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佛陀教育板板規 v.20160201

作者: buddhanature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2016-02-01 02:21:09
※ [本文轉錄自 Buddhism 看板 #1Mha_d0v ]
作者: buddhanature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看板: Buddhism
標題: [公告] 佛陀教育板板規 v.20160201
時間: Mon Feb 1 02:18:10 2016
本佛板板規依「板旨、經營方向」精神制定,以覺、正、淨、佛、法、僧為指導綱領,
以分享佛法及討論佛法為經營方向,期學人能將佛法運用於人間所面對的一切人事物,
遇到的各式疑難雜問能解套或有簡便的對治方法。
「板旨、經營方向」視為板規之根本,依據「PTT公告-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以及「佛陀教育板進板須知」制定。
板友違規行為之認定,依據「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制定。
第一章 板主權限責任說明
A.板主執行板規時,遇違規相關之疑問或嫌疑,可要求板友解釋。
如使用者反以言詞攻擊板主,得依「妨礙板務」禁言之。
板友上站3日未回應板主詢問時,視同放棄抗辯權,由板主認定有無違規之事實,無其

異議。
B.有關違規處置係交由板主視情節衡量「違規情節」與「犯意」裁決禁言時間,文章是否
刪除或劣退。板主處理板務,於收信後會盡量在三天內處置裁決,請耐心等候。
C.本板規採用「一罪一罰、累計量刑」為原則,若同時觸犯多條板規,則禁言期限累加,
三個月內再犯者視為累犯,板主得加重禁言期,嚴重犯者,板主得斟酌增加其禁言期。
第二章 板友應注意事項
A.使用者於發言前,均有詳閱相關板規之義務,於板規有疑問者,請「事先來信」詢問以
利彙整。
B.如有其他意見或對板主處置違規有問題時,請循本章C項 程序辦理。
C.板規申訴處理程序,依照組務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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