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得救的確據

作者: jacklin2002   2017-10-12 17:09:50
得救的確據→https://goo.gl/MKRVZT
確據跟保證相比:
保證
當我們信靠耶穌基督,無論我們是否了解和明白,我們於基督內的永恆保證成了一屬靈現實
。我們相信我們於基督內的保證並不令它成為真或假。如果我們為個人得救信靠基督其人和
其工作,我們的保證是一個事實。
確據
確據是滿有信心地實現那保證。它是我們於基督內有甚麼的實現,例如永生、罪得赦免和作
為神的兒子成為他個人保護的接受者。確據關乎我們於基督內藉著信心理解拯救的事實和給
予。這是一重要教義,因為若果合宜地明白了它,它會於幾個方面觸及信徒的生命。它不單
給予得救確據,它更對神在生活所有方面的供給提供更大的確據。羅 8:32 神既不愛惜自己
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當人們沒有確據,我
們應以分享福音開始,以確定他們真的信靠了基督。一旦這被確定了,就可繼續探討確據的
內容。
人們缺乏確據的原因:
(1) 人們缺乏確據常是因為他們不能記起或指出他們接受基督的一個特定時間。有些人懷疑
或不清楚他們從否真正得救。時空中特有一刻發生拯救 - 就是重生出現之時。對於人們,
要點是他們現在是否真正相信基督的位格和工作。
(2) 人們缺乏確據常是因為他們質疑接受基督時所經歷的過程。很多福音派人士和佈道者強
調某些公開認信的需要,例如在崇拜後走到會眾前或舉手。假如人們私下地接受基督,他們
會懷疑他們是否需要作一公開認信或作一特別的禱告。
(3) 人們缺乏確據常是因為他們對某些罪的掙扎。他們懷疑一個真信徒是否會有這些問題。
真正的問題是對人罪惡的本性、我們身處的屬靈爭戰、神如何解救我們和在基督內成長成熟
之必須等方面的無知。
(4) 缺乏確據的最基本原因是教義上的誤解和接著來的對基督完滿的救贖工作缺乏信心。這
是說沒有了解神的話語和當中對人類、他的罪、不能做甚麼換得或維持得救、神的完全聖潔
、和基督工作的完滿和足夠這些方面的教訓。
(5) 最後,人們缺乏確據常是因為他們被錯誤地教導說他們要視自己和己身所作的為得救的
主要證據。今天這是一個主要問題。Robert Lightner 寫道:那些認為罪人必須先讓基督成
為他生命的主,或至少承諾如此做,方能得救者把確據放在一個順服的生命的證據上。
MacArthur 引述這點作為一個信徒獲得得救確據的唯一方法。「真正的確據來自看見聖靈
改變生命的工作,不是戀戀於一些經驗的記憶。」7
確據的根基:
神的話語
神的話語是神對信徒的見證(約壹5:11-13)。希臘原文在「生命」之前有個定冠詞。基督
內的拯救不只是生命的禮物,是「那生命」的禮物,是只能藉著相信神的獨生子而來的。聖
經清楚的宣告是那相信基督的位格和他(作為神對其過犯的解救)十架大工的人有:
(1) 永生 約 3:36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約壹 5:11-13 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裡面。12 人有了神的兒子
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13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
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2) 所有的罪都得赦免 徒 10:43 眾先知也為他作見證,說:「凡
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
西 2:13 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赦免了你們(或作「我們」)一切過
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 (3) 從被定罪得釋放 約 5:24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
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羅 8:1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 (4) 稱義 羅 5:1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
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羅 4:1-6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甚麼呢?2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
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3 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
算為他的義。」4 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5 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
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6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羅 4:25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 (5) 拯救 弗 2:8-9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9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
得有人自誇。 (6) 憑信成為神的兒女 約 1:12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
權柄作神的兒女。
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16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
們是神的兒女。7 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
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加爾文(John Calvin) 曾用很強的語氣警告說不要於我們
自己,即是我們的行為或聖靈的果子找尋得救確據。他教導我們視基督為確據的客觀根基。
注視我們自己會產生疑惑並減損基督的拯救大工。他拒絕自我審視的看法,視之為一個危險
的教義。8
跟上述 MacArthur 的意見相反,這不是所謂戀戀於一些經驗,而是神話語確切的見證。
Earl Radmacher 寫道:很多有智慧的牧者堅持分辨我是否一個基督徒的基礎不是我所做的
,而是神話語中說到基督為信徒所曾做到並繼續做的事(約 1:12;約壹 5:13)我知道我屬
基督,因為我相信耶穌基督是我唯一救主和自永恆毀壞贖回我者。我生命的證據不是我知道
這點的基礎。是神的話。神已說過。這已把事情了結。我很為一些人擔心,他們出於對信徒
欠缺長進和欠缺明顯的基督徒樣式一種真誠、有理的憂心,願意藉著向福音添加內容來高舉
它。9
基督的工作:
適當地理解基督的工作(基督的代死和在十字架上承擔我們的罪)對確據是極之重要。這當
然亦是基於聖經的論述,但重點是在明白基督之死的足夠性、完成的狀態和成就了甚麼。這
兒有兩個顯著的方面:
(1) 拯救不在乎我們的行為或優點(參上述羅 4:1-6)弗 2:8-9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
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9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和聖靈的更新。6 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7 好叫我們因
他的恩得稱為義,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
(2) 拯救唯獨是藉著基督的位格和工作,是神的禮物 約壹 5:5-12 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
