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假設] 假設台灣開放槍枝

作者: WolfLord (呆呆小狼￾ ￾ N￾ ￾ )   2016-03-27 23:22:42
※ 引述《plamc (普蘭可)》之銘言:
: ※ 引述《plamc (普蘭可)》之銘言:
: : 推 ronray7799: 版主把我一開始想提卻忘了提的事講出來了 03/25 02:29
: : → ronray7799: 台灣黑道是否有槍? 是 惡龍張錫銘圍捕畫面想必大家一 03/25 02:29
: : → ronray7799: 想就能想起 既然黑道能用非法管道搞到槍 為何一般人不 03/25 02:30
: : → ronray7799: 能用合法管道買槍? 03/25 02:31
: : → innominate: 以特例來討論通則,如果要說特例 03/25 03:26
: : → donkilu: 反制不就是NRA那套,結果校園槍擊案也沒人拿槍出來 03/25
: 我提的不是特例喔,槍枝嚇阻犯罪的事是通則,美國沒幾天就會發生一兩件
: NRA當然都會講擁槍的好話,但也不用以人廢言,有很多他們說的事是真的
: 拿槍瘋狂掃射才是久久發生一次的特例,但請注意,
一般來講,中學以降進入校園攜帶槍枝是會被壓制的。所以正常來講,就算父母贈槍
小孩也不會公然攜槍進入校園的。至於大學,有的學校會管有的學校不會管。因為美
國司法很重視私人(人格、財產、私領域自由),只要你成年,能自行負責,學校管太
多通常自找麻煩。
但是有一點在美國也很能左右一般人是否隨身攜帶槍械的意願;真的很倒楣你被別人
打了,而你有槍卻沒有自衛。以及,你開槍打了一個擺明沒攜帶槍械的人。最後的司
法結果常常會很不一樣的。
結果,雖然法令准許,但大部分人在人口密集地區大多選擇不帶槍。最多就是車裡有
槍,以及晚上行經空曠處才帶槍。
: 當天一早7點兇手就先幹掉2人,警方卻當成獨立案件,9點兇手進入教學大樓大屠殺
: 9點45校警才接到報案,趕往現場時,兇手已經舉槍自盡...
: ...也就是這種事件靠警察根本沒用
碰上瘋子的當下,保命最重要。想當英雄要先掂自己能耐,否則死了人家還主張是自
衛(兇手)。校警也是人,通常也很少有校警跟電影一樣神勇勤練槍法的。所以囉~~當
然還是呼叫職業(PD)的來咩~~
: : → innominate: 美國有一堆小孩誤觸槍枝走火的例子 03/25 03:26
其實,美國的家用槍枝有一些輕量化的小槍的確是沒有保險的。這個部份很爭議,但
就是有人主張輕型的防身口紅槍枝類的裝的也只是 WAX彈頭沒關係,然後就有死小孩
眼睛看著槍管去把玩.....
: 彭博就抓著這點猛打廣告,拍說小朋友玩躲貓貓發現爸媽藏在衣櫃中的手槍
: 拿起來把玩還很厲害的會打開保險,我第一次領到槍時連保險在哪都不曉得...
其實,就算上了安全指紋鎖你也無法保證死小孩會怎麼破壞。把槍收好才是正道。
: 鄭捷要砍人,就算武術大師空手也不敢冒險去對付他,一不留神還是可能被砍成重傷
: 但如果有槍就不一樣,2公尺內有受過訓練者可很確實的制服鄭捷,而鄭捷砍不到他
老實說,如果不是WAX彈頭,在車廂內開槍就算你神槍手還是很可能會官司打不完....
: 前面說過美國發生很多持刀砍人搶劫,剛好有老先生有攜槍的路過,轟殺歹徒阻止
: 的案例,可別以為這是克林伊斯威特電影中才有的情節...
U2B裡面由有一個妹仔看到搶劫當街拔槍助一槍之力然後淡定走掉,搞得德州警方懸
賞要找人.....頒發熱心公益獎狀跟獎金....
