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同志為什麼戰基督徒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2-08 12:21:53
: → GSXSP: 這真的蠻奇怪的. 反歧視法, 定到包含不想支持某些活動, 而 12/07 12:32
: → GSXSP: 不是只針對人, 覺得太寬. 如果是:因為你是同志而不做你生 12/07 12:32
: → GSXSP: 意, 比較像「歧視」. 12/07 12:32
: → GSXSP: 這顯然有針對人vs針對活動的差別, 不分類成支持, 也還是有 12/07 13:52
: → GSXSP: 針對活動vs針對人, 沒有要address這個問題就算了, 不必扯 12/07 13:52
: → GSXSP: 什麼誰在玩文字遊戲. 跟別的國家法官啥的也無關, 就只是討 12/07 13:52
: → GSXSP: 論這個案件和判決. 12/07 13:52
: → GSXSP: 客人阿, 我也懂你意思啊.. 12/07 14:09
: 推 GSXSP: 哎 我特意把句子寫的跟同志 基督徒 都無關, 還在那裡扯基 12/07 14:30
: → GSXSP: 督徒 12/07 14:31
: → GSXSP: 我沒什麼悲憤啊? 你的意思ㄧ點也不難懂阿, 但你不太知道或 12/07 14:42
: → GSXSP: 刻意不處理我問的觀點而已. 12/07 14:43
: → Otter3: 那請問能復述一次你問的觀點是什麼嗎? 12/07 14:56
: → GSXSP: 或說同運活動. 黨派廣告也在我的疑問中, 這篇一開始我推的 12/07 15:34
: → GSXSP: 也是針對黨派廣告. 雖然那個「黨派候選人」, 有點到「人」 12/07 15:34
: → GSXSP: 的邊緣. 總之問的是against某種意識, 思想, 活動, 也算歧 12/07 15:34
: → GSXSP: 視嗎? 12/07 15:34
: → Otter3: 你舉出的問題很好,但回答就是,依照英國的反歧視法,無論 12/07 16:12
: → Otter3: 你的歧視行為是針對個人、團體或活動,一樣是違法 12/07 16:13
: → GSXSP: 了解, 其實從海報判決大概也猜得到, 但也就是我覺得奇怪/" 12/08 01:35
: → GSXSP: 管太寬"的地方. 12/08 01:35
: → GSXSP: (反對/歧視某思想與反對/歧視擁有某思想的人, 就是顯然不同 12/08 01:38
: → GSXSP: 阿, DH要覺得是廢話, 我也沒辦法) 12/08 01:38
我其實蠻佩服你可以用廢話來解釋你的廢話的
你這一串歧視同性戀VS不支持同性戀活動是否算歧視VS跟做生意可否排除特定活動
繞幾百圈就是想要替這個歧視基督徒開脫
問題是無論是為什麼不幫同性戀做同婚活動蛋糕
或者本身就排斥同性戀
你們的拒絕本質就是【不符合聖經教誨】
這不就是宗教歧視人了?你把歧視的種類分再細也沒用
歧視的本質不會因為你把種類分的很細就變成不是歧視
今天宗教自由是說,即便你教義再爛再鳥再歧視,也不會禁止你傳教
但你要把這套歧視性質的思考拿來做生意本來就是有問題的
: → GSXSP: 是阿, 我覺得反歧視法到包含這些不甚合理, 這樣而已. 當然 12/08 09:26
: → GSXSP: 這界限在個案也可能糢糊. 12/08 09:27
: → GSXSP: 也沒有要廢除, 修改而已. 蛋糕店長的想法也是這樣. 12/08 10:12
修改到怎樣?修改到只要要求的活動文字跟基督教教義不合就能合理表示不做?
那我誇張一點的假設一下,以基督教的野心是全世界人人投向基督教
那是否變相表示全世界的蛋糕店都不要幫同婚活動做蛋糕最好?
假設全世界都是虔誠教徒,那這蛋糕誰做?
