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談事情.談人.談罪;求真.圓愛.成聖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01-09 13:22:34
1.討論板的基本道德
「對事不對人」跟「對人不對事」,
我們都知道前者比後者正確,
因為人做判官,對於事情的理解就已經有限了,
何況論斷/審判人呢?
再者,討論板不討論事情,討論人做什麼呢?
(起碼學術板是如此;至於團契板是不是就可以肆無忌憚地討論人?XD)
2.關於上述道德命題在基督信仰相關討論板中的幾個主要問題
但若再進一步檢視「對事不對人」這個討論板的規條/道德:
很多「事情」是關於「人的」行為、意見等等,
故「對事」跟「對人」要如何嚴格區分呢?(Q1)
再者,我們西方教會的傳統中,
「罪的認知/對付/處理/除去」被視為極核心的信仰活動,
乃至於接近強迫症的制約反應,
是出於對於罪的Avon/法學/拉丁典範的理解,
也是出於對主禱文傳統的片面理解:
馬太福音
6:11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6:12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6:13a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或譯:脫離惡者)。
主禱文「七求」中的「為我們求/大誡命之愛人部分(末四求)」,
有三求都與「罪惡」有關係(以上經文黃字部分)。
故「指出罪」是基督徒個人/社群言說或討論時,
無論對己、對教會內部、對教會外部,
都很自然會觸及的議題,甚至可說是日常功課。
那麼,「指出罪」在基督信仰相關的公共討論板中,
究竟是屬於「對事」或「對人」?(Q2)
這個問題出於兩方面具張力的認知:
一方面,罪的確是一種「事情」,
但另一方面,罪不可能脫離「人」而存在。
而「對事不對人」的討論倫理或態度,
基本上預設了「價值中立/不(對人)做價值判斷」的態度,
但「談罪」不可能是價值中立/不做價值判斷的
(此價值判斷究竟是對事或對人?→Q1、Q2交會於此),
故這就造成基督信仰相關版面討論時的一個基本困境,
也就是說,「談罪」有可能「對事不對人」嗎?或者應該「對事不對人」嗎?(Q3)
3.「對事」、「對人」、「對罪」背後的價值觀或實踐目標
當有人面對以上Q3時,
給出了「談罪」不應該或不需要「對事不對人」的答案/觀點,
那麼討論板的秩序就必然地會遭到破壞與混亂;
並且只要持這個觀點的人(們)一出來發言[包括我自己有時也會「入了迷惑」],
這樣的破壞與混亂就要一次次上演....
(當然,秩序破壞不見得全是壞事,
也可能是衝破某些僵固成見或「理所當然」的契機;
也就是「反思」的契機。)
面對以上三個問題,以及這三個問題所指向的,
「對事」、「對人」、「對罪」三活動在基督信仰相關討論板中並存、運作時,
所會遇到的頻繁的張力/衝突,
我想最根本的,還是要還原這三者至它們各自的價值/目標;
因為這種張力/衝突的本質是價值性的衝突。
以基督信仰的角度來看這三者的價值/目標:
「對事」
作者: speed2 (祝平安.喜樂^_^)   2017-01-10 22:36:00
一個人的言論若受"多人"到質疑 想必做人遇到困難尤其是當人犯了罪 卻不知道自己犯罪了 還狡辯 就有問題了特別是顯而易見的罪 搞到被告 還被關 仍不悔悟那麼 也許就要被"隔離"了 因他的罪會玷汙人 並絆跌人罪的代價乃是死 人若不向神悔改 就成了死的活人 沒有生命但我們若承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公義的, 必要赦免我們的罪 , 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這是針對他所犯的罪 也是針對他這個人 更是要讓他知罪悔改重新回到神面前 享受神的白白恩典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01-10 23:31:00
正面說出對方的罪是什麼,很難嗎?或許「感覺」對方有罪更能滿足自己的驕傲吧。二檔你被外邦人打得滿頭包,會在意嗎?可能我也是這樣看某些無法充分理性論述及思考者對我的誤解與論斷吧。聖靈開某些人的心的話,我想他們會知道我對他們的容忍、寬容,以及對他們積極期待、盼望能以成全的作為跟心思是有多少。
作者: speed2 (祝平安.喜樂^_^)   2017-01-11 10:07:00
當然 一個人感覺某人有罪跟多人認定有罪 程度上是不同的而且每個人對"罪"的忍受度也不同 若非出自於聖靈 人無法悔改 我自己的例子就是這樣 未信者要悔改 必有聖靈做工那信的人 也是如此一個心硬的人 是神允許的 得救的人 也是如此若把人的努力看得比聖靈還厲害 那這人就沒有真得救耶穌對打水的淫婦 跟被丟石頭的淫婦 都是他去拯救的這兩位淫婦 一個私下被救 一個公開被救 都是聖靈的工作我若說那些要丟石頭的民眾是神允許的 你信嗎?所以環境無論好或壞 基督徒都當讚美 就算我被禁言 也當如此 這本來就不是可以稱道的事 被禁言是可恥的(無論理由自己可否接受) 重要的是自己是否對神有悔改 這自己知道我自己曾被禁言 反而看見神對我的祝福 (如家人得救等)這看似不順 其實是神要成就更大的事 ^^至於"指出罪"要指到甚麼程度 後續是否有配套措施?就看被指的人是否受聖靈管教了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01-11 13:39:00
