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申訴] 不服金庸版判決,抵觸PTT基本使用者規定

作者: markwu123 (單身旅記與日光傾城)   2016-06-03 09:01:09
※ [本文轉錄自 WriteService 看板 #1NKDIcOE ]
作者: markwu123 (單身旅記與日光傾城) 看板: WriteService
標題: Re: [申訴] 不服金庸版判決,抵觸PTT基本使用者規定
時間: Fri Jun 3 08:51:48 2016
判決更動
┌─────────────────────────────────────┐
│ 文章代碼(AID): #1NKD8rEe (WriteService) [ptt.cc] Fw: [公告] 分身認定:#1F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riteService/M.1464914485.A.3A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多重id判定為帳號部擁有權限
但因當事人已承認是分身ID
唯自白不能當事證。判定目前判決需中止
送帳號部進行判定
需解水桶
※ 引述《markwu123 (單身旅記與日光傾城)》之銘言:
: 申訴不通過
: 此版規並未與使用者擁有五個帳號有抵觸
: 帳號之post權限歸各版版主訂立
: 故分身版規與多處版面都有執行
: 站方亦未做出裁決違反站規
: 駁回申訴
: by markwu123
: ※ 引述《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之銘言:
: : 本人於金庸版
: : 文章代碼(AID): #1NJ1b-27 (JinYong) [ptt.cc] [公告] qweewqq=zkow 分身帳號 │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inYong/M.1464605054.A.087.html
: : 被處以永久水桶
: : 版主所據版規為
: : 違反金庸板板規
: : 6.4 本板板規乃針對使用人所訂定,不歡迎多重帳號者(分身)使用本板。
: : 然根據PTT站方使用者規定
: : https://goo.gl/hXEpKO
: : 一位使用者最多只可以擁有五個帳號
: : 在本人或qweewqq未違反金庸版規的情形下,版主不當以這種方式令任一帳號永久水桶
: : 此嚴重違反PTT站方賦予使用者的基本版規
: : 試問,若沒有違反版規,使用者發文怎會特別注意是用哪個ID所發?
: : 又不慎用到另一個ID,個人也不易察覺,此版規過於嚴厲且不合情理
: : 且本人或qweewqq使用該版亦發文正常,未違反版規
: : 本人與版主之溝通已見於該判決文下推文,見上方該判決文章
: : 本人要求將本人放出水桶,並斟酌修改金庸版版規
: : 懇請公平處置,謝謝
作者: markwu123 (單身旅記與日光傾城)   2016-06-03 09:09:00
送帳務部的話如果是多重帳號就是砍id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6-06-03 09:43:00
砍了也好啦
作者: AppleAlice   2016-06-03 09:48:00
蛤,多重帳號要砍ID,那為什麼使用者規定又說一個使用者可以擁有5個帳號?? 是只允許前後使用不允許同時使用嗎??
作者: markwu123 (單身旅記與日光傾城)   2016-06-03 09:50:00
我也不知道帳號部會怎麼做。但是有可能會砍ID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3 09:52:00
小組長,所以我要先去WriteService組務板發文申請多重帳號查詢,然後你再去ID_Multi多重帳號處申請查詢嗎?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3 09:53:00
嘖嘖,這是在幹嘛..