不要辯解說因為基督徒不可能實質的宗教統一世界所以不會有我說的問題發生
我要表達的是你們認為以宗教理由拒絕某些活動的物品製作本身就是有問題的思考
: → GSXSP: 跟同運有關, 跟同婚沒有直接相關. 花店那個才有. 12/08 10:14
: → wayne1027: 不利基督徒就要改?真可笑 12/08 11:39
: → GSXSP: 哪句說不利哪些人就要改XD. 12/08 11:51
: → GSXSP: 是滿可笑的XD 12/08 11:51
: → wayne1027: 不要基督徒被罰就哭哭,本案例最多是罰太重,但該罰 12/08 12:00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2-08 12:59:00
修改到「針對「人」算歧視」阿, 例如說, 因為你是同志而不給你住旅館, 算歧視. 概念哪裡不懂嗎?例如, 店家不想幫反同婚遊行做, 比方說, 音響設備支援, 不算歧視.全世界都是認同聖經同性性行為有罪的話, 哪還有什麼做同運蛋糕的問題..例子誇張可以, 但不要自我矛盾阿歧視定義為針對不同事有不同看法, 所有人都會歧視. 是在說法律規範的範圍.
作者: Otter3 (P毛)   2016-12-08 13:19:00
每個人都有歧視不代表法律要為你的歧視服務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2-08 13:20:00
如果針對行為不算歧視,那也沒有宗教歧視了如果你因為禱告儀式被刁難,一樣可以告歧視講白點,宗教本來就是行為的一種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2-08 13:30:00
中文wiki的宗教歧視例子都是針對人, 禱告儀式被刁難是指什麼?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2-08 13:31:00
你只看wiki的嗎?還只看中文,呵呵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2-08 13:32:00
我到底哪句說法律要為基督徒觀點服務.. 可以誤解成這樣也是厲害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2-08 13:32:00
wiki沒有的資料可多了今天全部的宗教都是依照同樣遊戲規則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2-08 13:33:00
我隨意查ㄧ下阿又哪句說我只看中文wiki...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2-08 13:34:00
當年瑞士禁建清真寺尖塔的時候,一樣被批評啊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2-08 13:34:00
反歧視法對我來說就是彰顯人人生而平等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2-08 13:35:00
他們也可以說自己只針對行為,不針對人啊行為不就是構成一個人很重要的部分嗎?沒有行為,人剩下甚麼?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2-08 13:36:00
所以這裡的歧視絕不是定義成「不同看法」.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2-08 13:36:00
你的身分也是有很大一部份是行為構成的啊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2-08 13:38:00
誰跟你在說什麼不平等問題, 我是在說反歧視法想要處理的問題是人你看不懂重點, 我也沒辦法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2-08 13:39:00
他一直想幫基督徒行為洗白,認為那不是歧視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2-08 13:40:00
禁建清真寺比較是用宗教自由來看吧?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2-08 13:40:00
但講白了,你不認同同志可以跟異性戀一樣做某些事那就是歧視啊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2-08 13:41:00
算不算, 就看你怎麼定義歧視, 和反歧視法的目的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2-08 13:42:00
種姓制度不准低種姓做某些事,算不算歧視?還是你要說那只是高種姓的人反對低種姓某些行為?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2-08 13:43:00
沒有喔, 這邊可以引用:「對事不對人」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2-08 13:43:00
那個蛋糕師傅就是不認為同志有跟異性戀一樣的權益啊原來按你的標準,種姓制度也不算歧視啦,呵呵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2-08 13:44:00
我都看得懂阿, 我不同意你的定義也不同意你對反歧視法的目的解讀, 這樣.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2-08 13:44:00
你只要不認同同性戀有權做跟異性戀一樣的事就是歧視這位蛋糕師不就是這樣嗎?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2-08 13:46:00
啥啊..到底怎麼推論的, 拜託仔細點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2-08 13:46:00
說了一大堆,不就是想表達:只要你表達某些政治理念你就沒有權利跟其他客戶一樣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2-08 13:47:00