是你在心硬,還是我在心硬,請問不回到就事論事、以經解經的道路,是要如何判斷呢?這樣打高空跟玩形容詞、搞少數幾個人的「感覺」,就是我們判斷是非的公正方法嗎?我的理性論述跟引經指出某些人的罪或盲點,已經談夠多了;結果你要用「可是我感覺你有罪...」這樣來逃避就事論事、以經解經的道路嗎?我是可以尊重的,但我很難同意你的判斷是出於神的。
作者: Kangin75 (Damaris)   2017-01-11 15:30:00
那麼為什麼你要把文章轉錄到gay版?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01-11 17:24:00
請參考本文談「對人」的價值/目標=「互相理解與成全」.我們在公共論壇上討論,有時到無神論版發言,有時到同志板發言,有時又在八卦板發言,所以呢?有什麼問題?公共討論板,基本上是討論「事情」為主,但基督徒很特別的討論習慣是會很執著於「談罪」,而「談罪」必定牽涉到「人」,而不只是單純的「談事情」(罪也是一種事情);
作者: Kangin75 (Damaris)   2017-01-11 17:32:00
推speed2以下這句話:未信者要悔改 必有聖靈做工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01-11 17:33:00
故認知到基督徒在公共討論板上必定會「談罪」這個現實狀況後,我們就必須反思我們「談人」的價值與目標為何。而「談罪」未必會帶出「知罪」、「認罪」、「悔罪」、「除罪」等進程,那些沒有錯,都是聖靈的工作,這部分我也已經重複強調多次了。而聖靈工作的印記,就是聖靈九果,或者說就是「愛鄰舍如己」的愛,這就是「行在光明中」、「沒有律法禁止的事」、就是「至尊的律法」、「使人自由的律法」。「談罪」=「談事情+談人」。故不能只有談事情的倫理,也要有談人的倫理。談人的倫理,就是「愛」,就是順從聖靈的印記或可能性。愛不可能出於人自己,因為愛是從神而來的。除非是披著愛的外衣的情慾,那就不是出於聖靈。有人要質疑我強調的「愛德」,那就麻煩就事論事指出其中的情慾成分,或是以經解經來反駁我的解經,或提出不同的解經,這樣才是正道。但出於誤解或自陷偏見/不饒恕的黑暗中的論斷,不可能是神允許或贊同的指出罪/情慾的方式,有人自豪於自己的誤解是出於什麼樣神聖的直覺或感覺,我只看到他的情慾而已。愛=理解並成全之(使完全)。「誤解」就直接違反了愛的價值及其實踐,就是一種「不喜歡真理」。所以我不懂有人「理直氣壯」地要捍衛他的誤解,把對方善意的說明講成是狡辯跟驕傲;但竟不知對方努力要使自己走出誤解。「真實的理解」是聖靈的工作,這也是詮釋學的信念之一。從理解=排除誤解=愛的價值與實踐=聖靈澆灌我們神的愛,這個聖經的總原則出發,便能瞭解。「公正」的概念,最後會連結至「理解」的概念。而詮釋學又認知到,「誤解」是必然存在的,並且「誤解」正是各種偉大的「詮釋」的可能性所在。故這一方面表明「完全的愛=完全的理解」在有限之人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有些「誤解」在最後「被成全」為偉大的詮釋;這就是愛=理解的另一項價值之發展。故各位即便對我存有偏見、誤解,我也不完全執著於「消除」之,因為聖靈會帶領各位至各自「得以成全」的道路。故誤解我是小事,但若停在黑暗中,不去發展各自不同於我的論述,那就是苦毒與仇恨,對你自己沒有幫助。故我這一年來參與批踢踢這邊的討論,初衷沒有變過,就是我的暱稱「表達你我的信仰」。有人堵爛我對於信仰的分享,那沒什麼關係,我只期待對方也分享他的信仰,不需要因為無法理解或不想理解我的分享,但也停下分享他自己的信仰的腳步。不斷在神、在人,乃至在外邦人面前,分享各自的信仰,無論得到掌聲或是噓聲,那都是基督徒該執著於去實踐的事情。以上就是我「多言」的神學論述/靈修實踐的進路了。
作者: speed2 (祝平安.喜樂^_^)   2017-01-12 10:12:00
多鹽不如少鹽,鹽多了,無易於健康。益這鹽的成分很重要的。多鹽想要滿足自己的私慾,旁人只能提醒,傷害的還是貪食的人。食多就長出其他不需要的東西,要多運動了。拍謝,我多鹽了,要去運動了。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01-12 17:16:00
文字遊戲....不過「少言」的主要問題是,到底是神聖光輝存在他裡面,還是苦毒邪惡無知存在他裡面,能夠判斷跟辨明的基準減少了。這就是資訊透明化vs封閉資訊的差別。
作者: speed2 (祝平安.喜樂^_^)   2017-01-13 20:39:00
差別在於 有沒有聖靈 當然我承認我是有血氣的一個白天黑夜都在BBS打字的人 我也不認為他有聖靈看字裡行間透出的"傲" 也可以得知 當然你也可以否認
作者: jacklin2002   2017-01-13 20:42:00
字多=資訊透明化?我看是屁話吧。先搧人兩巴掌,在用二十句屁話去解釋,當大家白痴,都看不懂嘛?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01-13 22:14:00
我的確認為你沒看懂阿XD
作者: Kangin75 (Damaris)   2017-01-14 00:08:00
我很討厭新x神學......(有人也認為新x神學的解釋方式沒有聖靈對嗎?)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01-14 01:09:00
新派神學?可以定義一下新派神學跟自由派神學的差異嗎?XD
作者: Kangin75 (Damaris)   2017-01-14 11:28:00
↑這部分我不是說你。以後有研究再討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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