這要是在台灣,就算開放槍枝警察肯定還是找去問話找麻煩的。
: : → innominate: 路上遇到擦撞,流氓下來嗆聲,你就掄拳頭打回去? 03/25 03:35
: 以台灣真實案件,路上被叭喇叭,下來嗆聲,雙方先各自掄出冷兵器互打
: 打到其中一方的夥伴以為是對手黑道來尋仇的,嚇一跳才拿槍出來,打中之後
: 致命一擊其實是冷兵器補刀
: 所以你認為合法槍後隨時會拿槍對轟是不對的,就算黑道拿黑槍也沒有這樣做
其實,在美國。因為大家都可能有槍,不要說亂按喇叭啦! 連閃遠光燈大家都很
小心的。雖然很少跟俄國佬一樣直接打人,但是修車燈水箱輪胎還是很貴很麻煩
的(美國地大物博,修車一脫往往不只一百公里)
: : → innominate: 重點從來不是武器,而是一般人不會隨身攜帶槍械 03/25 03:37
: 開放合法攜槍之後就會有
: 美國有很多一般老頭、普通大叔隨身攜槍,譬如前文的柯茲
其實要看場合欸,在都會區就很少人隨身攜槍的(大多放車上)
: : → innominate: 我到美國坐朋友車,碰到黑人亮槍也是先求饒而不是找槍 03/25 03:39
: 廢話,你都被槍指著了當然先求饒
: 是要看有沒有路過的柯茲之士幫你把對方轟掉
: 你提到加州,加州是特例,加州是全美9個需要政府單位批准才可攜帶槍支的州之一,
: 法規特別嚴格,還要槍鎖跟槍彈分離咧,搞的買槍真的只是軍武宅買回家把玩,
: 根本沒啥實用嚇阻能力XD
沒辦法,套句我美國朋友的說法:全美國最壞的條子都集中在加州,尤其是洛杉磯。
然後還很悠哉告訴我:這裡治安很好,只是晚上不要出門,因為會有槍戰。但是他們
不會打進屋內的XDD
: : 推 donkilu: 反制對這種lone wolf無效,他會挑沒人拿槍的地方下手 03/25 03:43
: 隱蔽攜槍誰知有沒有人拿槍?
這種孤狼神經病就算管制槍械他還是會生出槍械然後犯案的,這時候如果人人有槍就
有機會在受害人數擴張之前予以制止。
其實台灣想開放槍械是很困難的(法理),因為台灣的法律根本不重視人的生命安全以
及私有權。台灣的法律是天國法令,一切都是以上帝觀點在看待,然後法官就是上帝
。你要自衛你得先證明對方一定會殺死你,不然你就算弄要了兇手一根頭髮都可能被
判重傷害。然後小偷跑進你家你得證明他除了偷東西之外一定而且也能殺死你,不然
你打了他你就是蓄意傷害犯,不小心打死了就是謀殺犯 (我以前在美國住時,房東很
堅持只要有不明人事物入侵要我一定要開槍,而且先打散彈再說,然後倒地一定要再
補幾槍來福槍。說只要人是死在圍籬內就不是你的錯,人跑了就可能隨他說了。) 。
鬼島這種鬼法律真的要開放槍枝,我看啊~~搞不好小偷強盜更猖狂....反正他豁出去
了,但你打掉他一根頭髮他就告死你。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6-03-27 23:43:00
最後一段才是一切的重點 你想當英雄 下場就是賠死你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7 23:44:00
沒錯 該改的先搞好 再來談槍枝合法這種枝微末節的事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6-03-27 23:45:00
台灣法官所謂正常防衛是你要在當下做出"剛好"制止對手的作為保護自己 過多就會被判過當 過少你受傷甚至死亡法官還會站在犯罪者那方 拼命保護他們的人權要達到台灣法官要求的正常防衛 你可能要先練成獨孤九劍別人出招之後在那一瞬間看出敵人破綻 後發先至擊中對方不過九劍招招致命 非死即殘 你照樣會被判防衛過當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00:28:00
問依據 台灣真的有人非法闖入他人住宅 被屋主打傷後 卻被反告傷害最成功的嗎?
