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洩] 霸凌頂多再炒一週就會不了了之

作者: kapasky (偽卡巴斯基)   2015-04-25 05:11:39
根本就立法很困難,太多爭議了,真的不用想。
真的要定義與規範,那些名嘴、立委、議員恐怕先被地圖砲攻擊。
某立委說「發生霸凌,難道版主/站主主持這個平台/網站不用負責嗎BALABALA.....」
愚蠢。你真的要定義規範,公共場所或任何組織機關都可以。這可以無線上綱到
任何場域任何情境任何人都必須要被規範禁止霸凌。
職場霸凌?性別霸凌?種族霸凌?文化霸凌?太多太多講不完了,這個國家這個社會
霸凌的狀況本來就很多很嚴重,甚至政府機關帶頭,你要怎麼立法規範處理?
「發生職場霸凌,難道老闆主持這個公司不用負責嗎」
「發生校園霸凌,難道校長主持這個學校不用負責嗎」
「發生族群霸凌,難道總統主持這個國家不用負責嗎」
「發生官場霸凌,難道部長主持這個部會不用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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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全國通通都不用作什麼事情了,人人天天上法院告霸凌,我告死你,你告死我,
判的不合我意我也大喊法官你霸凌我!
作者: WTF55665566 (來亂的)   2015-04-25 05:27:00
可憐的小模 死後被ㄧ堆妖魔鬼怪拿來消費 結果根本沒有人正視她真正碰到的問題 而是狂跳針網路
作者: ayuperfect (純黑控)   2015-04-25 05:28:00
馬英九不用負責嗎?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2015-04-25 05:38:00
馬英九不用負責。反正他從來也沒負責過。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5-04-25 05:43:00
消費死者
作者: WTF55665566 (來亂的)   2015-04-25 05:46:00
推wa 馬桶卸任請先為自己的官司負責 從沒負過責任的人 至少先從自己的事開始扛責
作者: bimmers0 (be it)   2015-04-25 06:37:00
現在大聲反網霸的藝人政客9成都不是被霸凌,而是幹啥事自作孽而惹人厭!經不起民意檢驗、拒絕社會公評的失敗者!可笑的是,包括國民黨前、現任主席!例:邱毅,不是幹啥鳥事而惹厭嘛?!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4-25 06:42:00
霸凌 藝人政客的洗白大會
作者: bimmers0 (be it)   2015-04-25 06:42:00
而可惡的是,這幫人根本在藉機消費死者吐怨氣!李全教,要不要大聲喊反網霸?!敢作敢當,被酸應該,不用在那邊該被網罷!出來走跳,被酸一句,就哭爸哭媽哭黨喊被霸!可笑~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5-04-25 08:01:00
3天就沒熱度了 過幾天朱習會就會蓋過去
作者: maime55 (退出黃線之外)   2015-04-25 12:57:00
只能說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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