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
請問以口頭對話形式錄影下來的分配遺產內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若無書面文字遺囑記載,是否可由其他方式記述?
繼承人子女,遺產是強制性平均分配的嗎?
因長輩早已打算將房子遺留給長期共住照護的兒子A,
且此屋產當年的貸款,亦是由兒子A支付部份。
但移居美國多年、遺棄長者的兒子B及其媳婦,
回國就醫時,一再來表示未來他們一定要瓜分一塊遺產,
因長輩年事已高,不想讓其傷心,
所以不想讓其知悉兒子B的企圖、以及過去曾用許多手段挪移長輩金錢的手段。
若是強制要瓜分財產,就必須將多年來的祖產賣出,這也是長輩不想看到的。
兒子B在美國和台灣已有多所房子,實際上應不需這塊財產。
請問該以什麼方式達成長輩的心願呢?
煩請大大們給予建議,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