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關於公司資遣

作者: boxtina (孤單會陪我一輩子)   2016-02-19 23:49:51
大家好,第一次在這裡發文
爬了一下資遣的文章
好像找不到符合我的情況的
所以就大膽的發文求救了~^^\\
老實說我今天晚上下班的時候
突然被通知因為老闆覺得我不適合這個工作
所以公司決定做到今天為止
不過,因為下午有問明天要不要加班
而我同意要來加班了
所以會計小姐說如果我明天要去找工作的話
可以不用去上班,薪水還是會算到明天
然後就叫我寫離職申請書…(因為還處在意外狀態腦袋一片空白)
就是這張…(我懶得馬賽克了)
http://i.imgur.com/sgSh032.jpg
薪水則是:20008 / 30 * 有上班的天數
當然過年放假也會算在裡面
————
想請教一下
1.我可以跟公司要求要非自願離職書嗎?
我還需要跟公司要什麼資料嗎!?
2.公司請我走人,要不要給我預告薪資跟資遣費呢!?
不過,我二月一日才開始上班
到今天才第十九天,實際上班11天
3.我還有什麼方法可以自救呢!?
P.S. 因為不知道明天台南市的勞工局 or 勞動部有沒有補班
只能先發文求救了,感謝大家!…Orz
作者: azukitw (◎ ω ◎)   2016-02-20 06:15:00
離職申請書 是自願離職簽的 你應該別簽這個否則到時會被認為你自願離職雖然離職理由有寫 (公司提出) 但公司要依勞基法第11條第5款「工作不能勝任」解雇 有嚴格限制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1725另 你可以向資方要"出勤紀錄" 超時部分可再要加班費今年已適用每週40小時工時 超過就要給 別放棄你的權益"出勤紀錄"資方要保存5年 沒保存可以罰它預告薪資請看這邊 http://tinyurl.com/hkgam6q因為你未滿3個月所以無需預告自救方式 先找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調解失敗再告 確認僱傭關係存在
作者: boxtina (孤單會陪我一輩子)   2016-02-20 08:49:00
謝謝a大的解答!不過我好像有看到一個條文說工作未滿一個月,公司要給十天的預告工資,這條規定我不能適用嗎!?看錯了,這個預告工資是要工作三個月以上才有,不好意思~^^\\我還有疑問想問,去申訴會不會以後工作難找呢?我弟認為沒有必要為了這個跟前雇主搞壞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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