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knuukyo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
2016-09-14 23:34:59這裡是某大組的組內規定,給各位參考:
http://www.ptt.cc/bbs/L_HappyLivin/M.1397376099.A.E1B.html
一、很多看起來只要有一點點像是吵架的內容,或牽涉到"詮釋"的部分,
過去幾乎全歸入"意識型態",但意識型態這詞未下判準。
二、只要任何板友有質疑到板風,就直接請板友自行去發動罷免。
故如對版主管理標準或版風有意見,請自行與版主溝通。
不然就請發動罷免,除非版主違反版規,不要再到小組來討論版主管版標準。
三、沒按組務判決在走的板主,就是警告,警告兩次撤職,鬧大就可能褫奪公權。
四、只管涵攝,不管前後脈絡,不留臉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