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heoEpstein (Boston Red Sox)》之銘言:
: ※ 引述《DongRaeGu (東拉菇)》之銘言:
: : 好,廢話說完了,這個事件最大的爭議在柯P市府的大巨蛋安檢小組,
: : 是沒有法律授權的黑機關,跟廉政委員會一樣,都是體制外的玩意,
: : 本身的組成就欠缺適法性了,作出的決議一樣不具法律效力。
: : 大巨蛋的安全與否,我不評論,因為那事涉專業,
: : 但從07年開始的多次專案審查會議結論,加上其後取得內政部的消防檢驗的許可,
: : 遠雄在法律上是絕對站得住腳的,拿合約內容跟信賴保護隨便打也不會輸。
: : 推 hmnc: 葉世文的營建署是合法機關 竹中工務店的人是黑機關 04/17 10:31
: : → hmnc: 這時我應該信葉世文還是竹中? 04/17 10:31
: : → hmnc: 專業問題專業解決 竹中工務店專不專業? 04/17 10:32
: 引這三句其實就夠了,不過文字太少會被水桶。
: 所以我想提醒理性藍軍東拉菇你一下:
: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04-16/59037
: 「內政部營建署長許文龍今(16)晚受訪時表示,
: 內政部當初只負責核定部分的防火避難設計」
: http://times.hinet.net/news/16182130?m=ch
: 「郝龍斌:大巨蛋的公安審查是內政部的權責,若柯市府有意見,可和內政部研究。」
: 然後,內政部營建署署長(2008年8月1日-2013年6月)叫做葉世文。
: 這個人跟遠雄索賄,剛被判了19年有期徒刑。
這跟我文章講的並無衝突,我原文說了,
柯P要施力的點就是去證明當年的報告有重大違法之處,
看是要證明內政部之審查報告違法,或是參與的人員有收賄(葉世文)都可以,
我原文就講得很明白,如果你誤解文義,建議你可以再看一次,
我可沒有半點替葉世文護航的意思,我只說有沒有違法是要證明的。
最後,你指的"內政部當初只負責核定部分的防火避難設計"一語,
許署長的說法是北市府所公布的大巨蛋五大安全問題,
只有部分屬於內政部當初核定的範圍,自非全屬內政部權責範圍,
所以你可能誤解新聞的意思了。
內政部專案消防審查本來就有其射程範圍,北市府報告超過的部分當然與它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