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兩岸共同打擊犯罪

作者: efangqi (efangqi)   2014-11-07 08:03:02
2010年時在露天拍賣購物遭到詐騙
金額算不上大,據當時警察說法受害人三人
之後年底有開過偵查庭,
所得到的資料是露天詐騙賣場所有人與轉進的銀行帳戶是同一人
被告 人"似乎在大陸",之後就只收到一封通知說被告遭到通緝
至今沒有任何下文
問題:
現在已經有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協議,詐欺也列入條文中
但仍然沒有辦法將被告遣返回台灣?
或者該協議只針對重大刑案有用?
作者: SoaringHawk (疾光)   2014-11-07 08:15:00
為何沒法?很簡單啊...對方根本不甩我們這邊發出的公文,我們又能如何...
作者: mercury1011 (秋葉)   2014-11-07 08:43:00
1是對岸覺得這種小錢小案,沒空理你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11-07 08:43:00
抓到的話會遣返啊 要先抓到別說你這種小案了 一堆通緝要犯跑到對面只要政商關係
作者: mercury1011 (秋葉)   2014-11-07 08:45:00
2遣返沒那麼快,通常不會只為了你這案件"專機"遣返3有背景的更不會鳥你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11-07 08:47:00
夠好 公開露面也都沒事啊...
作者: YAHQQ (啞虎)   2014-11-07 10:06:00
其實講現實一點好了 你被詐騙的金額VS遣返的成本 你就知道為什麼不太想動了
作者: bailan (Bailan)   2014-11-07 10:18:00
詐騙大概要等時機整團撈到才會遣返吧
作者: windwater (風水)   2014-11-08 02:48:00
也要公安找得到被告呀!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