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的新居落成,目前裝潢中仍未入住,
早上被路上施作公共工程的包商卡車撞破
房屋外的大理石,對方說:是因為你們家
的大理石太黑,他倒車才沒看到……
不管如何,我想請教的是:
1.我可以主張找原來的建商來復原嗎?因為大理石石材要同一顆,花紋和顏色才會相同,況且師父的手藝也各不相同,怕找其他的師父來做出來和原本不一樣?
2.對方可以因為我方的報價較高就拒絕我們的報價,堅持找他們覺得比較便宜的師父來做嗎?
3.因為連假第一天,早上就遇到這種事真的很不爽!如果談不攏要走法院,我方勝算大嗎?
請熟知法律的大哥大姐們幫幫忙吧!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