作者: tcancer (Vairocana)   2016-03-28 01:40:00
想想統治台灣的政府是什麼身分 怎麼會讓人民強調地盤觀念
作者: WolfLord (呆呆小狼￾ ￾ N￾ ￾ )   2016-03-28 02:43:00
有沒有盜匪告屋主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很多例檢查官把受害者告到家破人亡坐牢坐到死,但是小偷只關幾個月的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6-03-28 02:56:00
推檢察官對受害者提起公訴家破人亡坐牢坐到死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6-03-28 03:30:00
回ronray7799:有 印象中真的有 有上新聞有鬧點小風波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03-28 05:38:00
作者: downtoearth (東方耳號:)   2016-03-28 09:17:00
槍械開放 我個人覺得 最麻煩是大量提高了持有武器者與未持武器者的殺傷力差距 本來冷兵器時代 一對多持械對空手 還有一搏之力 換成槍械 這一搏之力就成螞蟻捍象 所以農民起義在未來幾乎不可能再出現了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6-03-28 09:28:00
雖然也有百年了,蘇聯也“似乎”跟者共產主義入土了,但近現代的農民革命的範例就在你眼前,只是被認為他已經死了
作者: sunrise2003 (俠氣與狂醉)   2016-03-28 11:06:00
直覺也是想到meredith001貼的那篇...超無言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6-03-28 12:01:00
沒辦法 因為我們沒有不退讓法, 不過你們真的先想清楚台灣適不適合不退讓法, 這法在美國也是問題一大堆 還被拿來惡用(反正死無對證)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3:15:00
我也是想到meredith001那篇 但後續是怎樣不知道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4:58:00
M那篇我個人認為確實防衛過當 要戰嗎?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5:13:00
勒到對方不動再放手 很正常啊 不然你有體力一直壓制到警方來嗎??? 萬一你無力 反被歹徒殺傷 老婆也被弄流產 算誰的?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5:15:00
回到家發現有人 是不會先立刻離開嗎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5:16:00
算你ronray7799頭上應該ok吧笑死 你家你還離開 所以你現在跑來我家 我也趕快跑?? 呵呵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5:19:00
看清楚點 本案當事人是入侵無人住宅屋主之後才回家 假如他要用懷孕妻當理由 那為何不讓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5:20:00
管你無不無人 我家就我家 甚麼叫有人我要跑??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5:20:00
懷孕妻先離開現場 自己在抓人 或者報警處理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5:21:00
哪一條法律規定我要跑?? 拿出來給我看看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5:21:00
假如歹徒是闖入屋主在家的住宅 被擊斃就沒話說哪一條法條規定有懷孕妻就可以掐死對方 找給我看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5:23:00
而且你要怎麼發現有人在?? 新聞說是他進門後 發現廁所門不如平常一樣是開的 開燈才發現有人 這時候夫妻兩人早就在家裡了 所以屋主絕對是正當防衛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5:25:00
跑不掉的是哪一方 用你的大腦想想屋主本來就是正當防衛 現在是論有無過當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5:25:00
屋主那裡說要掐死對方??? 明明是勒昏就放手 只是勒太久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5:26:00
連新聞的律師意見都是這樣講的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5:26:00
可以啊 反正你要跑是你家的事 要是你跑來我家 我一定把你打得沒人認得 誰知道你會不會殺害我 先下手為強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5:28:00
我也會這麼做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5:29:00
你不是要跑嗎??? 怎麼會跟我做一樣的事?? 自打臉 呵呵果然是KMTer 兩套標準 別人就說怎不跑 自己碰到就不一樣了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5:32:00
我又沒有懷孕妻 你自動腦補我有也沒辦法"自己在抓人 或者報警處理" 眼殘沒看到囉?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5:34:00
有看到阿 就你說別人碰到要跑 自己碰到就打 兩套標準啊
作者: zaknafein987 (蒼)   2016-03-28 15:34:00
雞排 奶茶 鄉民們來看戰文喔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5:35:00
把KMTer本色發揮的很好啊 我樂見你繼續發揮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5:35:00
懷孕妻先離開 屋主自己抓人 或者報警處理我原本推文就是寫這樣 自己要曲解 被打臉就開始瞎掰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5:36:00
→ hgt: 打得沒人認得 誰知道你會不會殺害我 先下手為強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5:36:00
鬼扯KMTer 你的水準大家早知道了 我也不意外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5:37:00
→ ronray7799: 懷孕妻先離開現場 自己在抓人 或者報警處理跑不掉的是歹徒 不是屋主 呵呵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03-28 15:39:00
