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OzEJ9j6 Hellkitty 政檢5-3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7-04-18 06:27:50
一、檢舉人ID:
phoenixzero
二、被檢舉人ID:
Hellkitty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五章 一般罰責性板規 3.非原檢舉人與被檢舉人不可用任何方式回應檢舉文章,違反
者水桶三個月。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於#1OzEJ9j6 推文中
推 slcgboy: 受理 04/18 00:05
推 slcgboy: 我的意見如我前面被引用的推文一樣 04/18 00:05
推 HellKitty: s版主的意見往往先看你id傾向而有不同的標準 04/18 00:13
推 HellKitty: 之前也有版主受理後編輯者,s也沒說話啊 04/18 00:15
版主已受理重審案
但該案尚未結案
Hellkitty並非當事人(非檢舉人或被檢舉人) 卻用推文企圖干涉該案審理
本人認為這是回應檢舉文章之行為 違反政檢版規5-3
請版主明察 感謝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7-04-19 01:26:00
受理 事證明確 判決違規 水桶3個月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7-04-19 10:16:00
重審有算嗎s版主看清楚喔,我是針對重審文回文,不是檢舉文版規是回應檢舉文章,重審文章沒說不能回應#1OPwijTz (HateP_Picket)鳳凰零,我會檢舉你濫訴的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7-04-19 11:21:00
我是想說 案子重審應該視同重新檢舉吧若是這樣 那地域貓本就不該推文留言且版主已經重新受理此案 那該篇文章應視同檢舉案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7-04-19 11:33:00
[重審]屬於[檢舉文]的一種,權利義務相同,可參考政檢4-3本案因有爭議,開放板主合議,意見回復於#1OzjoE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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