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排版請見諒‼
我在3/10提出口頭離職,3/14提出正式書面,然後因為我年資滿三年了必須要預告30天,
所以我最後離職日壓4/15,後來老闆希望我把剩餘的特休換錢,我答應了,我以為老闆是
說我離職前沒休完的換錢而已,中間我可以休一下或是前面交接後面休息,直到離職日我
尚未休完的假換錢。
結果今天小老闆跟我說,老闆的意思是特休全部用錢買,我現在開始不准請特休,要請假
就得用病假或事假會扣薪的這種他們才准。我真的是很無助...不知道該如何是好,後來
我去問人事室,她說其實錢是差不多的。我就下定決心想說請事假吧‼真的很難過,離職
搞成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