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Ptt申訴制度變更(細節說明)

作者: nknuukyo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   2016-09-20 00:42:21
:
: 各位使用者好:
:   為了精簡申訴程序、提升管理效率,
: 本站調整了板務相關的申訴流程如下:
:
: 板主 > 小組長 > 群組長 > 板務站長
:
: 可申訴到小組長層級的申訴:
:
: 對下列板主行使的權力
: 有異議者可向小組長申訴
:
: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請參考
: 2. 制定板規權 #1348aPLp (SYSOP) [ptt.cc]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 3. 看板隱板權
:
: 申訴案所負責板主需要迴避時
: 小組長代為處理
:
: 若非特殊事由,上列情況外的申訴案小組長得不受理
水桶期間之執行,
不屬於"看板文章管理權"之範疇,
屬前三項之外的狀況,
但事關使用者權益重大,若經通知板主後,仍有延宕或以拖待變之情形者,
組務會視為特殊事由要求處理。
非此類情況,請依本文所訂之程序反映(板主 > 小組長 > 群組長 > 板務站長)。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6-09-20 02:43:00
關於第一審和執行問題 若板主怠職應該記警告比較合理不然板主濫權或怠職 板友受到實際處罰 板主都射後不理像之前麥子根本放任主義 我都懶得申訴了 因為知道沒用板主連個警告都沒用 板友被刪文或禁言 照樣也無法回復不記警告 那就要改成申訴期間先恢復板友維持正常權限不然板友被禁言二週 申訴處理超過二週 申訴有啥用??為什麼有人連1天都要申訴?我猜是kimogi的問題 不爽有人臨停30秒被開停車單 幾十塊還一直上訴 因為不爽..
作者: yogi (Yogi)   2016-09-20 10:42:00
倒也不是kimochi問題 公權力濫用的影響層面本來就可能很大很深遠。本來就應該用嚴格的標準檢視
作者: nknuukyo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   2016-09-20 17:08:00
那建議您走罷免程序,選一個你覺得不會濫權的人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9-20 20:00:00
所以申訴水桶算是哪一個@@
作者: nknuukyo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   2016-09-21 15:23:00
水桶事由與判決問題是看板管理,板主key錯日期之類的執行問題,先跟板主反映,要說是看板管理略嫌牽強,板主拖延或不改,比照特殊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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