防衛過當喔 台灣還是別開放槍枝的好 槍開下去隨便都過當防衛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5:40:00
我就說啦 假如屋主在家 歹徒入侵 這時候開槍當然無罪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5:40:00
照ronray7799邏輯 發生在非KMTer身上那是過當發生在自己KMTer身上 那是恰當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5:41:00
這個案例是歹徒趁屋主不在家時入侵的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03-28 15:41:00
今天台灣能跟美國一樣殺死入侵者無罪再來談槍枝開放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5:42:00
連新聞都看不懂 歹徒躲在廁所又沒開燈 屋主進去後才發現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03-28 15:42:00
強盜入侵你家還要分有人沒人喔 誰知道他是不是預先埋伏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5:43:00
結果R說他們要趕快離開 然後發生在自己家 R說他要打人 呵呵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5:43:00
主動攻擊的是屋主 假如屋主未發現歹徒的情況下遭到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5:44:00
好啊 照R邏輯 他們要跑 那跑的過程流產算誰的???那R要不要說 叫你跑 沒叫你跑很快 是吧跑得不夠快 歹徒傷害到孕婦 那是不是又要說跑得太慢??這種打嘴砲說法 會信的人可以加入KMT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5:48:00
歹徒傷害到孕婦 就是歹徒傷害罪 流產可以算重傷罪自己跑時流產 因果關係論下去 跟歹徒無關你今天路上遇人搶劫 自己落跑時絆倒頭撞到頭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5:50:00
照你做法 衰的都是被害者阿 我寧願先打爆歹徒 這樣老婆小孩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5:50:00
絆倒腳撞到頭 跟歹徒本來就不會有關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5:51:00
你可以打爆歹徒 但是打死就是防衛過當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5:51:00
所以我說只有笨蛋才會信你的話阿 跑了對歹徒好 衰的都是自己 誰說打死就防衛過當??? 要看狀況阿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5:52:00
就像本新聞主角被過失致死移送法辦竹科理工宅自創法律別拿來丟人現眼 滿腦KMTer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5:52:00
那為何你自己碰到 你不跑卻要打人??? 想騙人也演得好點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5:53:00
→ ronray7799: 懷孕妻先離開現場 自己在抓人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5:53:00
新聞說可能判六月緩刑 這還好阿 比流產好多了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5:55:00
→ hgt: 打得沒人認得 誰知道你會不會殺害我 先下手為強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5:55:00
假如正當防衛通過 就是完全無罪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5:56:00
我不是說了 六月緩刑比流產好多了阿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5:56:00
→ ronray7799: 懷孕妻先離開現場 自己在抓人現在是在論正當防衛有無過當 結論是有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5:57:00
假如沒過當 就是完全無罪 這對竹科宅很難理解的樣子好啊 所以屋主成立過失致死罪 防衛過當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5:57:00
→ hgt: 打得沒人認得 → ronray7799: 我也會這麼做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5:58:00
既然你都同意了 還吵個屁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5:58:00
那又怎樣???? 反正保護老婆小孩來就第一阿因為你說要跑啊 我不要跑要打阿 結果你說你碰到也要打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5:59:00
→ ronray7799: 懷孕妻先離開現場 自己在抓人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5:59:00
所以我正在打你臉阿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6:00:00
→ ronray7799: 回到家發現有人 是不會先立刻離開嗎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6:00:00
→ ronray7799: 懷孕妻先離開現場 自己在抓人
作者: Lordaeron (Terry)   2016-03-28 16:01:00
邏輯上,像ronray7799講的, 像該故事, 有點難正當防衛.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6:01:00
老招了啦 竹科理工宅只能跳針 我懶得鳥你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6:01:00
→ ronray7799: 回到家發現有人 是不會先立刻離開嗎→ hgt: 打得沒人認得 → ronray7799: 我也會這麼做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6:02:00
搶最後一句推文的精神高潮勝利法就讓給竹科理工宅
作者: Lordaeron (Terry)   2016-03-28 16:02:00
