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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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4 00:43:15想請問一下
若是第一次偵查庭以證人身分出席之後 問完之後
若有第二次 第三次... 偵查庭
還有可能再被傳去問話嗎?
還是第一次問完就ok了?
然後偵查庭結束之後若是起訴至法庭之後
證人還是有可能視案情需要再被傳喚至法庭嗎..?
另外想問一下,偵查庭通常會多久開一次呢
偵查庭結束至法庭開始之間又可能會多久呢?
法庭又通常多久開一次呢..?
謝謝!
你問的問題答案都是不一定,看個案狀況如果第一次偵查庭開完,之後調查到新的事證要請證人確認,是有可能再傳證人出庭...每次開庭時間也不一定看問題多或少...偵查終結後若有起訴,被告會收到起訴書到法院開庭的時間也不一定,要看法官的業務量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4-11-04 02:26:00
答案:依各案情形而定,無法一概而論。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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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4 11:19:00謝謝回答,我有查一下網路,是說至少最短也是一個月?對嗎?
就跟你說不一定了....沒有什麼最短一個月的規定法官爽的話,起訴後也是可以叫證人馬上去開接押庭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4-11-04 12:30:00
曾經有連續五週、每週都二次開庭...所以,不一定。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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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4 14:42:00謝謝,那每次開庭都會多久前通知呢.. 因為我已經決定要出國短期 如果臨時找去 那不是很擾民嗎..
多久前通知的話,偵查庭有時會有臨時通知的那種但法院通常會幾天前通知,因為要交互詰問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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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4 20:40:00臨時通知會多臨時呢@@? 是用電話通知嗎?若在國外電話不通不就慘了...
我個人就接過法院的電話問我某個時間能否出庭,確定好時間就會立刻限時掛號寄傳票給我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