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KHcE2sB ]
作者: grace0928 (靜香)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問卦] 在法條裡繞來繞去根本沒意義
時間: Tue Oct 21 21:45:36 2014
在法條裡繞來繞去根本沒意義
。
我知道你們學法律的非常喜歡在法條裡繞來繞去,好像引用了愈多的法條、就代表自己愈
有學問、代表自己愈正確、代表自己愈厲害。所以不能免俗的,我還是要先陪你們在法條
裡繞來繞去才行
1、法意意圖使我受刑事處分 : 法意一天到晚說要把我抓去關
2、法意完全虛構證據 : 我說法意沒發明年賺2000點程式,法意完全虛構自己有發明
好,所以誣告的兩個構成要件「意圖使對方受刑事處分、完全虛構證據」都符合了
。
我知道你們這個時候會講說「法意並不是為了要使你受刑事處分,只是因為你說他詐欺,
他不得不告你」
這就是重點了!!! 法意來告我真的是因為我說他詐欺沒錯,但不代表他沒有意圖使我受刑
事處分,因為他一天到晚都在講麼、一天到晚都說要把我抓去關
你們還會說「你說法意詐欺,他只不過說自己沒詐欺而已,不算完全虛構」
這還是重點,法意詐欺是因為他說他發明年賺2000點程式,你去問他他有沒有發明,他就
會說自己有發明,那他不是完全虛構自己有發明是什麼???
。
我真的覺得在法條裡繞來繞去根本沒意義
我們用常識來判斷就好了
一間公司明明就是詐騙集團,卻來告你,叫你在法庭上證明他就是詐騙集團,不然就要把
你抓去關or叫你賠他100萬。這,不是一般人認知的誣告嗎??? 這,不是很不要臉嗎???
一間公司明明就是詐騙集團,卻來告你,叫你在法庭上證明他就是詐騙集團,不然就要把
你抓去關or叫你賠他100萬。這,不是一般人認知的誣告嗎??? 這,不是很不要臉嗎???
一間公司明明就是詐騙集團,卻來告你,叫你在法庭上證明他就是詐騙集團,不然就要把
你抓去關or叫你賠他100萬。這,不是一般人認知的誣告嗎??? 這,不是很不要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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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biged (lebiged)
2013-10-21 21:47:00藍玉是你?
作者:
cccwei (超級喜歡郭泓志)
2014-10-21 22:37:00有時間發這麼多廢文不如去看點書增加點知識虛構的部分不是指他虛構什麼程式,而是你說他詐欺的事實。既然你的確有說過他詐欺,那你以誣告去告永遠不會勝訴.懂?
作者:
lukehong (有æ¤ä¸€èªª)
2014-10-21 22:44:00罪刑法定 自己沒搞清楚要件 又不想諮詢專業人士 怪自已吧
有空發這些不如去唸刑法或問專業人士不要在那邊想當然耳,如果誤認成立犯罪要件就叫誣告全天下就沒人敢告人啦,因為只要對方無罪就變自己有
妳扯太遠了 對方沒虛構"妳說的內容"這件事實就夠了但這也不能全怪妳,有警察也是這樣定義並跟報案者說 = =
作者:
kming327 (johan)
2014-10-22 07:56:00你是覺得法律人不學無術 只會造成法學困擾 從中得利嗎?愈困擾愈好摸!
我支持原po,法條沒啥意義,高興就用不高興就講法理,,看不出真正的理。。法官也是有的講法有的講理,更狠的講自己的情。其實法條也沒寫要三階論驗證,就算三階有人說散布於法條中,若無法理支持法條本身構成要件極鬆。輕易入人於罪。
作者:
nel624 (風)
2014-10-23 12:17:00對法律不求甚解 其實是很危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