而將人打死,又變成另一種想法, 現場的人, 誰敢保證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6:02:00
他不是要戰正當防衛 他只是想胡扯打發時間恰好我今天時間多 花點時間打臉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6:03:00
歹徒正在廁所 屋主有兩個人 然後屋主的主張是懷孕妻
作者: Lordaeron (Terry)   2016-03-28 16:03:00
一定可以壓制到對方無法還手? 有評量的標準嗎?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6:04:00
有受傷害之危險 那屋主就可以留在現場 叫懷孕妻離開自己在對付歹徒 或者報警處理
作者: Lordaeron (Terry)   2016-03-28 16:04:00
就以上兩點, 如何不防衛過當好呢?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6:05:00
可能性很多啦 萬一樓上有另一個接應歹徒怎麼辦???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6:05:00
從昏厥到斷氣一定有十數秒的時間差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6:06:00
歹徒有複數人 那就要跑更快 還搏鬥 呵呵
作者: Lordaeron (Terry)   2016-03-28 16:06:00
@ronray7799,你的說法是事後判官,用結果去反推原因.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6:07:00
快笑死 文組R竟然說他在打鬥會注意到十多秒的差別你連一秒多長 我看你都沒感覺囉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6:08:00
司法偵查過程就是這樣
作者: zaknafein987 (蒼)   2016-03-28 16:08:00
懶人包:現在從政治立場戰到文理組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6:08:00
阿丈夫制服一個歹徒 老婆去關門不就好了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6:09:00
奇怪了 另一個歹徒要等這邊打完再輪流上陣喔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6:09:00
怎麼會跑去給複數歹徒揍勒 真可憐
作者: Lordaeron (Terry)   2016-03-28 16:09:00
@ronray7799的說法,就是現在台灣正當防衛不太成立的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6:10:00
誰說的 接風的看到打鬥 搞不好先跑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6:10:00
了 理工宅大腦就是這樣 還以為在比武啊
作者: Lordaeron (Terry)   2016-03-28 16:10:00
主要原因. 讓我想到,當年屏東(南部哪忘了)有個瘋子(?)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6:11:00
如果你先跑下來 接風的看到 搞不好覺得他們占上風兩個圍攻可能性更高 果然是文組的腦阿 呵呵
作者: Lordaeron (Terry)   2016-03-28 16:12:00
持刀突然衝向兩個警察, 警察向他開了十多槍,中多少忘了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6:12:00
H氏邏輯:發現歹徒就要衝上去打 打完第一個其他就跑光
作者: Lordaeron (Terry)   2016-03-28 16:13:00
,打死瘋子了. 照正當防衛的說法, 警察可以跑給他追的.不應開槍的.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6:14:00
別再理他了拉 明明自己碰到也會打 叫別人跑 死道友不死貧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6:14:00
接風的看到屋主正在掐第一個 衝上去後腦就來一棍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6:15:00
大概是自己沒老婆小孩 所以希望別人做一些會失去老婆小孩的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6:15:00
沒有人會去理理工宅的斷章取義法搶最後一句推文高潮啦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6:16:00
L大你不把案件全文貼上來 法官是怎麼判的 我無法評論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6:17:00
不用評阿 阿你就只是心理不平衡人家可以保護老婆小孩想說看看可以在這騙騙人 看有沒笨蛋會上當先跑到時候笨蛋老婆流產 算他衰 誰叫他要我R的話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6:19:00
有老婆小孩的要是聽h說的 打第一個歹徒其他歹徒就會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6:19:00
聽很可惜 被我戳破了 就騙不到人了阿XD 呵呵
作者: Lordaeron (Terry)   2016-03-28 16:20:00
@ronray7799,我就先講你們在吵的哪件了,提出兩點問題.哪兩個問題的唯一解是GOOGLE GLASS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6:22:00
說到底你就是沒種保護自己老婆小孩 沒女友沒老婆 剛好而已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6:22:00
講的好像你有一樣 左左跟右右嗎 哈H今天教大家 歹徒有複數人 衝上去打第一個其他歹徒就會望風遁逃 老婆小孩得平安 請大家切勿嘗試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6:24:00
我心靈健康啊 不像你 自己沒有就希望別人老婆小孩都死光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6:24:00
不過我想也不會真的有人蠢到這種地步啦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6:25:00
快笑死 多個歹徒更要打 不然是要歹徒把你綁起來 看他們污辱你老婆嗎??? 當你R的女友老婆也真可憐XD 呵呵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6:27:00
我要打 女友也要跑 不過H哥教大家 老婆小孩不用跑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6:27:00
