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uGar (深奧幽玄)
2016-10-28 20:56:00請問一下小組長,在下就明白問了,該板板主在二審判決最後,也【提醒】了在下,下次犯就要禁言六個月,照這狀況,【再犯率】恐怕是很高。您都這樣判決了,那至少公開或私下給予在下一些意見,在下也好省得再被吐。簡言之:跑到廟裡指正出家人,在下也做不到這種過份的事。身為本案裁決者的該板板主,最後講了真心話,小組長您也是本案裁決者之一,惠予在下一些意見,相信絕非過份的要求。PS:在下很能認同該板板主「醜話講在前」。在下理解能力較弱所以希望小組長您能不吝指教在下,點撥一下。特別是那句『將過錯賴板主,實不可取,已失【學佛之格】』,還好沒失去【做人之格】,但是您看怎辦是好?在下都已經低聲下氣到這樣了,還是失【學佛之格】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