官開刀被你講成說是側錄勒?你自己不是同意他們
兩個是訟棍?還是要我把舊文出來?
你不懂美國政治一直講廢話。民權的部分你也搞錯,當年黑人是吵公車座位、
廁所、餐廳等等,哪是甚麼黑白公車?今天同志去蛋糕店買蛋糕沒問題、
要去市政府繳單、註冊甚麼也都沒問題,單純反對同婚的行為為甚麼是歧視?
我如果說「我反對個人的逃稅行為」,你可以說我歧視嗎? 不行阿,歧視用
來講對行為的反對本來就不合常理。現在法律會變成這樣根本就是在剝奪
宗教與言論自由。得了便宜還賣乖,不知道誰該臉紅。
我再講一次,基督徒反對的是同志的某一部份行為 (ex. 同婚)。這和黑人
(種族與個人特質) 非常不一樣。你把兩的不一樣的東西拿來大鍋炒,謊言滿天飛。
我覺得很好笑的是,你怎麼知道我一定是「黃種」、又是「菁英」? 我唯一
有承認過的身分只有肥宅,請不要把我想像的太夢幻,我怕會增加你的自卑感。
而且你一直想要把我冠上歧視的帽子,但老子就是沒有歧視性別或性向。我單純
依著宗教與言論自由反對對同婚。這是我所擁有的權力,也是我在維護
的權力。現實生活中我有許多的同志朋友和同志同事。通過臉書,他(她)們
都知道且尊重我的立場,但我從來沒有遇過有人說我反對同婚是歧視。這是
對於我個人道德的攻擊,是一個很詭異、惡毒、且不實的指控。
※ 引述《windcanblow (戲謔人生)》之銘言:
: ※ 引述《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之銘言:
: : 我很驚訝你會覺得我沒有經歷過歧視。我跟Laurence 講過,連林書豪那種一等一
: : 的強者都有經歷過歧視,我不知道你為甚麼會有這種錯覺說我沒有經歷過歧視。
: : 講真的,住台灣比美國來說相對舒服很多,美國是一個競爭殘酷,一個不小心就
: : 會掉到底層的叢林社會,你爽爽住台灣跟我嘴啥現實世界勒,臉都沒有紅喔?
: : 你有在美國的職場跟全世界最頂尖的人才競爭過並脫穎而出嗎? 沒有的話不要
: : 跟我嘴啥現實世界,你不夠資格。
: 你自己寫說
: 「所以有板友問說同志去旅館可不可以入住,這應該沒問題吧?
: 而且你不講人家怎麼知道你是同志? 當然你如果說你要在旅館
: 開同志趴那就要另外討論。」
: 你說「應該」沒問題,但是事實上就是很有問題,
: 你這個黃種菁英在美國經歷了好多歧視,足以自比林書豪,
: 然後你說同志下蹋旅館「應該沒問題」?
: [新聞] 2男抓寶可夢遇大雨淋濕找旅館休息竟遭拒
: 這兩個人甚至不是gay。
: 一個在美國經歷了種族歧視的黃種人,面對同志族群已面臨的刻板印象,
: 他的反應竟然不是同理,而是一派輕鬆的「應該沒問題吧」,
: 再不就是影射「要開同志趴當然另當別論」,同志活該被拒。
: 但是一男一女上旅館,就肯定不是開趴,即使上床又如何?天經地義。
: 你臉怎麼不紅?
: : 你說被告的人是自願成為殉道者,但事實完全不是這樣。事實是同志專門
: : 找上基督徒,並且強行逼基督徒對同婚表態。你要證據的話可以看 Kim Davis
: : 案件的錄像。Kim Davis 原本都是裝沒看到、不受理,但兩位同志硬是不走,
: : 最後還是直接告上法院,Kim在答辯時才有談到宗教的。說甚麼自願成為
: : 殉道者完全是鬼扯蛋,明明是同志拿著相機、故意找上門的。
: 民眾在各種場合(像是買東西)側錄保護自己權益這種事情很常見,
: 你也要說這些都是奧客嗎?
: Kim Davis 作為政府書記官,沒有任何理由可以因為個人信仰拒絕提供政府服務,
: 你代表政府,你不是代表你自己,一個基督徒自我膨脹,把信仰放在政府之上,
: 以信仰為由妨礙他人的權益,政府就無法保護你的信仰自由。
: 所以你不要說故意,這些同志只是保護自己權益,你書記官正當作事,
: 根本不會上法庭。
: 至於上了法庭又提到宗教?你這自詡黃種菁英的傢伙,不是說美國是個殘酷的地方,
: 一不小心就掉到底層嗎?這書記官怎麼這麼不小心?還是單純只是宗教自大狂而已?
