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uanglove (SAM)》之銘言:
: 假設今天如果同志婚姻真的合法了
: 請問對基督教或者基督教友,到底會造成何種衝擊或者實際的影響呢??
: 我是說實際的衝擊或影響,不要那種"可能"、"即將"...那種模擬兩可自己猜測的結果
: 另外國外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國家,他們在合法化婚姻後
: 對當地的基督教或者家庭,有造成那些普遍性的負面影響嗎??
簡單說:就是站在法律的對立面
同婚合法以後,教會不可避必須讓同婚進入,即使教會初期可以宣稱這不是聖婚,但後來
會變成同性性行為只違反清潔律而不再是罪,如果堅持教義的教會將直接被推向對立面。
認同同性婚姻也可以廣義的算為ㄧ種宗教,只是這個教條是依照潮流解釋的,另ㄧ個宗教
混雜在基督教,重點是法律認可。聖經中麥子與稗子的比喻,信徒當然不希望教會俗化,
教會是人的集合體,當潮流同意婚前性行為,這就成為一個選項;當潮流同意同婚,這也
會成為一個選項。當然教會還是可以堅持教義,只是被推到法律與潮流的對立面。
如果同婚爭取的是實質利益那沒什麼,如果爭取的是名為權益的價值觀,那普世價值就必
須改寫,所以雖然表面上宗教權益不受損,而實際上並不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