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發時間:103.07.02
2.事發經過:
當時我騎著機車,前方有一輛機車雙載速度極慢,我想要超車,有看後照鏡但並無
發現車輛,那段路較狹窄(雙黃線),所以超車時就超到汽機車的分隔線旁(屬於汽車道),
超車到一半時突然左後方有一輛汽車,開過我旁邊時右邊後照鏡撞到我的左邊後照鏡,
那時我正好夾在汽車與機車中間,接著我就被拖倒了,對方肇事逃逸。
根據騎我後面的同學說,當汽車要超車時對向剛好也有車,那時汽車離我還有一段距離,
朋友以為我先超車的他會讓我先騎過,但他就硬是擠過去....
3.傷勢:
左腦挫傷瘀血、擦傷,有輕微腦震盪(約50元大小),現在還有點腫,頭髮尚未長出
左上肢、左手指、右頸部擦傷,左腰部淤青,這邊目前好了
4.車主問題:
根據警方追查,前幾天終於查到這部車是權利車,買方用100萬買的,買方說法是
借給很多朋友開,但沒有人要承認撞到我,所以現在買方只好出來負責。
5.賠償金額
對方長輩有一直打電話來說要和解,說買方他們家也是單親家庭,也沒有想說借人
會出事等。
我爸爸想說要30000~50000,因為看醫生跟貼藥膏都是看沒健保的,被撞到期間我也
都無法騎車,稍微路不太平就會頭痛,都是由同學慢慢騎載我,我比較擔心頭以後會不會
怎麼樣,再過幾個月沒消可能要再看醫生。
所以想問問看要求這樣的賠償金額合理嗎?另外我超車超到汽車道我也有錯對吧?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