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清雙方論點:
申訴人 hvariables 主張他的意見是真實無誤的,故他認為他並沒有所謂的發「妄語」的
事實。
版主 yaqqq 就其所學認為「OOO不承認XXX」這樣的說法有誤且不符合版旨。
而關鍵問題在OOO中指稱「上座部佛教」,版主 y 認為這樣屬於越矩的行為,
因為『無人可以去代表「上座部佛教」做出結論』,這點我同意。
但或許以我的經驗,我很難理解這件行為的嚴重性(下文再回到代表性問題)。
申訴人 h 認為版主 yaqqq 所管理的佛教版大幅度的思想模式大多站在大乘佛教的觀點,
但這並不是大乘佛教版,他認為這樣有失版旨。
我站在小組長的立場來看,申訴人 h 的論點實際上是可以在佛法版中獲得澄清的,
我姑且認可他對於宣傳他自身論點的熱情,
但佛教版似乎按其創版後的板風因素,各種關於佛學相關的論述「不宜」討論,
這邊的討論所指的是質疑對方的立場,駁斥對方的論述或證據等,
按照佛教版的板規,這種硬式的討論風格不如「沉默」來得好。
但這樣對於佛教版本身似乎會具有不好的影響,或者說,走向無人發文的狀態
回到「代表性」的問題,我覺得這有個很大的模糊空間?
佛教尊釋迦牟尼佛
這句話的陳述並不會被理解為我代表了佛教,而是我認為「佛教…」的意思;
(順便問,我上面的陳述會在佛教板被水桶嗎?)類似的,
佛教尊耶穌基督為救主
這句話大概也不會被理解我代表了佛教,而只會顯示我的愚蠢。
(這句話會在佛教板被水桶嗎?)
至少我初次閱讀時並不是以代表性來理解,因為以代表性來說,
我們自然都預設無人可以代表一個群體的意念,除非他有被適當的授權去進行詮釋。
我的建議與題問:
(1) 可以釐清是代表性問題,還是錯誤知識的傳遞有問題?還是必須兩者同時達成才可
以發妄語來定論?另外有無其他發妄語的例子?
(2) 代表性問題有無如此嚴重值得六個月?還是該版友在板上行為嚴重累積合併處理?
建議一週至三週即可。
另,版友認為你指稱他「發妄語」也具有挑釁意圖,我個人覺得你在佛教板的那則公告
有點調侃的意味,可否日後比較正式的公告方式處置,請參見
文章代碼(AID): #1JS4MwP9 (W-Philoso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