作者: AppleAlice   2016-06-03 09:54:00
沒關係啦靜待結果,這個水桶也讓我注意到以前沒注意的板規和站規了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3 09:55:00
因為這個判決就要被砍ID也太那個了點...因為這個判決而被停權,那就真的危害到帳號利益了XD請金庸版版主整體考量斟酌一下
作者: siliver (奶茶貓~~號:)   2016-06-03 10:01:00
很好啊,以後就不會有多重ID的問題了,這條法規也形同虛設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3 10:02:00
這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在金庸版用個分身推文就要被停權甚至砍帳號嗎~"~應該不是版規訂立的原意吧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3 10:04:00
問題是.....是zkow你進行上訴的啊你可以看一下小組長po的這篇 #1NKDDn9o一旦被申訴,受理申訴的小組長/群組長就「必須」移送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3 10:05:00
我申訴的點完全在版規,而不是多重帳號認定問題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3 10:06:00
帳號部認定,不能再直接以同ip等理由簡易認定。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3 10:07:00
ID_Multi版規有寫,需認定有必要查詢多重帳號再申請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3 10:07:00
不好意思,老實說我現在也挺混亂的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3 10:08:00
因為在我的認定裡,板主在金庸板的判罰如果有疑問,可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6-06-03 10:08:00
恭喜~~恭喜~~~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3 10:08:00
若為板主申請、組長職務以上提出,則提出者應對申請原因並認可有調查需求。若為組務版申訴中案件,建議於申訴結出,以避免影響使用者權益。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3 10:09:00
回到問題癥結點,今天我申訴或判決問題不在多重認定本身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3 10:09:00
不服,可以到AboutBoards進行申訴而小組長的回答是送帳號部查詢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3 10:10:00
不然看看有沒有自行放棄申訴這個選項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3 10:10:00
所以我才問小組長,我現在是要填寫多重帳號申請嗎?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3 10:11:00
我今天上訴是針對版規,而不是讓我帳號被砍掉markwu123,有放棄申訴這個選項嗎我看之前有判決是直接不用送去查詢的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3 10:15:00
我猜那是因為通常到組務板申訴就解決的原因吧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3 10:17:00
markwu123之前是依照當事人答辯WriteService版161篇可看看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3 10:17:00
而在組務板申訴,小組長做出裁決後你又到更上級的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3 10:18:00
不過有點異議,我的申訴完全沒針對多重分身認定問題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3 10:18:00
AboutBoards申訴,所以我也不清楚現在到底是怎樣了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3 10:19:00
所以你有異議的是金庸板板規6.4但關於修改板規這點,我想我在我寫的那篇判決文中已經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3 10:20:00
是的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3 10:20:00
說得很清楚了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3 10:21:00
我想,我跟F板主的回文應該都說得很清楚了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3 10:22:00
大抵申訴那些點也被駁回,我也沒什麼異議,塵埃落定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3 10:22:00
板規6.4的精神是分身帳號永久水桶,主帳號繼續使用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3 10:23:00
所以我也沒有要砍你帳號還是什麼的,只是依板規辦事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3 10:23:00
我的意思是如果送帳號部,有可能被停權或砍帳號所以希望這個部分能省去則省去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3 10:25:00
其實我的想法是,金庸板的板規修改問題就交由金庸板來處理就好了,沒必要一直往上申訴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3 10:25:00
我會申訴的癥結點在於,希望上層能釋疑是否與站歸抵觸如果他們覺得沒有抵觸,我覺得我申訴的目的也就達成了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3 10:26:00
畢竟金庸板板規本來就有規定,如果覺得現行板規不好需要修正的話,那該如何處理的板規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3 10:26:00
如果只是一般水桶那也就罷了,因為永久水桶怎樣也會試著能上訴看看。所以接下來希望的步驟是 1.我放棄上訴2.m大回應一下
作者: mask82 (mask82)   2016-06-03 10:28:00
分身永水桶到底是哪裡不好?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3 10:28:00
啊我大概懂小組長的想法了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6-06-03 10:29:00
世界都照你的轉就好了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3 10:30:00
我用板規6.4永久水桶,但你進行上訴上訴之後因為我是用多重帳號判罰,但多重帳號辦定這點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6-06-03 10:31:00
就是有人上訴 結果上訴成功 但上訴成功的理由是板主不能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3 10:31:00
是屬於帳號部的權責,所以如果我要永久水桶判罰的話就要提交帳號部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3 10:32:00
判定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3 10:33:00
mm所以版主覺得現在該怎麼做比較好讓事情落幕呢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6-06-03 10:33:00
有可能會造成判定這帳號是多重而把這ID砍掉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3 10:33:00
我在上面說了啊,金庸板板規本來就有規定如何修改板規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6-06-03 10:34:00
白話一點說就是不上訴就沒事了XD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3 10:34:00
嗯,w大說沒錯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3 10:34:00
XDDD我寫個信給m大好了
作者: mask82 (mask82)   2016-06-03 10:35:00
要修改也是以後的事,先照板規去帳號部判斷再決定是否水桶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3 10:36:00
所以現在問題就在於,qweewqq大你能否接受zkow這帳號
作者: mask82 (mask82)   2016-06-03 10:36:00
說不定zokw根本不是你的分身,這些議題也都免了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3 10:37:00
被永久水桶。如果不能,因為你已經繼續向上層上訴,我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3 10:37:00
簡單講並不想因為金庸版,而影響使用PTT其他版的權利所以已經寫信給m大,跟他說要放棄上訴,看他願不願意接受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3 10:38:00
的判決也已經被小組長判定中止。而要讓該判決有個結果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3 10:38:00
放棄上訴的好處也是避免人力資源的虛耗(還要查詢調閱)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3 10:39:00
如果我放棄上訴=接受版規判決於理法上版主是站得住腳的,因為我先放棄了就先靜待m大回信好了@@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3 10:42:00
然後關於向小組長上訴金庸板板規6.4這點小組長文章內容是有寫"帳號之post權限歸各版版主訂立"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3 10:43:00
瞭解,關於6.4的版規,是希望版主開放個投票看看因為這次判決也有好幾位版友推文表示意見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3 10:44:00
所以我是覺得可能會交由我們金庸板來解決吧不過這也是我猜的,等小組長的回答q大,我想我在我那篇回文已經說得很清楚了啊......
