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可以不要再用定罪大絕了嗎?

作者: pinjose (jose)   2019-03-15 12:05:22
tkucuh: "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
tkucuh: 原來我勸告你不要定別人的罪,我反而是定你的罪? 03/15 11:38
→ tkucuh: 召會是這樣玩的嗎?
tkucuh: 人當然有罪啊,我也有罪,可我不會去定別人的罪。
tkucuh: 定罪是天父的事。
….................
....................
可不可在討論時不要老是放這招大絕啊
如果按照聖經說同性性行為是罪,就是定罪人。
那麼說:說謊是罪。也是定罪人
說:拜偶像是罪。也是定罪人
那就只能說:通通沒罪!才不是定罪人了
而且說這種話的人,常常沒意識到,他其實正在定罪人。
定罪別人定罪人。
作者: pinjose (jose)   2019-03-15 12:18:00
何謂定罪人,是大哉問,其中要學的功課很難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9-03-15 12:25:00
是不是罪的確只有天父知道比方一個人被迷姦了能算是犯姦淫嗎行為因果不是誰能看懂的,所以我們都在討論原則性比說原則上反對兩情相悅意識清楚的同性性交行為而不是看到同志走在一起就啊他們是有罪的知道什麼是罪≠認定誰有罪 大概是這樣吧
作者: timer000 (祝我們平安^_^)   2019-03-16 22:03:00
保祿和耶穌也常再定罪人我覺得不要判斷,是指我們不要隨便指責人像是我們,罵別人不來主日,婚前性行為這有時會建造人,有時不建造人因為當事人可能真的有他不能突破的難關不能突破的軟弱EX:老公不喜歡他來教會不顧家,或是男朋友說不給我就分手但她真的很愛他男友,超過愛主這是他們現時的軟弱耶穌知道祂會如何公正的審斷這件事但不代表我們不告訴他,這是耶穌不喜悅的這已踩在罪惡上用溫柔的心,接受對方現時的軟弱但不是不告知對方,這是我現時的體會
作者: pinjose (jose)   2019-03-16 22:08:00
是,先讓其柔軟,才能接受光照
作者: timer000 (祝我們平安^_^)   2019-03-16 22:08:00
還在思考~
作者: pinjose (jose)   2019-03-16 22:09:00
哈,這沒有一定規律,大體就是先讓人心舒暢,再談供應神
作者: searland20 (Lewis)   2019-03-17 13:14:00
不信基督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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