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6 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
又用血,7 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8 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
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9 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神的見證更該領受了,因神的見證是為他
兒子作的。10 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
信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11 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裡面。12 人
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徒 4:12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上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腓 3:8-9 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
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9 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
,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
聖靈的見證:
(1) 聖靈被稱為真理的靈 約 14:17 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
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
約 15:26 但我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為我作見
證。
約 16:8-13 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9 為罪,是因他
們不信我;10 為義,是因我往父那裡去,你們就不再見我;11 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
了審判。12 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13 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
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
將來的事告訴你們。
約壹 4:6 我們是屬神的,認識神的就聽從我們;不屬神的就不聽從我們。從此我們可以認
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 (2) 聖靈被稱為一個恩膏。這兩個描述繪畫出聖靈向信徒教導
神話語的事工。約壹 2:20, 27 你們從那聖者受了恩膏,並且知道這一切的事。27 你們從
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裡,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
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 (3) 聖靈向我們的心開導神的
話 徒 16:14 有一個賣紫色布匹的婦人,名叫呂底亞,是推雅推喇城的人,素來敬拜神。她
聽見了,主就開導她的心,叫她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 (4) 聖靈領會基督的事和令我們能
看透 林前 2:12-16 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
恩賜給我們的事。13 並且我們講說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
教的言語,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14 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
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15 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
有一人能看透了他。16 誰曾知道主的心去教導他呢?但我們是有基督的心了。
弗 3:15-19 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從他得名。16 求他按著他豐盛的榮耀,藉著他的靈,叫
你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17 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裡,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
,18 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19 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
的,便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你們。 (5) 聖靈藉神的話令我們心中確信我們是神的兒
女。對於約壹 5:11 所應許藉相信聖子得他之內的生命的見證,其實就是聖靈在神話語中作
見證的訊息。羅 8:15-16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
,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16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約壹 5:7-11 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8 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
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9 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神的見證更該領受了,因神的見證是為
他兒子作的。10 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
不信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11 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裡面。
確據的原則:
原則 1:我們須從對聖經事實的信心得出確據,而不是由我們的感覺。我們的信心並我們的
確據必須建基於聖經的明確應許而絕非我們的感覺。合乎聖經的順序是:事實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7-10-12 17:27:00
要怎麼知道對自己得救充滿信心,不是某種自以為是呢?這不是指讓別人覺得自以為是,而是自己可以發覺避免
作者: jacklin2002   2017-10-12 17:39:00
1.聖靈會替基督徒禱告(羅8:26)2.屬神的兒女會被鞭打、管教(來12:6)3.各人都要向上帝交帳,面對最終的審判(彼前4:5)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7-10-12 17:46:00
鞭打管教的具體會是?透過某種現實的人事物嗎?
作者: jacklin2002   2017-10-12 18:01:00
外在環境、內在良心都會有,之前討論的約拿書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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