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承受農會債權,依據是民法879條第1項規定。
〈但實際上還是要看具體個案〉
單純以自己之不動產設定抵押,也就是物上保證,
在債權人實行抵押權時,會在清償額度內承受債權。
不過前提是對方有錢,跑路的人還有錢嗎?
最重要就是這個,不然只是拿到一只勝訴判決,也沒什用。
民法第879條
為債務人設定抵押權之第三人,代為清償債務,或因抵押權人實行抵押權
致失抵押物之所有權時,該第三人於其清償之限度內,承受債權人對於債
務人之債權。但不得有害於債權人之利益。
債務人如有保證人時,保證人應分擔之部分,依保證人應負之履行責任與
抵押物之價值或限定之金額比例定之。抵押物之擔保債權額少於抵押物之
價值者,應以該債權額為準。
前項情形,抵押人就超過其分擔額之範圍,得請求保證人償還其應分擔部
分。
※ 引述《IGY (archangel)》之銘言:
: 大家好 有個法律問題想請教
: 小弟我的岳父幾年前替他的朋友作保,他的朋友跟農會借9X萬
: 後來也沒聯絡,去年收到通知,對方不繳款,農會要拍賣我岳父的土地
: 後來被法拍 土地被賣了52萬,因為是祖先留下來的,岳母拿錢請人又買回來
: 手續費+代書的費用 花了55萬5
: 這些是發生過後 我才知道的事
: 那我想問說 岳父的朋友 還活得好好的 也知道他住哪 只是沒聯絡了
: 那他不還農會錢 害我岳父土地被拍賣 我岳母還請親戚去買回來
: 在法律上 我們可以要他支付這筆錢嗎? 聽說他之前還在當里長(現在不確定)
: 很氣...
: 還是我們有甚麼方式可以讓他還錢? 為什麼農會不繼續找他要款?
: 害我岳父失能給付(殘障)的津貼 也不能申請,因為入帳戶是該農會
: 小弟法律方面不懂 想請教大家 那作保人會有一張單據嗎?
: 還是要去農會調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