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高考

作者: abacada (放眼2006)   2014-07-18 12:44:56
2012年高考法制─刑法
2012. 7.16 15:40-17:40
一、甲任職於某財團法人基金會,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權限委託進行廢輪胎回收的稽核
認證工作。甲在執行駐場稽核認證工作時,發現經營廢輪胎回收業務之某公司負責
人乙勾結貨運公司老闆丙偽造過磅單,浮報超過廢輪胎處理量,詐領行政院環境保
護署補助款之嫌,因此,開始蒐集證據。乙、丙發現甲已蒐集明確證據後,多次向
甲表示願意支付一百萬元,以換取甲之不告發,均經甲嚴詞拒絕。在乙、丙放棄與
甲協議後,甲認為不能縱放此類行為,因此向乙、丙虛偽表示,同意接受之前的條
件,等到收到乙、丙交付之現金後,立即將上述違法證據交給檢察官。問:如何論
處甲、乙、丙的行為? (25%)
二、甲乘客於即將下車之時,故意拿出自己所製作面值一千元之假鈔給司機乙,用以支
付一百元之車資,乙雖發現是假鈔,但由於甲外表令人害怕,而且甲下車區域之治
安向來不佳,乙擔心如果揭穿甲的計謀,恐使甲惱羞成怒,進而對自己不利,因而
收下假鈔而找還甲九百元。甲開後,乙越想越不甘心,而決定自己也印製假鈔找零
給乘客。直至被發現前,已有十名乘客受害。問:如何論處甲、乙的行為? (25%)
三、甲發現同居女友乙最近常會因為瑣事與他吵架,他懷疑乙另結新歡,因而惱羞成怒
萌生殺機。某日,甲於凌晨外出買酒與一把菜刀,決定要殺乙,在回途中突覺不妥
而將菜刀丟棄路邊。甲回家喝酒後倒頭就睡,沒想到半夜被乙吵醒,兩人又發生爭
吵,甲不堪其擾,憤而出門撿回先前丟棄的菜刀,狂砍乙致死。警方偵訊時,其酒
測值達零點五九毫克。問:如何論處甲的行為? (25%)
四、公務員甲亟需一筆龐大金額的錢來支付賭債。他邀請因查緝毒品工作所認識之毒犯
乙一同幹一票,兩人再均分所得。乙告訴甲某倉庫存放大量毒品,兩人於是相約於
某夜晚潛入,未料該倉庫內之毒品為躲避查緝而於日前全部移轉至其他場所。甲乙
只好放棄,悻悻然的離開。問:如何論處甲、乙的行為?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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