又哪句有說不利基督徒的都不同意, 覺得同性戀沒人權?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2-08 13:47:00
這不算歧視,甚麼才算歧視?根據他的定義,我看種姓制度也不算歧視了很好,以後就把基督徒當低階種姓對待他們抗議就說我只是針對你的行為基督徒不准吃麥當勞不是歧視喔,只是我不認為基督徒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2-08 13:52:00
不是吧, 拜託解讀正確:你要的店家做的服務, 目的若是為了達成某個思想/意識/宗教, 會受到不同的對待. 而不是只要表達出某個思想, 你就會受到不同對待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2-08 13:52:00
有權利吃麥當勞,我針對的不是人喔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2-08 13:55:00
又哪句說同志沒有做活動蛋糕的權利? 這也不是人權問題, 而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2-08 13:55:00
為什麼蛋糕師傅會差別對待同志?真正的理由還是他不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2-08 13:56:00
認同同志跟異性戀一樣有結婚的權利嗎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2-08 13:56:00
真的啊, 果然是龍生龍, 鳳生鳳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2-08 13:57:00
為什麼他會拒絕某活動蛋糕?除了那活動歧視之類的真正的原因不就是因為他不認同辦那活動的人有跟其他人一樣的權益?如果你認同辦那活動的人跟其他客戶一樣權益,怎麼會拒絕他?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2-08 14:01:00
你要踹測動機還是以他的解釋為根基判斷是非? 以「用沒貨等理由」ok來看, 你應該是支持用他陳述的理由判是非吧?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2-08 14:02:00
他陳述的理由就是奠基在歧視上啊突然想到這個影片 https://youtu.be/_-y0jlDGJJ0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6-12-08 14:04:00
G那句的意思是,蛋糕店如果因為同志身分,連幫忙作普通蛋糕都不肯,這樣才算歧視。但今天的狀況是,同志要求做一個"宣傳同志行為"的蛋糕,他認為此時拒絕不算歧視我承認我剛看第一次的時候也想推"滿滿的大!平!台,工三小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2-08 14:06:00
就跟你說定義不同了. 而且你看不懂句子, 可以用問題澄清意思啊. 我可沒假設你腦殘邏輯差過.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2-08 14:07:00
問題在於,為什麼他會拒絕同志活動蛋糕?不就是歧視同志活動嗎?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2-08 14:07:00
感謝還是有人看得懂~是「歧視」同運活動(對同運活動對待方式不同), 這點我同意.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6-12-08 14:14:00
我知道w你的想法啦...在商言商...但我們的行為總是會促進些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2-08 14:14:00
理由我都說完了, 其實我不知道你開這篇是想討論哪個點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2-08 14:33:00
同樣類比, 我認為店家有權拒絕. 其實也討論過, 基本上他們幾位會說拒絕算歧視.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6-12-08 14:34:00
律去判。僅管基督徒或許在這方面喜歡吃自助餐,一定要神愛
作者: Otter3 (P毛)   2016-12-08 14:35:00
問題是法院認證,店家無權拒絕,你覺得怎麼樣實在不重要,你今天敢做出法院認證的歧視行為,就準備上法院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6-12-08 14:35:00
世人我們覺得怎樣不會不重要,因為法律是可以修改的,背後的價值是可以討論的。不然跟抱著兩千年前保羅的話的基督徒沒兩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2-08 14:38:00
就說過了嘛, 在質疑這個法律的界定範圍. 我怎麼想是不重要啊, 你怎麼想也不重要啊. 目前蛋糕店長是朝著個方向去上訴. 所以他的想法就重要了.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2-08 14:40:00
基督徒比較少被拒絕,這代表異教徒或同志很多時候還比基督徒寬大
作者: Otter3 (P毛)   2016-12-08 14:41:00
對,我怎麼想其實也不重要,畢竟這是英國的法律,實在管不到你我但我記得蛋糕師傅的上訴已被駁回了就是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6-12-08 14:48:00
那如果同婚過了30年,除了基要派基督徒沒有人在心裡歧視同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2-08 14:49:00
