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任職於私立幼兒園
每天標準上班時間是8:45-18:45
每個老師上下班的時間錯開
但都是十小時
中間的午休時間有時會開會有時會做布置、打掃之類的雜事
請問像午休開會或做雜事這樣算加班嗎
請問幼兒園老師適用於每日八小時工時的規定嗎
因為學校最晚開到晚上七點
每個老師每周輪流一天留到七點下班
但是多留下來的時間都沒有加班費
這個應該也算是加班吧!?
因為下禮拜一我的班上會一次來五個新學生
主任就提醒我那天要早點來跟新家長交接新生的事情
我問主任提早來可以提早下班嗎
主任就回我那有新生時她也提早來她也可以提早下班囉!?
主任說這個他不能給我補時數
園長就跟我解釋因為這個行業就是這樣子、說其他同事都會提早來上班之類的、說如果我
提早來提早下班會影響到其他同事
可是提早來上班、不管幾分鐘可以算加班嗎
因為是工作需要啊。。。
主任的意思是我提早一點來先把教室整理好、就可以迎接新生
可是我覺得這樣就是工作的狀態了
這樣算加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