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ystage (亭)
2014-10-11 01:31:41食品安全問題如果以結果犯的方向去處理,
我想很難提出確切的證據去爭取損害賠償
請問有其他方法或適用法條以爭取賠償嗎??
另外請問板上各位前輩,
在台灣有沒有機會對這些一犯再犯的大企業提起集體訴訟,
有辦法像美國處以天價賠償嗎??
勝算有多少??
不然每次都只是有留發票的人退貨,沒留的人認栽,
違法賺的永遠比賠的多,間接鼓勵企業去做假。
謝謝大家
"天價賠償"勝算0 台灣僅採損害填補且並沒有懲罰性賠償
其實我一直搞不懂,團體訴訟就算勝訴了,要賠給誰?消50有讓與損賠請求權,我可以想像到錢要賠給誰而民訴44-3或消保53就只能請求不作為嗎 QQ當然消保50的那個爭議,學說好像咬得很緊
消保51,故意是3倍以下損害額之懲罰性賠償金但損害額要證明就是一個非常大的問題...
這塊台灣消保法很嚴苛,金額低外構成要件真的很嚴謹.
一倍跟三倍其實意義不大 重點就是損害額的證明...食安問題的損害額通常都不是馬上能看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