所以你現在是在昭告說 當你女友很危險嗎??? 第一次看過這種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6:28:00
又要打了??? 結果叫人家跑 再度秒打臉 可憐XD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6:28:00
要是老婆小孩跑了 其他歹徒反而會覺得佔上風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6:29:00
→ ronray7799: 回到家發現有人 是不會先立刻離開嗎→ ronray7799: 我要打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6:31:00
竹科理工宅教大家不用跑 大家大開眼界 佩服碰到歹徒要衝上去打 其他歹徒就會落跑如果老婆小孩跑掉 其他歹徒會覺得佔上風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03-28 16:32:00
不用跟他浪費時間打迷糊仗了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6:32:00
既然你也認同要打 就是被我說服了 還要說甚麼廢話???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6:33:00
好啦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03-28 16:33:00
現行法律就是不管你只要反擊都是防衛過當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6:34:00
看不懂為何要一直打自己臉的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6:34:00
只有竹科理工宅不准自己老婆小孩先走 不然會讓歹徒覺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6:40:00
→ ronray7799: 回到家發現有人 是不會先立刻離開嗎→ ronray7799: 我早就說要打雙重標準真可憐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6:40:00
竹科宅真的很厲害 只能反覆跳針 真的是重複性工作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6:41:00
→ ronray7799: 有老婆小孩的應該慶幸幸好沒有竹科待太久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6:41:00
一做久就會如此 希望他的老婆小孩知道以後遇到歹徒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6:42:00
所以你是說在竹科的大不分沒老婆小孩囉?? 呵呵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6:42:00
要跑 而不是衝上去被砍死 哈哈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6:44:00
hgt: 既然你也認同要打 就是被我說服了 → ronray7799: 好啦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6:45:00
回答別人的話被他拿來當作回答她 自我感覺良好XDDDDD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6:45:00
被說服還要跳針 可憐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6:46:00
冬茲冬茲跳針跳不停~ 理工宅宅拿手絕活~竹科理工宅不要再會錯意了好嗎XDDDD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6:47:00
跳針 雙重標準 無所不用其極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6:47:00
都已經說不是回答你了 還要當作寶在講XDDDD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6:48:00
都已經推文了 又不承認 可憐可憐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6:48:00
現實真的會被女生報警性騷擾 小心點啊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6:49:00
唉唷 還知道自己原形畢露 要求樓主刪文 不錯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6:51:00
怎麼可能會是我??? 我一向說一不二 推了就是推了→ ronray7799: 我早就說要打 → ronray7799: 好啦都已經推了上面這兩句還能盧 哀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6:52:00
笑死 抓住一兩句斷章取義的推文不放 還不叫跳針難怪竹科一堆理工宅都被告性騷擾 真的不意外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6:53:00
還好不能自己刪推文 不然某R氣焰更囂張囉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6:53:00
H哥今天昭告天下當他的老婆小孩遇到歹徒不准跑各位女性要好好自重啊~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6:54:00
推 meredith001: 不用跟他浪費時間打迷糊仗了 <-這是跟我說的"他"是指你吧XD 你還回答XD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6:55:00
請001自己出來說啊XD所以我就說一堆竹科宅老是被告性騷擾啊動不動就會錯意 真的沒有人比竹科宅更強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6:57:00
快笑死XD 這覺悟也太差XD 你就慢慢等答案吧XD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6:57:00
竹科宅自我感覺良好會錯意不要牽拖別人好嗎XD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18:05:00
ronray7799 正在扮演上帝給你看 不是嗎???叫你跑 你不跑 他就炮你!! 說你白目說你多勒歹徒10幾秒把人勒死 你白目總之你不聽他話 就是你白目 這就是上帝啊然後一開始說要跑 到最後又說要打 怎麼變都對 這就是上帝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19:01:00
