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兩方應該沒有想再補資料了,
組務裁決如下:
一、自由心證須不違反論理與經驗法則,就此案板主方經申訴方解釋後,
能相信此文內心真意並非抵損先聖,組務予以肯定。
二、此次事件就組務觀之,事實涵攝略為勉強,就經驗法則而言,
能否謂之『不當』仍有商榷之空間,建議改予警告一次。
三、在站上各類規定之外,板主其實有維護板面文化的隱含責任,
這方面應該能看出B板主有一定的用心,
只是板面文化這部分有時很難具體用幾條規定明述,往往需要一些判例支撐。
尤其對有宗教經驗的朋友而言,先聖的存在類似父母,
『你媽每天幫忙教會服務算什麼,這裡可是有人自稱是教宗轉世呢』
即使就邏輯跟經驗法則上,未必能算違規,只是聽來酸了點。
但就這個被比較對象的兒女或信徒,聽了總是不太舒服,
若B板主覺得有必要維護這種板面文化,
不如將此事作個機會教育,將此事納入判例,以召示板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