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受害者在大陸依國際法將嫌疑人送大陸合理

作者: ffgordon (人生~)   2016-04-16 15:02:00
如題,最近聽大陸人持著這個論點說話,
因有諸多被詐欺受害者在大陸,
故將嫌疑犯從肯亞押到大陸是合理的,
這讓我想到英籍商人林克穎的事件,
他也是被英國法官判需回台灣受審
故我感覺大陸的行為,如果有確實證據,是不是就可以合法合理的將台灣人押到大陸受審?
當然我知道此案證據力還不足,
肯亞官方都沒定罪了,理論上大陸實在沒理由押人走
小弟純粹好奇,若罪證確鑿,大陸官方將台灣人押去大陸受審判刑是否合理?
有人能為小弟解惑嗎?
作者: agwolf11 (蠢蛆蛆)   2016-04-16 15:05:00
先擄過去中國 再壓迫嫌疑人自首 每個嫌疑人就全成了罪犯 辦案效率百分百啊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4-16 15:09:00
台彎沒犯法 回來直接放人 也是百分百
作者: cangming (蒼冥)   2016-04-16 15:13:00
中國超屌啊 出書罵習就再泰國被抓 理由是嫖妓 糞蛆這麼愛 就自己游過去啊
作者: mew2 (sea bird 2)   2016-04-16 15:14:00
台灣法律罰不到的 就讓大陸處罰 至少能伸張公理正義犯罪不用受處罰 沒天理為了主權可以是非不分 這種主權不要也罷一個國家的法律保護壞人不保護好人算什麼法治國家?別笑死人
作者: agwolf11 (蠢蛆蛆)   2016-04-16 15:23:00
是不是壞人也要有證據 這就是文明社會的司法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6-04-16 15:31:00
#1N48Io9H 正晶法律小學堂,徐律師主講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4-16 15:58:00
反分裂國家法需要某些人去報到
作者: papac (秘密武器)   2016-04-16 16:19:00
證據確鑿的話,在台灣一樣能審能罰
作者: mazznia   2016-04-16 16:44:00
如果有經過台灣政府同意 然後在引渡到中國審判我覺得贊同但現在重點是中國"直接綁架"台灣人去中國審判 這絕對不能接受
作者: gauiugr (嘿嘿嘿)   2016-04-16 16:58:00
台獨份子熱愛詐欺犯,真是難以想像
作者: agwolf11 (蠢蛆蛆)   2016-04-16 17:00:00
不只熱愛詐欺 殺人還免死 要崩崩了嗎?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6-04-16 17:35:00
照邏輯:英國不判,回台再判!所以肯亞不該判,回中國再判!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6-04-16 17:39:00
在中國的國民黨經濟犯什麼時候才能送回台?在中國無罪 但是在台灣有罪 應該比照辦理
作者: jiayuan (jiayuan)   2016-04-16 18:45:00
先送回台灣,證據全了再引渡去大陸受審
作者: diaw (diaw)   2016-04-16 21:49:00
依協議提供證據,對嫌疑人在台灣審理or依證據引渡去中國!https://goo.gl/xNFZqe 之前已有合作前例,這次是故意的吧!!!http://goo.gl/nDBhxS 前例很好找,26受害者,兩岸一起偵辦!後害者在中國!很明顯故意不給你證據,看你怎麼玩!中共為政治目的,不管他們自己人民的,不管是引渡或者求償!
作者: OSTW (OverseasTaiwanese)   2016-04-16 22:02:00
中國有司法系統嗎? 他們不是還是在實施黨法系統.
作者: goenitzx   2016-04-16 22:17:00
中國的統治系統就是一切姓黨 不姓的就讓你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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