我啥時說過白目兩個字?H*T認為懷疑有複數犯躲在家裡 不叫自己老婆跑 反而認為只要衝上前去揍第一個歹徒 其他歹徒就會望風披靡全部連滾帶爬爭相逃跑 假如讓老婆小孩先行逃跑 反而會讓歹徒群自認佔到上風 圍毆H*T正常複數犯歹徒看到H*T衝上去揍第一個歹徒 掐住他脖子理當跑去挾持H*T老婆 或者趁機從H*T後腦來一棍當然H*T自認葉問一打十毫無難處 也可以就是了
作者: oleander (一見發財)   2016-03-28 20:23:00
我還贊成撞死無照駕駛的無刑責呢,這已經是意識形態問題
作者: ggeneration (於夜空之中歌唱)   2016-03-28 21:18:00
上面我說過的 時間會證明一切 擁槍派會得到最後的勝利....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6-03-28 22:13:00
有槍只會製造更多問題,如果每個人都這麼會凹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22:39:00
有啥好凹的 大陸法系的國家都會這樣論處無照駕駛 但人家按照速限正常的行駛今天一個有照白癡屁孩逆向超速撞死他 卻發現對方無照哪有可能因此無罪 無照歸無照 跟屁孩逆向超速撞死人是兩回事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6-03-28 22:51:00
像你這樣凹,就真的不能開放槍隻,根本無視開放槍隻衍生出來的問題,讓我想到一堆人罵警察打死人,怪警察為什麼不打腳打手警察也想阿,可是現實情況變動根本不是教科書上寫得這麼簡單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22:54:00
所有案例都會有人嘰嘰喳喳 最後就是依照法規判法規不合時宜就再修 事情本來就是這樣運作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6-03-28 22:55:00
對阿,開放了,看情況再修,拿別人性命做實驗的SOP你為什麼不先想想還沒開放國外就一堆負面例子了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22:55:00
就是沒在修阿 你以為只有你知道???? 自以為上帝哩 笑死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22:56:00
汽車的歷史還不是無數人的生命換來現在的安全性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6-03-28 22:56:00
還在汽車喔,都跟你說過了汽車跟槍隻完全不一樣的性質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22:57:00
擺明就是個"死是死別人 不是我 那我當然要嘴砲"的傢伙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22:59:00
叫老婆孩子不要跑自己要打十個的H*T最重視他人生命槍枝合法化風險我當然也會承擔到 還用的著竹科宅廢話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23:13:00
承擔??? 還是急著拿到槍去做些"轟轟烈烈"的事阿???打嘴砲輸就算了 不要又想搞東搞西 造成社會負擔拉三國無雙多玩玩就好 建議別搞得太誇張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23:16:00
要做轟轟烈烈的事還用的著搞槍枝合法化 又不是每個人都跟竹科宅一樣變不出新把戲只會亂扯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23:17:00
嘴砲打輸 就惱羞成怒氣急敗壞 槍到你手裡太危險了依你的能耐 你能搞到非法槍嗎?? 不行嘛 自然要打合法化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23:18:00
又在自我精神勝利了 竹科宅也就這樣了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23:18:00
的主意阿 簡單的邏輯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23:19:00
我倒擔心會不會有女人瞎眼嫁給竹科宅 結果被他命令家裡有一堆歹徒時不准跑 然後死於非命 那就太悲劇了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23:20:00
我精神勝利??? 所以你是說你可以搞到非法槍嗎???那我要考慮報警囉 沒想到PTT上有這種危險人物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23:21:00
我既不想搞轟轟烈烈 真想搞也不需要用到槍滿口轟轟烈烈的就是竹科宅啊 報警把自己抓起來吧竹科宅三國無雙打多了跟現實分不清楚才真的是社會負擔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23:22:00
像你這樣反社會人格 又可以搞到非法槍的 確實要抓起來關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23:23:00
自己講轟轟烈烈又不承認XD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23:24:00
不喜歡社會安定 喜歡社會有不穩定因子 太可怕囉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23:24:00
然後就跳到非法槍去 腦中滿這些思想的真可怕唷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28 23:25:00
→ ronray7799: 真想搞也不需要用到槍 <- 是要學鄭捷嗎??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3-28 23:25:00
老婆孩子不准跑 要看自己打十個 超強XD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6-03-29 10:49:00
推四歲女童當時如果有槍就可以不被斷頭
作者: wittmann4213 (玄武岩)   2016-03-29 11:20:00
萬一要開放槍枝,審查內容應該包括電信警察網路搜尋某些網路人格雖然說是嘴泡居多,還是讓人不安啊
作者: Inkthink (墨想)   2016-03-29 12:47:00
有誰知道上面那奇妙的混戰是在戰啥嗎?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6-03-29 15:22:00
問竹王子
作者: firefeather (巴菲)   2016-03-29 16:36:00
台灣得修法成家園碉堡法才行…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6-03-30 00:15:00
奇怪 混戰那麼久 版大又都沒看到了不是前不久才在發最後通牒 叫大家不要再互罵了只要不是某些特殊人仕 其他人愛怎麼罵都OK?
作者: donkilu (donkilu)   2016-03-30 03:17:00
結果這幾天一堆砍人的,要是有槍不就...家園碉堡法也要有民意基礎,現在台灣人根本沒那個認知台灣地狹人稠,搞到最後鄰居互相拿槍威脅有比較好?
