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同團的跳躍式邏輯

作者: m82 (消脂努力中)   2016-12-26 01:23:29
※ 引述《df31 (DF-31)》之銘言:
: 相對的,佛教參戰者釋昭慧贊同同婚,這你大概也不清楚。
: 回應:同理,基督教長老教會支持同婚,為什麼還要罵基督教?
長老教會內部的意見很分歧,官方口徑沒有明確支持同婚,但反對迫害與假見證。
: 回教徒反對吃豬肉,但沒有辦法禁止別人吃豬肉。
: 回應:估計你沒去過回教國家。以馬來西亞為例,政府推行【清真】標誌,鼓吹
: 回教徒只吃具有清真標誌的食品,間接打壓非回教食品業。
伊斯蘭教世俗化的比例很低,但在法治與民主可問責成熟的國家他們無法以教義介入
政府,至多在信徒中鼓吹不購買使用某些物品,這尚未脫離個人自由範疇。
: 基督徒跟回教徒都有權利堅持教義,但前提是不妨害別人的自由。
: 回應:同性戀當然也有權利維持其權利,但是前提是不妨害別人的自由。但是,
: 現在的情況明顯不是這樣。
請問同性戀結婚妨害您甚麼自由?
: 回應:同性戀團體強迫基督徒接受違反其教義的同性戀,難道不是迫害?
請問胖虎反對大雄跟靜香結婚,大雄不理胖虎跟靜香去公證算迫害胖虎嗎?
: 回應:呵呵,奇怪了。難道,專法是立好玩的?不是宗教團體對於同團的
: 【讓步】?反而,我們看見的是同團的【步步逼近】,和公開追殺。
請問基督教有任何人如同被護家盟支持者踢斷肋骨的年輕人一樣,因為反同婚流血嗎?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16-12-26 09:26:00
你的類比不夠好,應該說:如果這社會只有同性能結婚,異性只有交配權。今天突然有一對異性想推翻婚姻定義,這社會就應該修正嗎?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6-12-26 09:32:00
沒人無聊到想去"推翻"婚姻"定義",那種事自己編字典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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