作者: mask82 (mask82)   2016-06-03 10:45:00
說別人站的住腳……應該說這樣你自己傷害比較小吧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3 10:47:00
要不要投票我都還好,只是建議而已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3 10:47:00
板規27條你可以去看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3 10:48:00
多謝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3 10:48:00
啊啊啊啊,我不是這麼說啊!!!!!!!我都在我那篇文章說了不知道多少次了,板規要不要修那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3 10:49:00
權力是在板友們身上,不是在板主身上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3 10:50:00
瞭解,我再思考一下,要不要提出討論好了這陣子已經討論很多了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3 10:50:00
我跟F板主的意見當然是維持現狀,但板友們如果要修改,板主其實也只能順從民意去修改板規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3 10:51:00
好的是因為這陣子已經討論差不多了,現在再開一篇感覺會很多東西重複講,正在斟酌思考中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3 10:51:00
所以我才跟F板主一直強調,想要修改的板友就發文提案問看看其他板友的意見,要不要修、要怎麼修才好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3 10:53:00
感謝你們的用心與耐心
作者: siliver (奶茶貓~~號:)   2016-06-03 11:33:00
L版主真的很有耐心..........
作者: XXPLUS (隨緣等新車)   2016-06-03 12:04:00
請維持現狀,謝謝,愛用分身發言就祈禱不要被檢舉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6-06-03 12:05:00
版主真的很有耐心,給推!!!#1NKDDn9o (JinYong)…即起所有以「多重帳號」為名之懲處,不分層級,一律必須以帳號部認定為準,板務部門各層級不再於未經帳號部認定前以「多重帳號」名義對使用者進行任何處分。**板務站長建議:帳號部認定為多重帳號後,多是給予停權、砍帳號(站級懲處)。如果各位板主希望那些id被停權、砍帳號,請直接依#5IW8rjT6 (ID_Multi)步驟。如果各位板主只是想給那些id水桶等等的一般板務行政懲處,請避免使用多重帳號這樣的理由,因為那是帳號部的權限。=====剛剛特別查閱過#5IW8rjT6 (ID_Multi)的多重帳號管理辦法。送申請之後有三種可能:1.超過五個帳號,砍;2.註冊資料不同或不實,退註;3.移送帳號部處理紀錄乙次,滿三次依累犯處理條款,列為本站不歡迎的使用者。這樣來看,似乎懲罰的程度遠超乎版規所欲規範的範圍了。如果有意願討論版規的話,個人是傾向於把版規再修改的嚴格一點。讓版規所欲保護的目的與站務層級懲罰相符,會比較好。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3 13:11:00
