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跟我們有關的來了

作者: ssying (限乘辣豬)   2019-03-11 23:02:02
同性戀要不要結婚到底跟基督徒有什麼關係???
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只要保障人民有能否結婚的權利即可.
同理可證,基督徒在台灣只有5%的人口,我們國家也沒有因為只有5%的人信基督教,而禁止人民信仰基督教.
作者: miscell (呵呵)   2019-03-11 23:13:00
我認同這篇的類比,就算只有0.00001%的人信基督教我們也要保障人民信基督教的自由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9-03-11 23:16:00
miscell大:所以我的問題是,你的觀點如何支持的?信仰自由這應該是美國來的,美國信仰自由是浸信會爭取來的,價值還是建立在基督教上面您所謂的同婚權利是建構在哪種觀點上的?科學嗎? 小心喔~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9-03-11 23:30:00
一個族群代替大家爭了所有人應有的權益所以這族群的某種嗜好與喜惡也該是眾人的標準嗎?就好像如果今天是印度人替大家爭取了信仰自由那大家就不吃牛排了?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9-03-11 23:32:00
不需要阿,所以可以在民主平台上公平你不同意,可以用選票解決阿。我又沒說同志不能爭取同婚?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9-03-11 23:33:00
有道理耶,難怪美國同婚也是大法官一票之差通過的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9-03-11 23:34:00
本來就是都可以發聲的咩哈哈,美國要投票的話應該是不可能過的所以要趁最高法院剛好有夠票數時闖關但之後導致反彈,一次推了兩個保守派法官而且RG好像健康狀況不太好,她要是退休的話...最高法院,說穿了,也是靠選票打出來的只是沒那麼直接而已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9-03-11 23:45:00
這次台灣公投題目就不夠狠,所以同婚bypass不過我倒很好奇美國會不會哪天換了個保守大法官上來同婚又來重新投票一次
作者: saiyuki1412 (Eating)   2019-03-11 23:50:00
台北市政府幫祁家威聲請釋憲時,大法官就因此做出了釋憲啊,當初可是只有這位當事人提了而且大法官受理了並為此作出了劃時代的解釋,這就表示即使只有一人提出,但只要是有關法律上的人權爭議,就有解決的必要啊。應該就是單純以人為本而已吧~而且不只是同婚釋憲,其實有不少釋憲案都是單一當事人因為遇到自己覺得不公平的法律而提出的,法律的前進就是建立在這些人所遇到的人生經歷上面。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9-03-12 00:06:00
美國同婚翻盤很難,非常難,我猜是不可能而且我個人認為是沒這個必要,上帝會讓同婚過自有祂的旨意。美國這邊也太多福利是綁婚姻的,同婚通過想來也不算壞事。基督徒真的要反同婚的話,應該先把基本健保修改好。
作者: saiyuki1412 (Eating)   2019-03-12 00:14:00
美國是基督教國家啊好像可以理解那個難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9-03-12 01:32:00
祂的旨意?eno:同婚是法律剝奪祂的神聖性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9-03-13 15:05:00
基督徒爭取自由所以要聽基督徒的就好笑,照這樣講共和黨林肯解放黑奴,以後黑人都要投共和黨囉?然後美國最高法院提的保守派也沒說要廢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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