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Per (CPer)》之銘言:
: 台大一直都知道兼職 沒揭露怎會是管的責任?
: 事前資格審合也是台大
: 所以沒利益迴避的責任跟管又有何關係呢
: 管又知道評審有誰嗎?
: 但教育部判定 竟然是 管之後不能選校長?
: 這種判定的比例原則在哪
: 就算有問題 大部分也是台大校方問題
: 為何能要求管 永遠不能選校長
: 好歹也說卸下獨董可以重選吧
: 是因為怕卡到最後還是管選上嗎
: 那這樣台大教授又有何人能選校長?
: 這樣算教育部對管沒政治決定??
就是因為沒有利益迴避 所以整個遴選都是有問題有瑕疵的
那麼教育部一而再再而三 請台大重選或是不承認遴選結果 就是這麼原因
但是台大不退讓 那身為政府機關難道可以任由規矩由台大隨便玩嗎?
那麼不聘請管 才變成最後手段
這是台大和管 自己造成的結果
怪不得教育部
當初一開始 馬上修正重新遴選 就沒事了 偏偏要硬幹
會這個下場 完全不意外
所以道理一直在那邊
只是蛆蛆和9.2 要意識形態的反政府
才會有這麼多問題跑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