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同團的跳躍式邏輯

作者: df31 (DF-31)   2016-12-26 11:03:16
長老教會內部的意見很分歧,官方口徑沒有明確支持同婚,但反對迫害與假見證。
回應:看來您並不是很清楚長老教會的情況。上網搜搜就知道了。
伊斯蘭教世俗化的比例很低,但在法治與民主可問責成熟的國家他們無法以教義介入
政府,至多在信徒中鼓吹不購買使用某些物品,這尚未脫離個人自由範疇。
回應:您沒住過伊斯蘭國家,就別凹了。
請問同性戀結婚妨害您甚麼自由?
回應:我反對同性戀,你們用立法方式強迫我接受同性戀。
另外,看來你連【立法】是什麼意思都不知道。【立法】的意思就是,這是規定,
你爽也行,不爽也行,你就算要接受。不信?你跑到國稅局,告訴他們,你【不爽
】繳稅,看看結果是什麼?
請問胖虎反對大雄跟靜香結婚,大雄不理胖虎跟靜香去公證算迫害胖虎嗎?
回應:胖虎跟靜香一個是公的,一個是母的。拜託,能不能用胖虎和大雄做例子?
請問基督教有任何人如同被護家盟支持者踢斷肋骨的年輕人一樣,因為反同婚流血嗎?
回應:請問,基督教有像反同團體,可以標出基督教,追殺到如今不放手的嗎?請問
難道只有基督教一家宗教團體反同?為什麼你們不去找佛教,道教,一貫道,伊斯蘭
(希望你真的敢,哈哈)。。。。的麻煩?
結論,建議別扯了。你們要同性戀,講實在話,我才不在乎。你們要立法,我反而贊成
。但是,你們這麼鴨霸,我看的真不爽。就這麼簡單。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2-26 11:32:00
誰立法逼你接受了?肛交合法你就接受肛交?你的文筆真的有待加強https://goo.gl/Kn0ywE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6-12-26 12:04:00
好啦,不爽就擔待一下,人家也可憐這麼多年了不是嗎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2-26 12:16:00
你不爽就要限制別人的權利?好笑neo至少還會編一些論述來掩蓋沒人限制你不爽啊XDDDDDD
作者: leon00521 (Tsuna00521)   2016-12-26 12:42:00
出委員會囉 現場好多基督徒被抓起來上束帶了呢! 我要控訴鴿子霸凌基督徒喇QwQ
作者: Llingjing (冷劍塵)   2016-12-26 12:55:00
鴿子不是警察的意思?話說我認知裡佛教是沒特別反對同性戀的,這可能要查一下聖嚴的佛教入門問答這件事情到最後我認為立法無礙,教會要擋,不接受同志教友登記便是,至於性平教育……另外再吵吧。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6-12-26 13:10:00
一些教徒常舉同婚不是人權, 那 不爽 是人權嗎?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2-26 13:23:00
為什麼不支持你的專法就叫霸凌,好笑耶我尊重你又不代表一定非要支持你拜偶像對基督教來說也是跳火坑啊,怎麼不去管?甚麼叫佔了便宜?本來就是不平等,結果改了還一副我基督徒好寬大的嘴臉怎麼基督徒不感謝我們沒像ISIS一樣
作者: leon00521 (Tsuna00521)   2016-12-26 13:34:00
警察工作本來就是要維護秩序啊 像是把某些破壞法紀 撕裂社會的基督徒綁起來啊 給認真執法的警察一個讚
作者: Otter3 (P毛)   2016-12-26 13:38:00
給警察一個讚,辛苦警察了破壞性塗鴉?如果你覺得違法的話快打市民專線去檢舉,拜託別鍵盤嘴砲然後再被哭哭我被霸凌好可憐QQ所以你到底檢舉了沒?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2-26 14:07:00
那是洗地板,哪裡是破壞?不爽去檢舉啊
作者: Otter3 (P毛)   2016-12-26 14:10:00
自己不去檢舉又要哭哭被霸凌,基督徒邏輯都這麼棒嗎?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2-26 14:11:00
柯p再強,也不能違反法律啊,所以覺得有錯就去檢舉啊不要人家根本沒犯法就在那裏哭
作者: Otter3 (P毛)   2016-12-26 14:14:00
對啊,你手上有一張好重要好重要的選票呢,敢問上次總統大選你投給誰?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2-26 14:15:00
你覺得他違法就去告啊,不要在那裏哭
作者: Otter3 (P毛)   2016-12-26 14:16:00
覺得違反卻又不檢舉,然後再上網哭哭自己被霸凌,同性戀好壞壞違法*基督徒被同團霸凌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2-26 14:24:00
哪邊違反個資法了?不要思緒這麼跳躍好嗎我只是看你一直憤憤不平,叫你去檢舉罷了
作者: Otter3 (P毛)   2016-12-26 14:31:00
對對對wwwww 拜託快來看清
作者: leon00521 (Tsuna00521)   2016-12-26 14:32:00
反塗鴉不是破壞公物好嗎 拜託長點知識而且你的中文讓人看的極端痛苦 你國小老師有沒有教你正確使用標點符號的方法啊 還是你根本沒念過小學?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6-12-26 19:31:00
同婚立法等於要你接受同性戀?!這邏輯真讓人嚇傻了 憲法允許佛教合法 所以你也接受佛教了?違反十誡是要天打雷劈的呀 咦~你怎麼還在啊 你的邏輯水準還真讓人歡樂
作者: evilcherry (邪離子)   2016-12-26 20:18:00
如果一個人是因為堅持一套不公義的思想而被霸凌,我想我應該會多踹一腳。
作者: df31 (DF-31)   2016-12-26 21:08:00
1有意思,刑法規定不能殺人,你殺看看啊!?
作者: louis0123 (阿路)   2016-12-26 21:19:00
性工作合法化 想必樓主也接受娼妓 也接受嫖妓了 這樣的邏輯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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