哦 是, 已經被駁回, 他是在被駁回後, 依舊質疑這個法律.我應該說, 他的質疑是重要的.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6-12-08 14:50:00
志了,在這種社會氛圍下,陳述理由僅因個人意見而不做蛋糕
作者: Otter3 (P毛)   2016-12-08 14:50:00
非常支持蛋糕師傅循正當管道表達他的不滿和意見喔,畢竟他是當事人之一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6-12-08 14:51:00
,是否應該被判歧視?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2-08 15:33:00
基督教在主流社會被歧視比較少,但仍然有被保障不被歧視啊更何況是同志這種少數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6-12-08 16:18:00
我是針對w大某一段編輯回文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2-08 18:30:00
蛋糕還有一個層面是否牽涉到「主觀創作」還是只是一個「交辦事項」。若是前者。製作蛋糕者當然會認為要其創作違反其信念的字樣,是不合理的。只是法律訂的方式也跟「執法」的可能有密切關係。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6-12-08 18:36:00
很明顯地我問的不是法官該怎麼做,而是當時的法令如何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2-08 18:36:00
明顯這個法律是更重視消費者的權益,而限縮店家的權益;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6-12-08 18:38:00
你這種沒法律當依據就不想討論大體上跟基督徒差不多而已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2-08 18:38:00
蛋糕店的蛋糕是「藝術」,還是「設計」?後者是為了客戶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2-08 18:39:00
,前者是為了創作者本身,那看來蛋糕店被界定為後者。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6-12-08 18:40:00
沒有法律的實然就不知道屬於自己的應然是什麼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2-08 18:40:00
我們看日本美食節目有很多很跩的拉麵店或XX店師傅,基本上就是認為他們的料理是「藝術」而非只是為了客人而存在。故日本若定了這個反歧視法,看來那些匠人的藝術追求就可能受到限縮了。這當然是國情不同,還有反歧視法的立法緣由的內涵為何的議題:要解決什麼問題。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6-12-08 19:17:00
預設個屁,我才剛出桶你對樓上theo大提的狀況也只會把法條內含解釋一遍而已沒法條不會討論,又只信法條,那就是法律永遠不能改,跟聖本來就要挑漏洞啊,這不是討論基本嗎?不然大家把立場講完就回家,我查維基百科自己看就好了你一個智慧生物的作用只跟google查不多而已當然不能廢啊,我又不信聖經你自己把我的id跟板名拿去餵狗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2-08 19:42:00
不管同志是不是被大眾接受,反歧視的法條還是都在啊基督教在北愛爾蘭會比同志弱勢?不會嘛不管弱勢不弱勢,反歧視法規都在而且同志過了三十年就會跟基督教一樣地位?我表示懷疑。
作者: guha (哇哈哈哈)   2016-12-08 20:04:00
聖經哪一處歧視同性戀?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2-08 20:07:00
去問那些歧視的基督徒啊,如果聖經不歧視同志,那他們叫個屁不可與男人同睡交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利未記20:13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哥林多前書6:9
作者: Otter3 (P毛)   2016-12-08 20:38:00
前幾天才有問同性戀在聖經中相關敘述的文,g大麻煩爬個文好嗎
作者: guha (哇哈哈哈)   2016-12-09 00:44:00
謝謝提醒有點深,不太好懂會想知道,為什麼這是不蒙神喜悅的行為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2-09 04:39:00
可參考 https://goo.gl/N7quyH不過有一關鍵是:sin/罪觀要從偏西方教會的道德化、規條化(希伯來文Avon)去理解,還是回到希伯來文化/舊約中,與偏東方教會的關係性、價值性去理解(希:Pesha)。不過wayne1027的真性情讓他難以細緻地思考、使用語言,開始把一切都貼上標籤,說實在這就是他口中的歧視行為。觀察「新政治」可發現,新世代的這波公共議題或政治思維的特性,其實是趨向於「統一」(透過各種懶人包、標籤化,等等的鄉民/fb/網路世代文化),而少了發展與尊重「內在差異」的層面。這種「集體性」,我認為雖然比板上某些基督徒的結黨方式進步一些,但骨子裡有相同的本質。當然,「運動」需要統一語言及策略,但回歸學術討論,或回歸每個人自己的公民身份的建立,是需要容許並發展一些更細緻的差異。
作者: yoshi412 (天翠小智)   2016-12-09 09:13:00
倒覺得應該不是教義而已。律例是一回事,行動又是另一回事。不然也不會有同志神學的出現。簡言之還是在於多元性跟差異性。既然連這種差異性都尊重不了了,個人認為跟數字板那些仇同沒什麼兩樣我想接納或仇恨應該不會只是基督教;也不會只是同志,而是社會價值觀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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