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滑坡謬誤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8-10-31 11:05:51
: → eno4022: 當你看那些同志主張多元成家和性交降低年齡限制時,你就 10/31 09:24
就我看了伴侶盟的資料,多元成家包含了婚姻平權、伴侶法和家屬篇。
https://tapcpr.org/freedom-to-marry/draft-intro
後兩者現階段照護家盟跟下一代的論述,比較沒爭議,主要在後兩者沒去動到民法婚姻。
至於降低合法性交年齡,應該是指刑227吧?
我不確定這是不是同志提的。
刑法 第 227 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反而我知道的是偏基督信仰的勵馨基金會是正面的。
他們是用"兩小無猜除罪化"來推動修改刑227
http://bit.ly/2ENzzv4
律師紀冠伶表示,法官一遇到兩小無猜就要求兩造和解,但刑法227條本來應該用來保護
被害人,可是卻保護到家長,因為兩小無猜的雙方往往不認為自己是被害人,反而是雙方
的家長感覺受傷,堅持提告,法官的判決變成在保護家長;雖說如此,他仍不贊成廢除刑
法227,因為未成年人的性仍必須被保護。
勵馨主張修改「性別平等教育法」(簡稱性平法)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簡稱兒少權法),對於現行的兩小無猜案件,不再以「性侵害」案件處理,而改以「未成
年人親密關係事件」方式,讓學校或社工以教育或輔導方式,處理未成年人的家庭、親子
、親密關係問題。不過,一旦校方知道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仍須以性平法及兒權法進行
通報,依此確認未成年人的性行為,有無性侵、性剝削、是否真實為兩小無猜案件等。
作者: eno4022 (eno)   2018-10-31 13:52:00
不要離題太多變得與基督信仰無關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8-10-31 14:08:00
"偏基督信仰的勵馨基金會" 所以我一直在考慮要不要貼。如果不行的話,請版主告訴我,我馬上刪掉。
作者: Kangin75 (Damaris)   2018-10-31 18:13:00
聖經說不可辱沒你女兒目前我找不到這節經文出自哪裡
作者: ohfulow (ohfulow)   2018-10-31 18:21:00
樓上說的在利19:29
作者: eno4022 (eno)   2018-10-31 19:55:00
如果有人回文變得離板旨越來越遠,我會文s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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