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的法規查一查好嗎,200多戶是列管有公安疑慮的違建郝市府拆不動,柯p讓他們自己拆除到"合乎法規"的地步也許你說拆除一個隔間就合法?但那是中央法的規定,不爽去請立法委員修法,還有違建主要是阿扁時代就立地合法化了柯p已經擋人財路,規定某時間後房子不能有違建,否則不准買賣,這已經踩到傷到某些人的利益,包括小市民的小確幸微風的案子也早就做到"合乎規定"的地步了,只能說法令如此商人懂得怎麼玩法,中央不改,地方又能如何?還有違建一直有在拆,是你一直裝睡沒看見,自以為清醒
http://qservice.dba.tcg.gov.tw/html/n_squ_menu.asp自己去看建管處違建拆除的預定時程,找資料很難嗎?你只會說屁話而已,連找資料都不會,發個廢文倒很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