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rkHolbach (宇智boyo)》之銘言:
: 案件拿出來 (伸手)
: 我不知道neo是故意還是怎樣?這種法律就是告訴你,不能因為信仰拒絕別人,不管是
: 甚麼宗教都一樣,有沒有案例根本不是重點,法律就是把可能性寫出來,等到哪天真的
: 發生之後,你就可以拿法條去告。
羅馬帝國時代也是這樣,法律規定你不拜凱撒,不承認凱撒是主
就會被殺。所以基督徒不能因為信仰而拒絕拜凱撒?
但那些殉道的基督徒知道他們真正該拜的是誰,
順服神跟順服人那一個比較合理。
世人都偏行己路,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
我們拜的,我們曉得。你們拜的,你們卻不曉得。
這些事,到末後的日子,都會一一顯明出來。
有耳聽的就當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