把這次申訴的相關回覆看完後終於搞懂這次的狀況了(我跟zkow都已經弄清楚了,但為了沒去組務板及更上層板了解的金庸板友們,在這邊還是說一下我對於這次申訴過程的理解)zkow當初向組務板申訴的要求:本人要求將本人放出水桶,並斟酌修改金庸版版規(見本文倒數第二段)1.要求斟酌修改金庸版版規但問題是板規的制定權是在各板板主身上,帳號的post權限也是歸由各板板主制定,這個沒辦法跟組務板申訴也就是說現在這個時間點,板規6.4 禁止使用分身帳號,這條板規仍然是存在的2.要求將本人放出水桶由於板規6.4仍然存在,而板主是以這條判決永久水桶如果想要申訴該判決並要求放出永久水桶就要證明這兩個帳號不是多重帳號,而多重帳號的判定是帳號部的權限,所以要證明不是多重帳號就只能送交帳號部判定而在帳號部的結果出來前,小組長只能中止我的判決在結果出來後,如果不是多重帳號,那自然判決有誤,取消永久水桶之判決;如果是多重帳號,那自然判決成立,恢復原先金庸板板主永久水桶之判決。這就是小組長為什麼會在這篇文中說要送帳號部的原因至於送交帳號部後會怎樣就是HermesKing貼的那些內容(希望我的理解沒有錯 XD)
作者: SeanLiao99   2016-06-03 14:23:00
BoardCourt那篇解釋 明白指出現行板規6.4存在瑕疵因為原則上多重帳號認定是帳號部的權限 板主以此為理由處分使用者並不符合程序規定
作者: mask82 (mask82)   2016-06-03 14:28:00
應該說這板規不能板主認定判罰,要交由帳號部判斷
作者: SeanLiao99   2016-06-03 14:30:00
所以BoardCourt才會建議板主正式向帳號部提出分身查詢
作者: mask82 (mask82)   2016-06-03 14:30:00
板規應該是可以的,只是流程要再作認定所以目前看來並不是板規的問題,而是裁判的問題
作者: SeanLiao99   2016-06-03 14:31:00
我打字比較慢 還沒打到關鍵癥結點 請見諒XD
作者: mask82 (mask82)   2016-06-03 14:32:00
OK的0.0
作者: SeanLiao99   2016-06-03 14:33:00
承上 但是多重帳號查詢往往會導致較重的處分 反倒跟板主行使一般板務行政懲處的原意相悖 也不利案件當事人
作者: mask82 (mask82)   2016-06-03 14:35:00
懂你的意思了,就是板規說是永桶,但是照流程走會變成砍帳號,變相的這板規的罰則由永桶變砍帳……
作者: SeanLiao99   2016-06-03 14:36:00
故BoardCourt建議板主執行一般板務行政懲處最好避免用多重帳號的理由行之然而不知是為了妥協還是其他因素 BoardCourt開了一個後門:只要當事人不申訴 板主以多重身分為理由的懲處還是具有效力
作者: mask82 (mask82)   2016-06-03 14:39:00
那利用此次判例,將他加入板規呼籲多重帳號在此板的危險之處如何?
作者: SeanLiao99   2016-06-03 14:42:00
這樣一來代誌就大條了!BoardCourt雖說多重帳號認定權專屬於帳號部 但若碰上板主執行反多重帳號板規對使用者進行懲處 馬上出現大問題1.被處分當事人不申訴、默默吞下→永久水桶 無後續爭議 2.被處分人不服提申訴→多重帳號查詢 可能停權、砍帳號、被註記這根本是挖洞給人跳啊!本來因權宜行事給板主方便只要當事人接受處分即具效力 現在反倒變成一定得接受因為不服提上訴就「可能」面臨更嚴重的處罰板主逕自認定多重帳號不符原則再先,又變相限制當事人不服處分提申訴、上訴
作者: mask82 (mask82)   2016-06-03 15:01:00
這是假議題吧,首先有此判例若你被桶,且你並無多重帳號,那很自然會去上訴求權。若被桶且確實為多重帳號(此間關係當事者最清楚),有此判例那還去上訴,說是挖洞給人跳那真的是太超過了一點。
作者: SeanLiao99   2016-06-03 15:01:00
基於上訴是一種救濟的權利 我認為這樣處理實在不合理
作者: sunny15 (ちちんぷいぷい)   2016-06-03 15:03:00
會怕就好
作者: SeanLiao99   2016-06-03 15:04:00
擁有多重帳號不是本案的爭點 當事人早已承認
作者: mask82 (mask82)   2016-06-03 15:04:00
對於判錯者,我方才也提到,那確實是救濟管道。
作者: SeanLiao99   2016-06-03 15:05:00
多重帳號會被處分是因為1.超過5個 2.註冊資料不實第三種我就不太清楚 是被查詢過會留紀錄?超過三次會?
