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有關christianity板規

作者: nknuukyo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   2016-04-12 22:20:51
: → eno4022: 這不應該說是板規模糊,而是有一些狀態是屬於不確定的法 04/12 17:29
: → eno4022: 律概念,就像民法的"善良風俗",也沒有人能給它完整的定 04/12 17:30
: → eno4022: 義。既然現行國家法律都存在這種情況了,希望組長能理解 04/12 17:38
希望板主不要覺得這是針對你,
這裡只是以個人的身分作個簡明的釐清。
就組務個人的理解來看,
『不確定法律概念』本身仍是個『法律概念』;
但「無善意討論之意圖」並不是多數人客觀上能夠接受的『法律概念』。
(不是說這個概念的好不好或對不對,而是這個概念能否合乎成為法律的性質)
而『不確定法律概念』能夠運作,
很大部分是由『可預測性』、『司法操作性』構築而成,
就個人來看『司法操作性』姑且不論,
但『可預測性』似乎略嫌不足(這也是爭論的源頭之一),
而它的不足,很可能造成該法規的不安定,
這也是我會建議您納入考慮的初心。
作者: eno4022 (eno)   2016-04-12 23:03:00
在這裡我是單指鬧板一詞難以明確定義做解釋還是謝謝組長的意見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4-12 23:05:00
一條不夠可以用十條規定,有什麼難以明確定義的問題
作者: eno4022 (eno)   2016-04-12 23:14:00
又插嘴,同志真的是無法無天了是吧?唉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4-12 23:22:00
我覺得我們應該回到「法」來討論,但你不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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