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僅供心得。
爭辯無興趣,探討有興趣。
承接一下證人這個論點方向。
這裡就有很多客觀事實,可以加強聖經證明有神的證據力。
先提幾個背景
1.聖經有40幾位作者。
2.這些作者年代跨越1500年以上。
3.這些作者橫跨歐亞非,身份從君王到漁夫都有。
4.以上是有歷史地理考據可以交叉印証的。
另外,聖經的作者,很多在寫的時候並不知道自己寫的會變成聖經。
以下幾點,對我來說都是聖經是真實的證據。
1.聖經頭尾連貫,帶出一個完整思想。
以背景來看,這是非常難做到的一件事。
2.聖經作者彼此互相見證。
假設聖經是假的,那麼四十位作者就都是(或幾乎)騙子。
保羅沒有上過三層天,
彼得沒有叫瘸子起來,等等。
大衛王,所羅門王是幻想跟神說話等等
西希家(作者之一)幻想被神責備,
幻想被神預告滅國,幻想自己很差被罵。
約伯,約拿也是幻想自己被神責罵......
但若是看過聖經內容,
這時要打包處理,40位同時說謊簡直太不合理,太多破綻。
有些咒詛自己,
有些寫出自己犯姦淫大罪
(或者容許先知寫下對自己不利的論述)
有些寫自己被神處罰不能進美地
有些寫自己不蒙祝福
(這些人是騙子加傻子?)
與其往這個方向硬推,另一個方向40位同時說實話,反而順暢多了。
實際上,我們閱讀時,是可以感受到這些作者的人格靈魂的。
給我的感覺,這些作者大多數是忠信
敬畏神,不敢說謊的。
至少在我小信後退時,想想聖經這些客觀事實。
這些人物彼此印証聖經是真實的。
我從客觀上,也無法說聖經是假的。
當然為了打擊基督信仰,
反基者言論大致如下
已經懶得討論了
1.聖經是後人選出來的,故意選一致的。
2.聖經是後人做偽,並非真實是那些人作者。
只能說不同論點,就是擺出證據在那。
不相信,質疑證據本是你們自由。
相信,接受這些證據,也是我們的自由。
總結一下。
我們基督徒信神有三證
1.個人主觀遇見神,被神感動
2.聖經客觀印証神,說出歷史上真實人物的見證。
3.周遭愛主信徒生命變化的身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