: : 我同意如果業者是只是因為對方性向就拒絕服務,這符合我們對歧視的定意,
: : 我也不否認確實是有單純因為個人性向而歧視的案件。但問題是我舉的每一個
: : 例子,基督徒被告都是反對一件行為 (ie. 同婚),他們反對的不是因為告方的
: : 性向。而且很重要的一點,同志根本不需要找基督徒蛋糕店、花店、或書記官。
: ^^^^^^^^^^^^^^^^^^^^^^^^^^^^^^^^^^^^^^^^ 抓到了吧
: : 會找上他們都是刻意預謀,想要紅或是想要蓄意摧毀基督徒的事業。
: : 把一個案件逐漸增加,同志蓄意想破壞基督徒事業與家庭的嚴重現象輕描淡寫的
: : 講成是「隨便一點冷風」,才是爽太久,與現實脫節。
: 你別忘了當初討論到這些例子時,你說「他們可以去合法的地方,找友善的商家啊」,
: 那過去黑人有專用公車不就好了,為什麼要跟白人共乘?
: 什麼時候信仰可以超越膚色,成為某種篩選顧客但不被譴責的理由?
: 你覺得「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坐實你歧視同志的那一點。
: 一個黃種人活在美國,學著白人歧視自己那樣去歧視同志族群,這真是太有趣了。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6-12-10 07:22:00
其他人的話還有道理,你的話就不用再說了你上一篇文實在太經典了,你就自己慢慢玩吧
作者: leon00521 (Tsuna00521)   2016-12-10 08:38:00
這個真的沒救了XDDDDD 毫無病識感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6-12-10 10:29:00
書記官的問題很明顯是故意的,但是其目的就是要告訴反同婚者,你可以反對,但是你的職責就是不能拒絕提供服務。蛋糕店也一樣,你可以反對,但不能拒絕提供應有的服務。因為該項服務你是提供給公眾所有人的,所以你不能因為自己的宗教傾向就拒絕提供服務給特定族群。而要求你一視同仁的提供服務也並不會造成你的宗教自由被限縮,因為你只是提供服務,並沒有要求你接受其主張或改變你的信仰。你還是可以繼續反同婚,但是提供同婚者服務。你可能會用蛋糕店還是可以會賣蛋糕給同婚者來辯解,只是蛋糕店不想寫支持同婚的文字,但是這樣解釋也不行,因為蛋糕題字客製化是這家店本來就有提供的服務而這項服務內容不能因為客群變換就轉彎,必須一視同仁的提供相等品質的服務,否則就會構成歧視。而撰寫同婚文字並不構成宗教迫害,也沒有侵犯宗教自由,因為那只是執行業務,並不是要求你寫甚麼就得信什麼。法官也用了很恰當的比喻:幫不支持的政黨印文宣並不等於認同該黨,那只是工作而已。
作者: ipiscrh (莫忘初衷)   2016-12-10 10:57:00
信教信成這樣,真的是...到底下限會在哪?神愛世人?我看是"神愛世人但是信徒不一定"吧
作者: Otter3 (P毛)   2016-12-10 11:27:00
哈哈哈哈哈搞笑咖又出場了XDDDD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2-10 11:33:00
笑死,同志憑甚麼要因為你一個基督徒的愚蠢,而造成自己的不便?我們今天難道可以立一個法告訴基督徒,不准在台北市蓋教堂,請去新北市?今天要是有教徒反黑白通婚呢?搞笑你要拒絕同志申辦,行,請別人代勞嘛像穆斯林空姐,如果拒絕倒酒,可以請其他同事代勞啊那個三寶書記官不是,不但拒絕同志,還不讓其他人幫忙。這種惡意瀆職的人你也能幫忙辯護,我也真是醉了難道教徒都這樣只看立場,不論是非?如果今天同志不去檢舉,你那三寶書記官是不是就一直這樣惡搞?你又知道整個辦公室都沒有挺同志的想幫忙喔?笑話這種不按法規行事的三寶,你還要幫他講話喔?你覺得違反版規就去檢舉啊,那句話又不是在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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