作者: mask82 (mask82)   2016-06-03 15:07:00
那你的癥結點在哪呢?此板規就是在規範多重帳號
作者: SeanLiao99   2016-06-03 15:08:00
重點從BoardCourt的解釋來看多重帳號認定理論上根本不屬於板主權限 所以說板規訂多重帳號永久水桶很有問題1.多重帳號應由帳號部認定 確實符合規定就予懲處
作者: mask82 (mask82)   2016-06-03 15:11:00
所以你的意思是,只要發現可能有多重帳號嫌疑就直接送往帳號部再行此板規嗎?確實這樣是最合理合法,但也最無情。
作者: SeanLiao99   2016-06-03 15:12:00
對阿 最合理合程序 無關有情無情
作者: mask82 (mask82)   2016-06-03 15:13:00
我也認為這樣做不錯,但實行還是看板主的意思吧畢竟都提出那個後門法了
作者: SeanLiao99   2016-06-03 15:14:00
板規再訂這一條實際上作用變成是板主有個強力武器可以跳過帳號部認定 直接永桶他認為擁有分身的使用者而使用者分為兩種:1.有分身的不管有沒在板上作亂只好乖乖吞下不然可能更麻煩 2.一般使用者被誤會使用分身也不好過 還要花時間申訴、上訴,影響使用ptt的權益最好作法就是修掉6.4 多重分身認定回歸帳號部 條件符合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要水桶的話用其他板規一樣可以如果真有人膽敢開分身來板上亂 處理方式也很簡單 1.依板規給予應有之懲處 2.由板主向帳號部提多重帳號查詢要是真的不合規定便停權、砍帳號......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6-06-03 15:29:00
2.不存在,申訴沒有難度可言
作者: mask82 (mask82)   2016-06-03 15:29:00
何必?就依現在,有嫌疑直接送帳號部,再行處分
作者: SeanLiao99   2016-06-03 15:31:00
有使用分身嫌疑直接送帳號部沒問題啊 只要符合規定幾乎沒啥影響(留紀錄的效果未知)現在情況是先直接永桶 被申訴才變成到帳號部進行認定前者可能什麼事都沒 帳號查詢期間各id均正常使用後者則是申訴期間只有一個id能用 申訴成功才回復兩者的差異在此回到本案 當事人似乎體認到上訴的嚴重後果所以想停止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6-06-03 15:45:00
我認為現狀很好,利大於弊
作者: SeanLiao99   2016-06-03 15:45:00
上訴 但應該沒辦法撤回 大概只能等帳號部認定結果出來結論:雖然使用者上訴遭受更嚴厲懲處大部分可歸責於使用者自身未確實遵守相關規定 但這並不代表現行板規6.4完全不須檢討
作者: mask82 (mask82)   2016-06-03 16:08:00
我認為我先前所說已經很完備了,非要說板規需檢討很多餘要檢討的是那走後門方案,全數照規矩沒什麼需檢討的
作者: SeanLiao99   2016-06-03 16:15:00
確實以後門方案來執行6.4才會衍生相關問題不過拿掉後門方案,直接送帳號部認定的話再搭配6.4的效果又會是如何?即使通過認定,但確實有多重帳號,所以金庸板還是可以永桶各分身的意思?
作者: F00L (愚者)   2016-06-03 16:19:00
我來整理一個現行板規的辦理流程,然後再讓各位討論如何?
作者: mask82 (mask82)   2016-06-03 16:21:00
第一篇轉文就有說到是可行的,後續這些是因為判定需由帳號部作出裁決
作者: SeanLiao99   2016-06-03 16:21:00
若有詳細說明 那再好不過了
作者: markwu123 (單身旅記與日光傾城)   2016-06-03 16:28:00
我再寫詳細一點。我目前是判要解水桶等帳號號部解決
作者: longray5566 (長叡五六 只發優文)   2016-06-03 18:19:00
140不是學術網路嗎? 第一次看到96的 之前只聽過109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6-06-03 22:48:00
移送帳號部處理紀錄乙次,滿三次依累犯處理條款,列為本站不歡迎的使用者。「列為本站不歡迎的使用者」的效果就是砍到剩一個帳號、曾使用過所有認證信箱一律封鎖、不允許其以認證碼註冊,以及賦予通緝之印記等。所以其實留紀錄本身也是很嚴重了。多重帳號管理辦法:#5IW8rjT6 (ID_Multi)不受歡迎使用者規範:#169bsaCP (ID_Multi)
作者: salami (史萊姆)   2016-06-05 13:53:00
應該就是雖然板規是可以的 但是執行程序不一樣因為現在有多重帳號部 所以多重帳號不能以自白作證所以在多重帳號部給答案之前 等同於證據不足但是多重帳號部給了結果確認之後 一樣可以照板規桶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6-05 14:10:00
看到申訴申到要被砍帳號急忙喊著撤申訴,挺有趣的。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6-06-06 23:12:00
也沒甚麼有趣的 現實很多 警察就常常拿來唬人撤告"你要報東西被偷竊?可是你沒有證據只能報遺失喔!""如果你硬要報偷竊就是誣告 會被抓去關喔!"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6-06-06 23:34:00
敢情勸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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