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同婚激辯 邱太三:民法何時違憲了?

作者: a127 (毛蘿蔔)   2017-03-25 10:33:56
※ 引述《ikoo ()》之銘言:
: : 邱太三則對祁家威代理人許秀雯提問,「大法官直到民國91年的釋字,多次確認一夫一妻
: : 的婚姻制度,那麼到底民法親屬編婚姻由夫妻締結的規定何時開始違憲?」許秀雯則四兩
: : 撥千斤地說,「同志族群在歷史上作為被壓迫的一群人,很多人的生命都未能等到法律上
: : 的論辯,我們該如何確定何時出現?」邱太三則不知為何微笑了一下。
: 我只好奇這一段
: 感覺邱太三說的
: 多次釋憲確認過一夫一妻的制度
這些曾提到一夫一妻的釋憲,
解釋目標全都不是同性婚姻...
全部都用"制度性保障"來解釋合憲,
以婚姻為例子也就是憲法有義務建立法律來保護婚姻中雙方的權益。
所以重點在於"婚姻制度跟其中種種的限制"(ex重婚、通姦、財產分配等)
是合憲的。
所以法務部長只以當初釋憲中當初只允許存在的"一夫一妻",
斷章取義出來認為釋憲為確認婚姻必須一夫一妻,
而且這字眼還不是關鍵字,只是描述當初狀況的詞彙。
作者: ikoo   2017-03-25 10:38:00
對 你說得出來 在言詞辯論的時候 為什麼挺同方說不出來難道又在打假球 明明可以說清楚的 又開始扯溫情不會套好招 在這裡亂回答 讓大法官有施力點 邱太三才微笑
作者: a127 (毛蘿蔔)   2017-03-25 10:41:00
我覺得挺同方的沒想到政府的法律顧問發言是反同婚的...坦白說邱部長這樣的發言完全讓人覺得蔡政府其實是反同婚尤其是法務部長這職位如果做這種發言,其實幾乎已經定調了
作者: ikoo   2017-03-25 10:43:00
行政院長不是都說 那不代表行政院意見嗎 這樣算定調嗎
作者: a127 (毛蘿蔔)   2017-03-25 10:47:00
隸屬於行政院的部會首長表態未來決策方向不用問行政院嗎
作者: ikoo   2017-03-25 10:49:00
所以你是說 林全在唬爛 那挺同的在高興甚麼 一副贏定的樣子
作者: a127 (毛蘿蔔)   2017-03-25 10:51:00
我覺得有贏面的是這群大法官有一批是遴選前有表態的這釋憲的裁判是大法官們
作者: jungle01   2017-03-25 10:59:00
552號最後一段不就暗指伴侶法?
作者: ikoo   2017-03-25 11:01:00
那個不合時宜 對同志無益處 跳過就好 不用理會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7-03-25 11:09:00
新舊大法官比 7:8 還有得瞧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7-03-25 13:23:00
舊的也不一定反同婚好吧看看深藍成這樣的春捲龍,昨天竟然代表北市府支持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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