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nkimilk (哈士奇....)》之銘言:
: ※ 引述《kinkimilk (哈士奇....)》之銘言:
: : 我的狀況是
: : 在1996年我13歲時爸爸去世了
: : 那時不知道拋棄繼承這種東西,之後出現爸爸跟人簽本票要我父債子還
: : 我只繼承到爸爸跟人簽300萬的本票
: : 如今我30歲了
: : 昨天收到對方提出要跟我扣押我2塊土地(民事查封登記函)
: : 我在昨天查了一下
: : 發現民法第1153條這東西 .發現我好像有一絲希望
: : 我符合民法第1153條的限定繼承的樣子
: : 請問現在我該如何主張呢???
: : 隨便問個律師竟然跟我說要重新打官司跟我要五萬塊
: : 1.我符合民法第1153條民法.請問我該如何主張呢???
: : 2.該準備哪些資料???
: : 3.我的第一步是該如何保障我的權益呢??法院都寄扣押函來了
: : 4.我有需要請律師這麼花錢嗎?
: : 謝謝
: 目前只知道 1. 5日內先提出抗告
: 2. 準備爸爸遺產清冊
: 再來我卡住了~抱歉我沒用...好想哭
我想請教一個問題
因為我已經收到法院執行查封登記函
我必須五天內提出
1.抗告
2.還是異議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