作者: wolfpeter (帥ㄉㄟˊ)   2016-03-30 06:52:00
所以我現在搭捷運準備一雙防割手套以備不時之需了
作者: WolfLord (呆呆小狼￾ ￾ N￾ ￾ )   2016-03-30 07:51:00
我今天還收到女性友人在招團說要團購鎖鍊甲 =.=b
作者: gfdsa (假扮的大仁哥)   2016-03-30 10:05:00
聽說高捷警察要配甩棍了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許皆傳)   2016-03-30 10:33:00
推連警察都不敢開槍的國家有什麼資格談開放槍枝這句
作者: Connels (貓拳四郎 ○(#‵︿′ㄨ))   2016-03-30 13:31:00
這幾天一堆砍人的,要是有槍就變槍擊了吧? 更慘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6-03-30 15:38:00
如果女童帶槍就可反制槍擊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6-03-30 17:19:00
警察開槍小心賠光退休金 警察開槍制止犯人被判罰錢入獄這新聞隨便去google一下就可找到一堆 之前還有搞笑短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MxYT3-i6x4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3-30 19:48:00
竟然全刪光了XD 這算消除記憶嗎???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6-03-30 20:26:00
這個版被版大當個版在玩 習慣就好嘍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許皆傳)   2016-03-30 21:53:00
多發文 少推文 推文就是把自己的東西交在別人手上要殺要剮都操之於人
作者: mmc109815038   2016-03-31 10:16:00
最後一段話好寫實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6-03-31 12:09:00
這句話由一個狂發推文文章卻只有一兩篇的人來說實在有夠沒有說服力
作者: wittmann4213 (玄武岩)   2016-03-31 15:14:00
別指名叫陣吧,不然又要戰起來了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許皆傳)   2016-03-31 19:38:00
我看了這篇才知道普藍可允許本版刪推文,本來我少發文就是因為會有一堆與文章無關的人來盧,以後我應有更多動力在本版發文了。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6-04-02 11:22:00
製造業新聞可信度多高 科小偷闖空門案件明明才剛開始調查 一堆鍵盤檢察官出現 還有連檢察官跟法官都搞不懂的一群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6-04-02 12:49:00
樓上是說下面這篇?http://www.nownews.com/n/2014/10/29/1479855依呂律師的說法 這案件應該是傷害致死 不是過失致死更不可能算是正常防衛 回到這個討論串的原意來講真的開放槍枝 在台灣的法律體系下 你真的敢對人開槍嗎會不會開放的結果 一般老百姓怕吃官司根本不敢開反而讓逞兇鬥狠之輩輕易弄到槍枝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4-02 12:57:00
不同意呂秋遠的看法 因為賊在浴室 還被門擋住 誰知道
作者: Inkthink (墨想)   2016-04-02 12:57:00
看樓上連結下的留言只能說 台灣的法律觀念還有得加強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4-02 12:58:00
他有沒有武器 當下先全力制服為最首要 只是屋主是陸戰隊力道太大 所以過失致死是沒有問題的用傷害致死去判 那就太恐龍了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6-04-02 13:02:00
所以才會說台灣法律是以上帝視角在看事情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6-04-02 13:15:00
知道是離題 不過最近才發生鍵盤警察亂圍派出所 忍不住講知道是離題 不過最近才發生鍵盤警察亂圍派出所 忍不住講講製造業還有一堆自以為玩遊戲 明明還在調查用上帝視角自以為的鍵盤檢察官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4-02 15:39:00
都已經有生命危險了還不敢開槍 上帝也幫不了你誰不是鍵盤檢察官 有多少信息就用多少信息評論案件主張屋主無罪不也是鍵盤檢察官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4-02 16:45:00
上帝幫不了你 可是ronray7799可以 他會嘴砲助攻
作者: Inkthink (墨想)   2016-04-02 16:46:00
怎樣判斷有生命危險?上面那個案例不就是這問題?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4-02 16:46:00
請相信ronray7799可以用嘴砲將加害人給炮死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4-02 17:06:00
放心 H*T在現場 他會叫你不准跑 他要打幾百個都可以
作者: wittmann4213 (玄武岩)   2016-04-02 20:09:00
樓上兩位自己開篇文釘孤枝吧,不然忙了半天又被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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