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引述《buddhanature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之銘言:
: : 請注意,
: : 1.在 Buddhism 板,被歸類為爭議團體的教派與教導,不須與傳統佛教作比較,
: : 請勿再在於此板任意更改或變動本人的言論,多謝,詳見3與4陳述內容。
: : 只有其他宗教文章才需與佛教來比較論述。
: #1HdaK__J (Buddhism) [ptt.cc] [公告] 佛板正式板規
: D.對是否屬於佛教之爭議團體,禁止發表相關內容或連結。
: 「爭議團體」名單請詳閱精華區。
: 將爭議團體與傳統佛教比較者,不在此限。但請於發文時自行修改標題開頭為[爭議]
: 並於內文開頭表明是作教義的比較討論。
: 目前 Buddhism 板的板規明確規定對是否屬於佛教之「爭議團體」,
: 禁止發表相關內容或連結。但是將「爭議團體」與「傳統佛教」比較者,不在此限。
: 我只是引用這條板規對於爭議團體的發言限制。
再次強調,這不是你上述所指那篇文章,這是佛板新板規,
板規是f板主不久前剛訂定的,因為第一線執法者是他,不是我。
你引用文章時用我的名字就算栽贓就是假見證。
不過,我在此板被污衊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 : 2.本人於#1GlsMZIg (HumService)所發表之內容:
: : 乃針對附佛與外道作解釋,此文並未表明哪些團體不屬於佛教。
: : 請勿自行推論想要的結論,多謝。
: : 抱歉,恕在下直言,曾幾何時,此板作假見證的人數愈來愈多。
: 我也沒有表明哪些團體不屬於佛教,事實上哪些團體屬不屬於佛教也不是我關心的議題。
: 我關心的議題只有,當某些團體被當作是附佛或者爭議團體的時候,
: 與這些團體相關的教派與教導是否有適當的討論場所可以進行討論。
: 而現在 Buddhism 板的板規顯然對於這些爭議團體有一些特別的限制,
: 致使某些板友欲進行與其相關的討論,但並不適合在 Buddhism 板進行,
: 也表示 Buddha 與 Buddhism 兩板所適合進行的討論,兩者範圍並不相同。
再次強調,在佛板,爭議文討論並不受限制,請勿再扭曲。
爭議貼文與佛法相抵觸者違法,因為這與佛法板的板旨相違。
而爭議文討論本板則予以尊重。
: : 3. 根據本人在#1GmDOUSp (HumService)發表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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