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Buddhism板判決不當

作者: stockeye (stockeye)   2017-10-12 01:03:12
※ 引述《buddhanature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之銘言:
: 被告進一步申訴的心情可以接受體諒
: 針對申訴者的反駁理由,如第二篇文章所述,無論判決如何皆尊重。
: 申訴內容有人身攻擊部分,在下在此要求建請小組長有空立即處理一下,
: 以免建立惡例,讓人在此組務板可以發動人身攻擊,辯護過頭。
: 在下個人認為,這可能是長期以來本組務板申訴者權力極大化後,產生的很大弊病。
: 即使可申訴,不代表組務板申訴者可以擁有發言豁免權。
: ※ 引述《stockeye (stockeye)》之銘言:
: : 申訴人ID: stockeye
: ────────────────────────────────┘
: : → stockeye: 佛都說忍不住的,真的生理需求的,可以嫖妓付錢就不犯 09/28 1
6:
: : → stockeye: 戒,你覺得手淫跟嫖妓那個問題大? 09/28 1
6:
: : → stockeye: 不過佛是針對在家居士說這個,生理需求而嫖妓,不犯戒 09/28 1
6:
: : → stockeye: 當真需要就手淫啊,但不要過度,傷害身體。了解念頭的起 09/28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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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stockeye: 來與消失,比在意有沒有手淫重要 09/28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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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stockeye: 慾望的過失了解後慢慢學習斷除,因為佛告訴我們淫慾是出 09/28 1
6:
: : → stockeye: 不了輪迴,是痛苦的開始,所以學習了解斷除,但不用恐嚇 09/28 1
6:
: : → stockeye: 自己。因為我們都還在學習中,而不是已經成就解脫了 09/28 1
6:
: : 從頭到尾都有強調應該要減少然後慢慢斷除
: : 發文的回應都還在十分鐘內
: : 回文的大意與許多法師所說近似
: : 因為亞熱帶地區習慣問題,雖然嫖妓不犯戒,但仍需要慢慢斷除淫慾
: : 這可以確認我的確在回文有講很清楚
: : 版主卻故意只擷取前面幾句,後面的回文部分惡意忽略
: : 這樣擷取片段方式不論任何人都無法認同
: : 然後又在#1PrCHp8f文內瞎掰說我只針對北傳討論
: : 反而
: : buddhanature版主引用偏向中國道德思想人物著作
: : 類似目前妙禪人物,不出家,講述夾帶錯誤佛學理論
: ^^^^^^^^^^^^^^^^^^
: 此地暗喻本人為日前新聞熱議人物妙禪,按理屬人身攻擊
: 佛板將妙禪納入爭議團體名單,不論本人判決對錯,皆不應涉及暗諷等相關負面連結。
: 請小組長予以適當處置。
: 非常感謝~
麻煩小組長可能要看清楚
我寫得很清楚是
buddhanature版主引用偏向中國道德思想人物著作
類似目前妙禪人物,不出家,講述夾帶錯誤佛學理論
焚燒印順法師書本,主張反對印順法師等等詭異行為的人物
此段落很清楚寫的是buddhanature引用有問題人物李炳南的文章
結果這位B先生又開始擷取一段然後抹黑
跟惡意把我擷取一小段,不看清楚整段落,然後水桶一樣行徑
所以buddhanature有糾眾去焚燒印順法師書籍嗎???
如果沒有,那就很明顯又是故意
惡意又擷取中間一段話在抹黑我
小組長請看清楚這位佛版的版主
我從頭到尾可都沒說buddhanature類似妙禪
針對這點,buddhanature已經算是捏造
盼望小組長處理此事情
buddhanature的確是在文章引用有問題李炳南人物文章
李炳南也的確類似妙禪不出家,講述夾帶錯誤佛法的東西(我已經舉例且論述嫖妓犯戒否)
然後李炳南也的確焚燒佛教泰斗印順法師的書籍
這些都不是在說buddhanature,而是指稱李炳南
為何buddhanature又要惡意捏造說我是在說buddhanature類似妙禪???
請小組長仔細審視這位自稱學佛的佛版版主捏造事實想要混淆的問題
證據1 buddhanature 引用問題人物文章當作判決理由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507116147.A.229.html
作者buddhanature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看板Buddhism標題[公告]
檢舉成立 stockeye 禁言1個月時間Wed Oct 4 19:22:18 2017
1.檢舉違規id:stockeye
2.違規文章代碼推文#1PpAFWuQ:
3.違規事實文字:

問:‘在家律要廣集’卷三第四十頁第九行有段:‘若優婆塞共淫女行淫,不與直者犯邪
淫不可悔,與直無犯。’既然‘與直無犯’,優婆塞就可涉足綠燈妓女戶尋樂。此節難解
?請老居士破疑。(李榮棠)
李炳南老居士答:戒律之犯,在原則上即是犯矣,或情節不一,而有輕重不同,故於犯戒
情節,制有可悔與不可悔之別,可悔者可通懺悔也,不可悔者,不與通懺悔也。此條云‘
不與直者犯邪淫不可悔’是言犯不通懺悔之罪,‘與直無犯’是言無犯不通忏悔之罪,非
言不犯邪淫也。犯戒者,雖有許新之懺悔,然舉行懺悔,不有至誠慚愧,則無所獲效,因
事懺禮繁,理懺心難消滅也。(摘自:李炳南老居士《佛學問答類編》,轉自地藏孝親網
:http://www.dizang.org/wd/zj/115.htm
證據2 李炳南被佛學江教授列出焚燒印順法師書本事情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9D%8E%E7%82%B3%E5%8D%97_(%E5%B1%85%E5%A3%AB)
六、『台灣當代淨土思想的動向』讀後. 華雨集第五冊. :
103. 傳說『念佛淺說』被「少數教徒」焚毀,也就是那個時候。
江文以為:「少數教徒,即指大名鼎鼎的李炳南先生」,
那是傳說中的「少數教徒」 ,又轉而成為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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